作者kisc32950 (睡神)
看板biker
标题Re: [闲聊] 给改装管同温层们
时间Tue May 30 18:26:16 2017
这里感谢S大跟B大的分享,虽然我没被拦查过,不清楚实际拦查情形,
但我想就跟B大所分享的法条来检视看看这次新北的行动是否适用
※ 引述《bus77116 (软)》之铭言:
: 标题: Re: [闲聊] 给改装管同温层们
: 时间: Sun May 28 00:31:03 2017
:
: 首先要先推原Po真男人,在下平时潜水在各机车社团,最近有些文确实看了就让人起疑。
:
: 不过回到法律上,我认为您在 #1P9T8vGI (biker) [闲聊] 新北市噪音专案细节分享
: 中部分的观点是有误的,以下分别讨论几条最常用於开单及授权给行政机关的法条,并节
: 录跟摩托车有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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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噪音管制法第8条、第11条及第12条,也就是新北市这次用来当作执法的依据。
:
: 第8条 噪音管制区内,於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公告之时间、地区或场所不得从事下
: 列行为致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
: 四、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行为。
这法其实还有列举下列行为
一、燃放爆竹。
二、神坛、庙会、婚丧等民俗活动。
三、餐饮、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动力机械操作之商业行为。
四、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行为。
这条说穿了就是针对
行为来进行取缔,但这次究竟是取缔甚麽行为呢?
骑车这件行为??骑改装车行为??我想这次警方应该是引用8-4这条,
那麽主管机关也就是新北市政府究竟是公告禁止甚麽行为呢??
希望了解的人可以说明一下。
另外一个重点,只单靠口头上的
疑似,就要求人去实验室进行检验
才是引起许多爱车族或(合法的)改车族反弹的点。
至少要有快筛的机制,像噪音可以用个较简易的分贝计检测怠速噪音,
不过再开检验单到相关单位进行完整检查,当然我这方法或许不够好,
或许还有更高明的办法,但至少要有个可以被公众信服的快筛机制出来,
我认为地方政府应该是有这个权限才是。
: 第11条 机动车辆、民用航空器所发出之声音,不得超过机动车辆、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
: 标准;其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交通部定之。
: 机动车辆供国内使用者,应符合前项噪音管制标准,始得进口、制造及使用。
: 使用中机动车辆、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项目、程序、限制、检验人员之资格及其
: 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交通部定之。
:
: 第12条 国内生产销售之机动车辆,应取得中央主管机关核发之车型噪音审验合格证明,
: 始得申请牌照;总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客车及进口机动车辆,应取得中央主管
: 机关核发之车型噪音审验合格证明,并经中央主管机关验证核可,始得申请牌照。
: 机动车辆经前项车型噪音审验合格後,中央主管机关得办理噪音抽验。
: 前二项车型噪音审验合格证明之核发、废止、噪音抽验及检验处理之办法,由中央
: 主管机关会同交通部定之。
这两条其实我也认同b大的看法,都是针对
未挂牌的车辆进行审验,
那麽挂牌後的车辆在进行变更时是否还需要像新车这样重跑一次这麽多
的重重关卡呢?
至少对於想进行变更的车辆环保署这里可以宽容点,我不奢望放宽标准,但至少请
减少流程跟程序,最好像交通法一样,明定变更标准,不然每台车变更都得从中央
主管机关跑一次流程...那不是搞死人吗,这样得花多少天,就不能一天处理完吗?
: 新北市目前的做法,就是将第12条的未经噪音审验车辆,公告成第8条妨害他人生活安宁
: 的行为并据此要求车主提出审验证明,否则就会开罚。
:
: 依照新北市环保局的解释,所有使用中的车辆,都应该取得噪音审验合格证明,原Po先前
: 整理的文章中也有提到这点。但请仔细阅读上面的法条,不难发现所要求的皆是新生产、
: 销售及进口的车辆,也可以知道这样的规定是针对厂商,在新车上市前所需繁杂检测中的
: 其中一项。
:
: 等到验过,消费者买车领牌後就变成了使用中车辆,对路上跑的车辆当然也需要有噪音标
: 准,只是这时无论骑士装了什麽样的管,引擎改过多少,都只需要在路边拦检或被检举时
: 符合当初噪音的验证值就可以了,而不是要自费去进行噪音审验。
: (至於用原厂管去验再装回炮管勒? 那是小狗才会做的事,不在本篇讨论范围)
:
: 简单来说,新北市只抓22:00-6:00好像很好心地限缩执法范围,问题是法律要求的是
: 「你不要吵到别人」,而不是要人民一定得取得审验证明啊啊!当然会被认为不合理。
另外对於新北政府这边对於改装管就算验过也不会给贴纸这边
我也无法认同,对於一些验的过的车主不给贴纸,不就是说只要
改装管出现一次就开你一次检验单吗?这样有达到你当初的原意吗?
这根本只是在处罚合格玩家吧?
: 2.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及第43条,可说是过去处罚改装及改管车最为万用的法律
: ,所禁止的事项分别为:
:
: 第16条 除头灯外之灯光、雨刮、喇叭、照後镜、排气管、消音器设备不全或损坏不予修复,
: 或擅自增、减、变更原有规格致影响行车安全。
:
: 第43条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
: 可以看到常见的改装皆会符合第16条前半部的要件,但重点是「致影响行车安全」这点,
: 除非是拆除後照镜这种明显的违规,否则执法人员客观上显然无法迳行判定是否影响行车
: 安全;
:
: 而第43条在查到改装管看似直通或没消音塞时,也经常被解释为拆除消音器,但我们知道
: 排气系统的另一个名字就是消音器,若真要用这条来处罚必须要进行噪音检测,才能做为
: 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的证据开罚。
这边我其实觉得多少可以同意员警做法拉,若无法直观看到消音塞等设备,
我是同意可以先开张检验单去做检验,但是,若是验过了也请务必给张贴纸,
不要在那边分是否为改装管...
:
: 反倒有几条法规定写得很死很严,不过这次没什麽存在感......
:
: 3.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23-1条
:
: 第23-1条 机车下列设备规格不得变更:
: 三、排气管数量或其左右侧安装位置。
:
: 其实不太理解法条为何会这样写,不过像是雄狮单改双或MSX常见改双出都会中枪。
:
:
: 4.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5条
:
: 第35条 交通工具所有人应维持其空气污染防制设备之有效运作,并不得拆除或改装。
:
: 就是现在新车上面都会有的空气污染防制设备贴纸,然後会有警告不得改装,其中当然也
: 包含排气管。我的理解是,这条抓下去满大街改管车不管多安静或有触媒都会瞬死,只是
: 这次的争议都集中在噪音上面。
其实这条的解读方向也是看人阿,不是剖管或是拆除触媒,整只管换装(当然是有触媒
且合乎法定规范的)我认为并不违反此法才对,不然照B大的解读方式,我用原厂管换
原厂管是不是也违反此法条了?
当然,若是发生要严格执行的状况,或许执行人员也会忽视原厂管情形,把所有改装管
都视为违法管也说不定。
: --
:
: 最後,我知道这样的声明在最近改管的争议中很老套,但还是要说在下100%支持取缔噪音
: 车,最近晚上路上的炸街管真的少了很多。只是很多时候我们明明有更好的做法,达到
: 一样的效果,但常常主事者选择的是最简单,副作用却也最大的方式,赢得80%的掌声,
: 却一步一步让1%的人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
: 在下对行政法并不熟悉,本文也只是拆散法条来解释,如果有误导的地方希望板友批评!
最後我的结论,我也不反对抓噪音,但我希望可以以更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取缔,
而不是单靠个人主观意见来骚扰人民,就像酒驾,难道是警察闻一闻看有没有
酒味後再开张检验单要求你去医院验血看酒精浓度有没有超标吗,我想这是很
直觉性的逻辑问题,所以仍希望可以有个可以信服的快筛方式,以及给合格排气管
一个认证贴纸,而不是像是整人般的处罚使用合格管的人。
最後...我想再说一次,改装管=\=噪音管,改装管的制造商我相信有些也是有在
帮机车原厂生产原厂排气管的厂商,并非所有制造商都没能力生产出合格改装管的,
希望不要有人老是妖魔化改装排气管,看到改装管就杀红了眼...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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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68.142.23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iker/M.1496139980.A.CD0.html
※ 编辑: kisc32950 (219.68.142.233), 05/30/2017 18:27:00
※ 编辑: kisc32950 (219.68.142.233), 05/30/2017 18:27:22
1F:推 xzealotx: 逻辑观念正确 推一个 05/30 18:47
※ 编辑: kisc32950 (219.68.142.233), 05/30/2017 19:07:46
2F:→ FairyBomb: 其实很多反弹的诉求就跟这篇说的一样而已,只是有很多 05/30 19:09
3F:→ FairyBomb: 人看到改装管就杀红了眼而已 05/30 19:10
4F:→ FairyBomb: 然後有很多杀红眼的都是政府机关部门的人,自己有验过 05/30 19:11
5F:→ FairyBomb: 或被拦下来的经验的话,就知道他们看待改装管是什麽态 05/30 19:11
6F:→ FairyBomb: 度(当然还是有态度好的,不过也是相对少数) 05/30 19:11
7F:推 Cervelo1995: 几个地方政府现在靠的就是广大愚民的「改车原罪观」 05/30 19:12
8F:→ Cervelo1995: 来爽刷一波存在感,营造有在做事的假象,却不管造成 05/30 19:13
9F:→ Cervelo1995: 其他人的利益,真的是有够可悲 05/30 19:13
10F:推 bus77116: 推清楚的解释,大家在这里说这麽多真的只是希望取缔噪音 05/30 19:40
11F:→ bus77116: 保障合理改装,但主管机关就是要全部拖下水再带个风向 05/30 19:41
12F:推 yangy20cm: 推Cer大 05/30 20:33
13F:推 pTTer00: 回应你第一个问题,新北市政府公告了什麽行为? 05/30 21:06
14F:→ pTTer00: 他公告的行为是「使用未经主管机关噪音审验或检验合格排 05/30 21:07
15F:→ pTTer00: 气管之车辆行驶於道路。」 05/30 21:08
我刚刚看了~重点大概就这条
七、於本市各类噪音管制区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致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
(一)任意变更经主管机关噪音检(查)验
合格排气管之车辆行驶於道路。
(二)於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6时,使用未经主管机关噪音审验或检验
合格排气管之车辆行
驶於道路。
其实最让我好奇就在於我上色的合格排气管,究竟检验一个合格排气管的主管机关是
哪个单位呢???
不管是噪音防制法,还是空污法,其实都没有明确列举何谓
合格的排气管有的只有车辆的
排放标准或是噪音标准,不管哪一条都没有明确指出排气管发出的噪音或排气管发出的
废气,甚至我用
排气当关键字去搜寻也只有
空污法38跟39条有
排气审验几个字而非
排气管
审验,而
噪音法半个排气管的字都没有。
而唯一有明确规定排气管的相关标准的法令就只有监理站在用的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那麽
是否只要符合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范的排气管就是属於合格排气管呢?
说穿了,我认为用
合格排气管来套用
噪管法本身就有问题了,因为只有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有明确指定排气管的合格标准,但这又不适用
噪管法跟
空污法,因为这两条法规规定对象
是
车辆,而不是针对排气管,而新北市政府套用
噪管法来针对排气管我认为是有瑕疵的,
如果当初公告是针对
噪音车辆,而执行人员有根据专业来进行拦查跟快筛,我想事情不会
闹成这样才对。
※ 编辑: kisc32950 (219.68.142.233), 05/30/2017 21:54:37
※ 编辑: kisc32950 (219.68.142.233), 05/30/2017 21:55:36
17F:推 alskdj: 推 从头到尾大家都一致认同是在取缔"噪音" 05/31 00:10
18F:→ alskdj: 而非"改装" 但只见一些人创造一些假新闻 05/31 00:10
19F:→ alskdj: 什麽GOGORO被抓 什麽原厂被抓 然後大放厥词说改装怎样怎样 05/31 00:11
20F:→ alskdj: 接着政府出来打脸 现在弄得乱七八糟 05/31 00:12
21F:→ alskdj: 事实上就是你安安静静的不要招摇 谁会拦你开罚单? 05/31 00:12
22F:→ alskdj: 其实改装这一块的底线公家单位跟民间踩在一个线 大家睁 05/31 00:13
23F:→ alskdj: 只眼闭只眼很久 你不要肇事不要参与飙车等等违法行为 05/31 00:13
24F:→ alskdj: 开个验车单回去改回原厂验一验又没事了 05/31 00:14
25F:推 alskdj: 以前不抓不代表合法,车身一点线条颜色贴纸都有可能被拦查 05/31 00:17
26F:→ alskdj: 愈来愈宽松大家跟着随便 现在噪音炮管真的一堆 05/31 00:18
27F:→ w603210326: 楼上,我一年前停个红灯就被路过的警察拍照开单,吉他 05/31 00:18
28F:→ w603210326: 管而已 05/31 00:18
29F:→ alskdj: 还强调低调浑厚饱实自我安慰 05/31 00:18
30F:→ alvptt: 合格排气管根本就是假议题,不同管换不同车,声音可能就超 05/31 00:19
31F:→ alvptt: 标了 05/31 00:19
32F:→ shachitw: 取缔噪音根本是个假议题,这篇结论就有说到了,警方取缔噪 05/31 00:58
33F:→ shachitw: 音的依据是什麽? 从没拿过分贝计再测,只单凭个人意识就 05/31 00:59
34F:→ shachitw: 拍照函请环保局通知检测音量,这处罚噪音过大的还是处罚 05/31 01:00
35F:→ shachitw: 凡是有改装排气管的一目了然 05/31 01:01
36F:→ boafans: 改装排气管要不要验大家也都知道 但是事实上就是大多没 05/31 01:11
37F:→ hatedmail: 依据不就是非原厂就是没有合法检验过阿... 05/31 01:51
38F:→ hatedmail: 同一支管不同车 噪音值不会一样 要认证实在难 05/31 01:56
39F:→ hatedmail: 不就有一个原厂管改缸没过噪音值的? 05/31 02:10
40F:→ hatedmail: 想刻意制造噪音的玩法太多了 05/31 02:10
41F:→ hatedmail: 永远没人会先去检讨那些刻意吵人的改管车主 05/31 02:12
42F:→ hatedmail: 为什麽现在才这样抓 以前那麽松? 不就是被吵到受不了 05/31 02:13
43F:→ hatedmail: 警察不抓就越来越夸张 没想过别人的感受? 05/31 02:14
我了解你的思维,但我也希望你可以了解我的思维,
我这边主要是想帮有改不吵不闹的改装管车主争取大家的认同。
而不是替那些吵死人的改装车争取权益。
而现行的方式在我看来只是在处罚那些不影响他人的改装车主,
而那些吵死人的车只要过段时间稽查人员没办法持续下去就死灰
复燃,不过就整体环境来说跟20多年前比起来台湾的用车环境已经
有明显改善了,我想有经历过那段交通黑暗期的都知道当时在一般
道路上飙车赛车甚至在路上搞特技的风气有多严重才对,这麽多年
下来用车环境绝对有改善,而非有些人说的恶劣。
44F:嘘 Derek324kimo: 所以你们到底有没有想过为什麽两边会一直鸡同鸭讲? 05/31 02:45
45F:嘘 Derek324kimo: 明明讲的内容都不冲突,可是却都觉得对方再反驳自己 05/31 02:45
46F:推 Derek324kimo: 这几天看下来真的觉得这个讨论很奇怪很没效率 05/31 02:45
47F:推 Derek324kimo: 外加很没进展,然後又莫名的火药味超重...... 05/31 02:46
48F:推 t72312: 因为心中早有定见 05/31 02:59
49F:推 t72312: 有些人没办法接受合法改装这样的思维 05/31 03:03
50F:推 t72312: 现在重点应该放在严格取缔非法并且维护合法的权益 05/31 03:05
51F:→ t72312: 法规制度执行面是可以做得更好的 05/31 03:06
52F:推 member7023: 因为一边的人就跟机车党一样 认为机车是交通工具 05/31 08:14
53F:→ member7023: 为啥要去做变更 05/31 08:14
54F:→ GORDON2037: "有些人没办法接受合法改装这样的思维"+1 05/31 13:17
※ 编辑: kisc32950 (219.68.142.233), 05/31/2017 17: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