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syNova (六档万转)
看板biker
标题Re: [问题] 牵机车走斑马线
时间Fri Dec 21 19:28:50 2012
应该是说这个吧 ?
http://0rz.tw/Oshml
警政署特研订执法认定标准,於101年9月17日以警署交字第1010133556号函请交通部释示
,并经该部函复同意本署意见在案。违规之认定及执法原则如下:
(一)机车驾驶人牵引机车进入人行道,并将车停放於机车
停车格内:
1、行为人认定:视同行人。
2、违规认定:无违规。
(二)机车驾驶人行驶至路口处(行车管制号志为红灯),下
车牵引机车通过停止线并进入行人穿越道,横越道路
至对向,回转後迳骑车驶离:
1、行为人认定:视同机车驾驶人。
2、违规认定:该行为人驾驶机车行至路口处,於行车号
志显示红灯状态下,超越停止线并回转至对向车道,
应以处罚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举发。
(三)机车驾驶人行驶至路口处(行车管制号志显示红灯),
下车牵引机车右转後,迳骑车驶离:
1、行为人认定:视同机车驾驶人。
2、违规认定:依交通部101年8月16日交路字第
1010024025号函释,该行为应以处罚条例第53条第2
项举发。
(四)机车驾驶人行驶至路口处(行车管制号志显示红灯),
在行人专用号志为绿灯之状况下,下车牵引机车通过
行人穿越道至机慢车待转区内暂停,俟横向行车号志
变换为绿灯後,迳骑车驶离:
1、行为人认定:视同机车驾驶人。
2、违规认定:该行为人驾驶机车行至路口处,於行车号
志显示红灯状态下,超越停止线并通过行人穿越道至
右前方机慢车左转待转区停等,应以处罚条例第53条
第1项规定举发。
============分隔线===============
其实这话题之前就有人提出来
可参考
http://0rz.tw/4eTXQ
内文说的苹果日报2011年11月05日之报导,交通大队表示此举不算违规,
可参考这里
http://www.spfh.gov.tw/index.php?catid=10&cid=3&id=1112&action=view
相类似案例机车牵车法规函释
http://0rz.tw/XoKn2
===========小弟结论==============
欢迎来到鬼岛,有没有看得雾煞煞,好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跟解答。
基本上实际案例,大多还是警方当下的裁量手段 (就是看警察人好不好啦 X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21.133
1F:→ BDmaple:内文没提到是否熄火 12/21 19:47
2F:→ ujane:无论有无熄火 钻漏洞本应不该 12/21 20:33
3F:→ ujane:让我想到之前有个人酒驾遇到警察後下来用牵的想要硬拗没骑 12/21 20:34
4F:→ ujane:这或许就像一些为了所谓的省时间省油去抢行人通行空间的骑士 12/21 20:34
5F:→ ujane:不知道这些骑士在"走斑马线"时是不是也喜欢有骑士牵车占位 12/21 20:35
6F:→ ujane:机车路权被下修後就要钻漏洞抢行人的路权 这未免... 12/21 20:37
7F:推 paul324: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真要我说的话我走在斑马线也不喜欢有 12/21 20:43
8F:→ paul324:其他行人挤在我旁边,降低我走路速度,但能叫他们不准走吗 12/21 20:43
9F:→ paul324:牵一台熄火的车事实上就相当於带着一件大型行李的行人,何 12/21 20:44
10F:→ paul324:来钻漏洞之说?更何况也不会妨害其他行人安全。 12/21 20:45
11F:推 YJM1106:实务上 警察可以举发 就将子 12/21 20:45
12F:推 ujane:楼上正解 12/21 20:47
13F:→ ujane:熄火? 我在台北没看过这种骑士有哪个会熄火 12/21 20:47
14F:→ ujane:都马是牵到定位後屁股坐上去就快速骑走 12/21 20:48
15F:推 paul324:实务上这样,不代表就绝对合理,就这样 12/21 20:48
16F:→ paul324:不熄火的原本就违规了,也没什麽好谈的。 12/21 20:48
17F:→ ujane:骑士>行人>骑士 好个变型金刚= = 12/21 20:57
18F:→ FantasyNova:个人认为,会处罚是因为处罚中途变换的态样。 12/21 20:59
19F:→ FantasyNova:熄不熄火反而不是重点。 如果政府是要防止大量牵车, 12/21 20:59
20F:→ FantasyNova:造成的交通疑义,那熄火於否就不是很重要。 12/21 21:00
21F:→ ujane:同意 12/21 21:00
22F:→ FantasyNova:那例外状况是车辆坏损,但其实车辆不能骑乘,举例子 12/21 21:00
23F:→ FantasyNova:皮带断就是可资证明的,虽然它可以发动 12/21 21:01
24F:→ ujane:也要举好一点 12/21 21:01
25F:→ ujane:..Fan打字太快了= = 12/21 21:01
26F:→ FantasyNova:且上面处罚函释,是说,"红灯时超越停止线"为依据 12/21 21:02
27F:推 ujane: ^^^^^^^^^^^^^^^^^^^^^^^重点 12/21 21:05
28F:推 kennistoy:同样的行为,却有不同的标准,赞 12/21 22:28
29F:推 maxlovesviva:那就红灯时签上人行道,再人行道牵车绕过停止线XD 12/21 22:57
30F:→ maxlovesviva:接着直接签到斑马线.. 这样就没有闯红灯啦XD 12/21 22:57
31F:→ FairyBomb:你牵到人行道的过程中不就超越停止线了吗 ? 12/21 23:12
32F:→ FairyBomb:虽然我相信如果像楼上这样绕应该也不会被抓就是了 12/21 23:12
33F:→ ck940560:简单啊 停止线前把车抬上人行道 从人行道过停止线就好 12/21 23:16
34F:→ ck940560:但两者没有什麽分别的东西竟然一个违法一个合法... 12/21 23:17
35F:→ FairyBomb:会觉得这两个没分别的,还满奇怪的,法律就是这样 12/21 23:18
36F:→ FairyBomb:有时候连一个字的意义都很死,何况是行为 12/21 23:18
37F:→ ck940560:如果路面边线不在人行道边边的路段甚至不用抬上人行道 12/21 23:18
38F:→ FairyBomb:上面有人解释都以停止线为重点了,还可以找漏洞钻也很妙 12/21 23:19
39F:→ ck940560:"法律就是这样" 合法的行为漏什麽洞? 12/21 23:20
40F:→ ck940560:不合你意就叫钻漏洞 和你意就叫就是这样 12/21 23:21
41F:→ FairyBomb:你说哪个合法 ? 12/21 23:21
42F:→ FairyBomb:你讲的这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是完全不同的 12/21 23:22
43F:→ FairyBomb:又哪来一样的行为? 12/21 23:22
44F:→ ck940560:牵车在路面边线内跟牵在往右15cm的路面边线外有差吗? 12/21 23:26
45F:→ ck940560:难道往左15cm就会影响交通安全? 12/21 23:28
46F:→ ck940560:又或者本来会影响交通安全,往右15cm就safe? 12/21 23:29
47F:→ ck940560:如果牵上人行道甚至还会被靠北说後照镜会勾到人勒 12/21 23:34
48F:→ rex4253:先想想这样的行为合理吗?如果你自己不会这麽做 何必讨论 12/21 23:48
49F:→ rex4253:法律规定如此 警察依法开单 你上申诉庭有办法以你的想法 12/21 23:50
50F:→ rex4253:说服法官 那你就是有理 12/21 23:51
51F:→ FairyBomb:照你这逻辑,用影响安全下去当标准,很多东西根本不用判 12/22 00:13
52F:→ FairyBomb:也不算违规,因为不会影响交通安全 12/22 00:14
53F:推 tracy00459:那牵车进单行道呢 12/22 00:24
54F:推 buzz1067:不跨红线先从人行道牵车再过斑马线就好了 12/22 00:30
55F:推 ofpurity:我就会熄火牵阿 我住台北 12/22 00:56
56F:推 olduck:以前这麽干人家会称赞你节能省碳,现在风头过了就不一样了 12/22 01:07
57F:推 kevin20541:ujane没看过熄火是吧 下次来看我怎麽过马路就看得到了 12/22 02:07
58F:→ kevin20541:台大辛亥路星巴克侧门那边要过去星巴克那侧我都用牵得 12/22 02:08
59F:→ kevin20541:过去 你要说我闯红灯吗? 我本来就在旁边的停车位要带 12/22 02:08
60F:→ kevin20541:着一样很大的东西过去对面 这样也较闯红灯? 12/22 02:08
61F:推 ec2242:上次我出车祸特地问过警察 他们也说不熄火下来用牵的算行人 12/22 05:12
62F:推 gcshin:钻漏洞就钻漏洞,反正警察也不太会抓这个被拦放软一点就好 12/22 08:26
63F:→ gcshin:不需要将自己投机取巧的行为合理化 12/22 08:27
64F:推 boafans:我就是会熄火牵车走斑马线的人 要说斑马线上看到人牵车 12/22 09:56
65F:→ boafans:我还更讨厌走在斑马线上遇到人骑脚踏车的勒 这不是更危险 12/22 09:56
66F:→ boafans:再者 我会这样做 是因为要回转 要是开放机车可直接回转 12/22 09:56
67F:→ boafans:我也不用牵车阿 既然这样 看你是要开放牵车 还是开放回转 12/22 09:57
68F:→ boafans:不然就每个路口弄个机车专用左转灯阿 灯亮时机车可回转~ 12/22 09:57
69F:→ boafans:这条文就是针对"红灯" 我回转一定要ㄇ字型 等三个红灯才能 12/22 09:58
70F:推 boafans:至於其他红灯右转 人行绿灯的 我倒是没意见 不差一点时间 12/22 10:01
71F:→ boafans:但是对於回转要等三个红绿灯 大路口都超过3分钟以上 还要 12/22 10:01
72F:→ boafans:浪费油转三个路口 这点我就很不能同意 根本就是扰民... 12/22 10:02
73F:→ timk7:台大那侧门一堆人都在牵,超烦,不会到下个路口待转喔= = 12/22 10:48
74F:→ timk7:下个路口又近,还不用待两次 12/22 10:49
75F:→ timk7:光行人脚踏车就够多了,真是来乱的 12/22 10:49
76F:→ timk7:机车就是车,每个人都这样,如何管理??鬼岛无误... 12/22 10:55
77F:→ timk7:乾脆红绿灯都不需要了,反正下车就行人,过完路口又是机车 12/22 10:57
78F:推 wssp2222:有函释内文就给推了 用53条来处理 那就算是相当明确了 12/22 11:03
79F:→ FairyBomb:以前在外县市骑自由惯了,刚回台北骑时也很痛苦 12/22 11:06
80F:→ FairyBomb:不过现在好像习惯了,反正在台北等红绿灯也是一堆人一起 12/22 11:06
81F:→ FairyBomb:等,还可以顺便偷看旁边的妹 A_A 12/22 11:07
82F:→ FairyBomb:台北妹都好爱穿裤袜,超棒的 >////< 12/22 11:07
83F:推 ChrisBear:熄火就好 12/22 17:08
84F:→ ChrisBear:这函释对法院更本没拘束力 参考而已 12/22 17:08
85F:→ holsety:上面二三四点,我见过的例子是交警通常以维持该路段交通顺 12/23 01:51
86F:→ holsety:畅为优先考良,一两只小猫就当作没看见,一票人做一样动作 12/23 01:51
87F:→ holsety:就会制止,但要到开单的程度还满难的 12/23 01:52
88F:→ kevin20541:台大那路口牵车潮爽ㄉ 倒是行人侵占脚踏车道路权超烦 12/24 05:25
89F:嘘 ckgodboy:超越停止线本就该罚了 推文还有人在那边叫 无言 02/03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