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90206 (快被蚊子吸乾了...)
看板biker
标题Re: [问题] 测速照相机拍照的范围
时间Sun Nov 11 01:28:41 2012
※ 引述《kiii210 (Johnny.T)》之铭言:
: → TheCrossRoad:速限+11KM以上才拍照 11/10 12:00
: → applekiwi:有那麽多?@@ 11/10 12:00
: → smallwang187:限速50 就是61才照阿 11/10 12:14
: 推 guithawk:速限50的话,60起拍
: 借标题问一下,每个测速都是60起拍吗 (限速50)
: 每次经过限速50的路段我都会惊惊减速到50以下才敢放心通过
: 我知道有给10KM误差,不过会不会有例外 @_@
这算年经文了吧
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 第十二条第十一项
第 12 条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发生交通事故,
且情节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者,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
务人员得对其施以劝导,免予举发:
十一、驾驶汽车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未逾十公里。
所以单纯超速10km内 不管是固定 三脚架 都是属於微罪不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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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41.185
1F:→ jric:而未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发生交通事故 11/11 01:30
2F:→ Gunslinger:"得"施以劝导,免予举发…就是可以选择不举发 11/11 01:35
3F:→ Gunslinger:换句话说 就算超速未逾10公里 要开也不是不行 11/11 01:35
4F:→ Gunslinger:只是大概申诉太多 乾脆就不开了 11/11 01:36
是不可以开 只能劝导
但 如果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时 发现有一方有超速未满10KM之行为
通常警察这时就会开罚
※ 编辑: kill90206 来自: 118.170.41.185 (11/11 01:43)
5F:→ Gunslinger:不是ㄉㄟˇ 是ㄉㄜˊ吧 11/11 01:38
没注意到"得" @@ 那应该就是你说的那样 给了申诉的依据
※ 编辑: kill90206 来自: 118.170.41.185 (11/11 01:46)
6F:→ jric:法规都是"ㄉㄜˊ"=可以,必须会用应(应该)。 11/11 04:34
7F:→ snowcoat:这没得申诉...得=可以 选择在他不在你 11/11 07:53
8F:推 Danto18:上次我和朋友去日月潭,他在台14被固定式相机拍一张 11/11 10:30
9F:→ Danto18:速限70,罚单上写他的时速71......就算1公里也照罚 = = 11/11 10:31
10F:推 Sagarmatha:"得"和"应"都是法律上的用语 不是你自己可以解释的 11/11 12:52
11F:→ Sagarmatha:"得"代表裁量权在警察那边 被开了你也没得申诉 11/11 12:53
12F:推 luob:这里的"得"就是警察罚单可开可不开...开了警察也没错 11/12 02:55
13F:→ luob:题外话:大型停汽车格也是"得",但是大部份警察把他当"应"... 11/12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