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ture108 (千夫所指,万夫莫敌)
看板biker
标题[问题] 车祸
时间Tue Oct 30 00:03:21 2012
今天发生车祸
有报警
http://ppt.cc/lnGJ
此为台北市南宁路西向
甲方我我骑车在此左边数来第二线道 最左为禁行机车
乙方女方从此图桂林路四巷出现
车祸後我的车倒在斑马线上
对方则是倒在禁行车道过斑马线的地方
闪双黄灯
"我的笔录记载 当时我车速45-50 看到乙方出现在巷口
以为要右转 我靠左减速後 正面撞上乙方侧面"
这边争点有4
1.我是主干道她是支线 她未让我先行
2.我在二线道 可以直接撞她侧面 所以她要走人行道去对面?
如要右转 不会在这以这种方式被我撞到
3.我有发现她进行闪避动作 但她完全没有发现我的样子 她车速不慢
4.她骑别人的车
这是我方的纪录 假设对方笔录跟我相同
这样的责任分配会是多少?
又 对方左边肩颊骨骨折 要开刀 右脚踝被自己的排气管烫到 现在在住院
而我在这种慢速摔车的情况下 脚踏跟握把帮我扛住大部分的伤害
所以造成只有轻微擦伤
以上 谢谢大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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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artlequiet:1080的两倍是3160好吗..你数学实在... 07/10 17:44
2F:推 alwaysOGC:1F的数学老斯请假了吗?07/10 17:46
3F:推 storyf66014:一楼的数学让我好shack XD07/10 18:00
4F:→ ascii:太酷了 推文里面不只数学、国文老师请假 连英文老师都出国了07/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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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8.9
5F:推 hiei0707:对方的错 已经写信给你罗^^ 10/30 00:34
6F:→ alex55555:这几个礼拜的车祸文不断阿 o.o 快变法律谘询版罗 10/30 00:36
7F:推 zen0307:刑事就先输了~ 10/30 01:49
8F:→ kaodio:不想输就先验伤吧 10/30 02:23
9F:→ musicscoop:生活法律版跟假的一样…… 10/30 12:24
※ future108:转录至看板 PttLifeLaw 10/30 16:40
10F:→ MarsET:我方无伤对方有伤不一定输,我自己的case是我完全无伤对方 10/30 17:04
11F:→ MarsET:手断掉,最後检察官不起诉处分 10/30 17:04
12F:→ MarsET:不过这种情况不常见就是了... 10/30 17:15
13F:推 ahmygoddess:你的甲乙方是笔录上记载的吗? 10/30 20:48
这是我自己说的XD
14F:→ ahmygoddess:警方笔录中的甲方 通常是认定为肇事方 10/30 20:50
15F:→ ahmygoddess:当然警方不具有审判权 但可能会影响法官的第一直觉 10/30 20:53
16F:→ ahmygoddess:等笔录下来 你可以再自费申请交通事故监定委员会 10/30 20:55
17F:→ ahmygoddess:如果调查後对方责任比较大 法官会以委员会的作基准 10/30 20:58
※ 编辑: future108 来自: 122.116.28.9 (10/30 23:26)
18F:→ ucb: 斑马线不得骑车吧? 之前被警察拦过 10/31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