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coat (excess)
站内biker
标题Re: [问题] 出车祸了
时间Fri Feb 25 21:14:33 2011
这篇骗钱而已
小车祸要不要报警?
恩,我是都报啦反正保险费有交...
报警要赔骑士、乘客还是车,都可以请保险公司去处理
那麽赶时间怎麽办?
有没有办法回避肇事逃逸这条?
答案是有的
请当场跟对方要电话,表示自己愿意负责
并且"试拨",确定电话是通的
有了电话纪录,你就能举证你没逃跑
虽然还是有很多可以吵的东西
但至少没肇事逃逸这条
後车撞前车,因为天条存在
很多人为了规避刑责选择息事宁人
最後才被当提款机玩...
报警很快吗?
绝对不快,因为要等警察、写笔录
还要装可怜装穷装诚恳让警察帮你说话
某次期中考翘课就因为被撞,写完笔录人家也写完考卷了...
这时候打个电话真的很好用
最痛的这条避开,剩下都好谈 ( ′-`)y-~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0.152.33
※ 编辑: snowcoat 来自: 61.20.152.33 (02/25 21:14)
1F:推 kendra510122:对不起 我会多多注意 02/25 21:16
2F:推 MikeFreeway:推! 02/25 21:23
3F:→ snowcoat:我又因为车祸文被m了 <冏> 02/25 21:42
4F:推 bighead0851:专业车祸王(误) 02/25 21:46
5F:→ bighead0851:应该无误xd 02/25 21:46
6F:推 ujane: 专业车祸王(误) 02/25 22:30
7F:推 k22941920:推 谢谢 教导~ 02/25 22:34
8F:推 timgame:通话纪录可以删掉? 02/25 23:04
9F:→ jeffenjoy:电信公司记录 02/25 23:07
10F:→ snowcoat:如果遇到连通联纪录都能删除的 就认赔吧 02/25 23:11
11F:→ snowcoat:这辈子能遇到王的次数也不多... 02/25 23:11
12F:→ snowcoat:我现在才发现标题改了 XDDDD 02/25 23:20
13F:推 ilovekr:光拨电话还是有的吵,因为逃逸的认定标准还有包含是否有做 02/26 00:01
14F:→ ilovekr:必要举止(ex:叫救护车),所以光打电话应该还有其风险存在 02/26 00:03
15F:推 ilovekr:我不是很赞同因为赶时间就不报警,难道还有什麽事情比人受 02/26 00:08
16F:→ ilovekr:伤及可能的刑事风险重要....囧 02/26 00:08
17F:推 Commitment:他是说小车祸 02/26 00:09
18F:→ ilovekr:报警叫救护车後续会少很多麻烦,不用省那一点时间 02/26 00:09
19F:→ ilovekr:小车祸=没人受伤顶多罚锾,那又有什麽好担心....?! 02/26 00:10
甚麽叫做肇事逃逸?
刑法第185-4条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条是拿来处罚明明知道肇事,致人死伤而未尽救护义务、企图脱免责任的人
所以有哪些情况不成立?
肇事通常不是故意,因为故意叫做谋杀
但逃逸就要以故意为要件
假设有人发生车祸,但完全不知道有发生死伤
又或者被害人当场拒绝就医或到安全处所
所以肇事者认为被害人可以自由行动
官腔的说法可以说是『对於公共安全显然不生任何危害』
就这样离开现场,主观上并没有要逃逸的意思,当然就不应该以这一条法条处罚。
打电话并不是要拿来规避责任
而是要证明你有下来关心、没有逃逸
也可以通联记录证明自己下车表示关心,但对方安全无虞
实务上的见解,这两段写得不错:
「行为非出於故意或过失者,不罚。过失行为之处罚,以有特别规定者为限,
刑法第12条定有明文。故第 185条之4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罪,
行为人之驾车肇事致人死伤虽非出於故意,但仍须知悉肇事致人死伤之事实,
犹予逃逸,始足当之。若行为人不知其已肇事并致人死伤,
纵然逃逸,亦与本罪之构成要件不合。」
(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1124号参照)。
「刑法第185条之4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罪,
只须有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未下车救护而逃逸之事实,罪即成立,
不以肇事之发生须有过失责任为要件。」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7622号判决参照)。
如果没办法记得这些,至少记得110吧
不赶时间其实报警去警局泡茶喇赛一下也不错...
※ 编辑: snowcoat 来自: 61.20.152.33 (02/26 00:23)
20F:推 skiOMG:有看有推 专业好文! 02/26 01:16
21F:推 spymachine:不得不说原po看来应该是久病成良医XDDDD 02/26 01:58
22F:推 computerqqq:其实我都叫警察呢 原来还有电话这招 笔记笔记 02/26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