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redDonita (S红_多妮妲)
看板bi-sexual
标题Re: [分享] 这样的情况算是第三者吗??
时间Mon May 6 21:25:46 2013
来晒法条唷~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
第 1052 条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一、重婚。
二、与
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之直系亲属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亲属对他方
为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恶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
但其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第 1053 条
对於前条第一款、
第二款之情事,有请求权之一方,於
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
或
知悉後已逾六个月,或自其情事发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请求离婚。
第 1056 条
夫妻之一方,
因判决离婚而受有损害者,得向有过失之他方,请求赔偿。
前项情形,虽非财产上之损害,受害人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
但以受害人无过失者为限。前项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
但已依契约承诺或已起诉者,不在此限。
第 1057 条
夫妻无过失之一方,因判决离婚而陷於生活困难者,他方纵无过失,
亦应给与相当之赡养费。
※ 引述《cigxm (力量的来源)》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third-person 看板 #1HXqk1Sg ]
: 作者: cigxm (力量的来源) 看板: third-person
: 标题: Re: [分享] 这样的情况算是第三者吗??
: 时间: Mon May 6 14:19:42 2013
: 我觉得我这个朋友当别人老公的小王 倒不如说两个人是好哥儿们...
: 好到可以上床去的那种亲密哥儿们...
: 只要没有破坏别人的家庭 与其说是道德瑕疵 我倒是觉得不至於...
: 更谈不上所谓的法律责任 讲通奸 我是觉得有点超过...
: 虽然做的事情跟小三一样 但毕竟是男生 我想程度应该有所不同...
: 不知道我们台湾的社会是否能够接受这样的状况??
虽然刑法上是不易构成妨害婚姻及家庭罪,不过--
民法上还是构成离婚要件的,是好哥们就别害哥们哪。www
: ※ 引述《cigxm (力量的来源)》之铭言:
: : 我最要好的朋友 是位男生 应该是个偏男生的双性恋...
: : 他最近认识一位已婚男生的双性恋 目前交往尚称频繁...
: : 这位已婚的双性恋男生 想请我这位朋友能够偶尔在老婆不在的时候 到他家温存一下...
: : 可怜的老婆 完全不知情 不知道老公背着他 在外交男朋友 而且还带回家偷情...
: : 我是觉得这位已婚双性恋男生 不知道脑袋在想甚麽??
: : 在外跟男生偷吃就算了 还想外带直接带回家??
: : 我这位最要好的朋友目前非常的困惑 想交男朋友 又不想介入别人的家庭...
: : 这种情况算是小三吗?? 能给我朋友一个比较好的建议吗??
: : 另外 我绝不会承认 我的朋友就是我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161.184
1F:推 cigxm:S大能否解释一下 民法上所谓的"性交" 指的是甚麽意思??? 05/06 21:56
2F:→ cigxm:打手枪?? 口交?? 肛交?? 性交的范围在哪里?? 05/06 21:58
3F:→ cigxm:我的问题是 法律上所谓的性交 是否指一男一女?? 05/06 22:06
4F:→ cigxm:如果两男可以适用的话 那两女搞蕾丝边 也算性交吗?? 05/06 22:09
5F:→ quill9624:刑法第10条V项(性交的定义)有解。 05/06 22:10
6F:→ cigxm:如果两男符合性交定义 而两女不符合 这样不是很奇怪吗?? 05/06 22:11
7F:推 Lovetech:咕狗一下楼上上给的关键字很困难吗? 看一下不就知道了 05/06 22:14
我以为性交定义是基本常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0
第 10 条
称以上、以下、以内者,俱连本数或本刑计算。
称公务员者,谓下列人员:
一、依法令服务於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而具有法定职务权限,以
及其他依法令从事於公共事务,而具有法定职务权限者。
二、受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依法委托,从事与委托机关权限有关
之公共事务者。
称公文书者,谓公务员职务上制作之文书。称重伤者,谓下列伤害:
一、毁败或严重减损一目或二目之视能。
二、毁败或严重减损一耳或二耳之听能。
三、毁败或严重减损语能、味能或嗅能。
四、毁败或严重减损一肢以上之机能。
五、毁败或严重减损生殖之机能。
六、其他於身体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难治之伤害。
称性交者,谓非基於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侵入行为:
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称电磁纪录者,谓以电子、磁性、光学或其他相类之方式所制成,而供电
脑处理之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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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redDonita:顺带一提,民法的成立条件不高,徵信社抓奸是为了刑法 05/06 22:33
9F:→ SredDonita:的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05/06 22:34
※ 编辑: SredDonita 来自: 61.231.161.184 (05/06 22:37)
10F:→ RanChihiro:没想到会在这边看到这ID……好奇问用这ID用意是? 05/06 23:42
11F:→ RanChihiro:还是单纯忘了换 xd 05/06 23:43
12F:→ SredDonita:另一边在打站内信,懒得再开新分页:P 05/06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