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ster (爱与希望)
看板bi-sexual
标题Re: [讨论] 精神医学与跨性别
时间Wed May 21 08:24:01 2008
※ 引述《lioualan (乱马)》之铭言:
: 光是在媒体面前揭露病人的病情和隐私就很不对啦!
: 这还有什麽好讲的
假如医师在林女士生前发表这种言论
我会说那是揭露个人隐私
但林女士是把自己个案公诸於世的人 开过记者会 可说是在生前就成了公众人物了
而且医师是在她逝後、当大家讨论到这个个案时才发表自己的”感想”
我个人认为已经变成”个案研究”
以林女士身为变性人而在术後自杀去世,
是一个在心理学,社会学,和很多学术界都会拿来讨论
她有忧郁症,这是隐私吗?
其实在她自杀去世以後,帮助厘清她为何自杀时也会知道。
这叫隐私,那林国华的哥哥也在媒体前发表她的隐私吗?
能这样说吗?隐私的定义在此很难界定下去。
如果林医师此举有触法,新闻局是可以罚的。
反过来说
我想请问你认为
”祭文匿名公开批评一个人人都查得到的人”
此行为”一点错都没有”吗?
假如你会认为这种行为一点错都没有
我不认为你的立场是”公正”的
假如你是为了”偏袒某一方”而发言
那我们就不必为了辩论而讨论下去了
反正重点不是真理而是立场
大家心照不宣知道你会继续为了支持而支持就是了嘛(抱歉我又说了实话)
: 祭文中没见到林志坚医师的名字耶
这一点是我搞错了
祭文中说的落井下石的医生,只要查询林国华的新闻,
到处都查到名字,
以至於我搞错
感谢纠正
: 好像是你自己把新闻贴上去大家才知道的
: 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不算是匿名吧!?
~~~~~~~~~~
匿名的意思不就是看到大众看到此名称无法与本名联想起来
光看性别研究室你不会知道是”哪一个人”吧
本名没有公布出来就叫匿名不是吗?
只除非这人已经是琼瑶或金庸这种大家都不用知道本名
也知道是谁的人(而事实上这种人的本名也广为人知了)
假如我发表文章用ptt的id批评人,这不算匿名吗?
普罗大众(不是那种电脑强人)就能像查林医师一样查到本人的名称和资历吗
人家不知道我的本名,却知道被我批评的人的本名,谁的困扰较大?
走出批踢踢,谁知道每个人的本名
假如每个人的id=本名
那ptt何须禁止人家公布别人的本名
同理,所谓的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
一看就是团体又不是个人
那人走出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应该是社团吧),谁认得他,
里面的人都不见得知道他本名,
除非那人用的名称就是本名,
否则那就是匿名没错啊
: ※ 引述《mester (爱与希望)》之铭言:
: : 严格起来特别喜欢本文後三句
: : 像我比较不认同那篇原文里
: : 原作者”煽情”的文笔(诉诸感性而不见理论基础)、
: : 作者本身是第三人(无法判断此人对医师能有几分理解)、
: : 匿名却对医生”指名道姓”、
: : ”没有说明任何判断的理由”...
: : 完全就凭匿名人士一面之词去说”台中的林志坚医师”如何如何,
: : 作者匿名却指名道姓去质疑某某某的职业专业,
: : 这样做跟黑函有什麽两样?
: : 要我凭这麽有限的资讯武断地去否定这个林医师
: : 实在是没有说服力
: : 目前为止
: : 我也没看见有谁针对林医师的说法说明为何不可信或错误。
: : 更何况
: : 後来扯到台湾整个精神医疗体系,这未免牵拖的范围太广了吧,感觉一竿子打翻全船人
: : 除非有人认识这位医师而且举出案例证明他不好
: : 否则
: : 就算证明了”台湾精神医疗体系不好”也不代表”林医师个人不好”
: : 不了解一个人就随意评断他做得如何,不是我认可的可靠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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