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ramaamrauk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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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澳洲同性恋者将享平等权利 但仍不能结婚
时间Wed Apr 30 23:28:59 2008
中国时报 2008.04.30
澳洲同性恋者将享平等权利 但仍不能结婚
中央社
澳洲检察总长麦拉兰今天表示,根据澳洲未来新法律,男女同性恋伴侣将与异性恋
配偶享有相同的权利,只是仍然不能结婚。
麦拉兰宣布,劳工党政府下个月将提出法案,删除大约一百项法律中歧视同性恋者
的条文,包括有关健保和年金补贴、社会安全和赋税的规定。
麦拉兰说,这项拟议中的全国性法案,将使联邦法律与各省和属地的法律一致,让
同性恋伴侣与异性恋同居者拥有相同的权利。
麦拉兰在坎培拉向媒体表示:「这项变革将规定各方面待遇的平等,包括养老金、
赋税、社会安全、劳工补偿、医药津贴等。」
「澳洲同性恋者在联邦层级法律遭受差别待遇已经太久了,这些修订将让这些同胞
的生活有实际助益。」
这项法案如获通过,在评估资产和权益时,男女同性恋伴侣将被视为配偶,而不再
视同个人。
这项法律预期将在二零零九年中期实施。但麦拉兰表示,这不会改变政府反对同性
婚姻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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