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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实实说一句 拿别人名字开玩笑就是人生攻击的一种方式了 或许很多人觉得joh这种匿名性的ID昵称..拿来作文章根本没甚麽 但是听的人就是会有感觉~每个人感受不一样 GM大那句话~要告是告的成的..只是会不会因为情节过轻不定罪而已 只是当你不尊重别人~我想JOH也不用给你任何尊重!!!! 版规是为了版友订的...但是请那边酸版主的版友记得 版主也是版友的一份子~他只是位居高位而已 版友听任何话不舒服 可以检举给版主 当版主听到不舒服 当然也可以处理 这是一样的道理 最近来台篮看板... 整天看到的都只有一堆酸酸~有些人以前甚至没看过推嘘文过 版上被搞得乌烟瘴气.. 请记得 你们有质疑版主执法过当的权力 其他版友也有安静看板的权力 整天说版主没有检讨自己~结果自己被警告也不会检讨自己 最後 我想跟JOH版主说 居上位的人要有一定的度量 有些比较无所谓的玩笑话其实可以当作没有发生 GM大被水桶的那一句话 在我看来也没有甚麽 虽然他攻击你 被水桶合理 但是其实情节并不重大 或许你觉得不舒服....不过做领导人的本来就该多点气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3.22.253
1F:嘘 ZongYan:我笑了 那大闷锅模仿的人物都会改名 要被告到翻了喔 11/05 21:03
2F:嘘 justsp4:请问告哪一条?台湾刑法没有人身攻击,只有毁谤和公然侮辱 11/05 21:05
3F:→ justsp4:这样的推文有构成毁谤或公然侮辱? 11/05 21:05
4F:嘘 alonzohorse:GM那一句要告什麽?可以请解释一下吗? 11/05 21:06
5F:→ ok158:只要被指名者感觉不舒服就可以上诉~只是成不成立罪名而已 11/05 21:06
6F:→ ok158:如果JOH想告是可以告的 11/05 21:06
7F:→ ok158:版主的意思只是想避免这样的情形发生 11/05 21:07
8F:→ justsp4:可以告阿,但是一定不构成犯罪,然後无罪释放 11/05 21:07
9F:→ ok158:就算罪名不成立 我想上法庭也会浪费很多时间 11/05 21:07
10F:→ ok158:对阿 无罪 但为什麽不先避免呢? 11/05 21:07
11F:→ alonzohorse:那不就是告的人浪费法律资源? 11/05 21:07
12F:→ ok158:你不能担保哪一天不会攻击到一个那麽无聊的人 他就告你 11/05 21:08
13F:→ ok158:那不是很吃亏 11/05 21:08
14F:推 joh:....我只想帮忙补充一点:军旅板和棒球板事件 11/05 21:08
15F:嘘 ZongYan:搞不好根本不起诉 连审都不用审 11/05 21:08
16F:→ justsp4:重点是别人又没犯罪,甚至人身攻击都称不上,却被水桶了 11/05 21:08
17F:→ ok158:如果他家有钱请律师 那你谁管得动吗== 11/05 21:08
18F:→ ok158:总归一句 如果JOH想告是可以告的 我想水桶的用意就是为了 11/05 21:09
19F:→ alonzohorse:所以他改成丁0n这样子有人身攻击?? 11/05 21:09
20F:→ ok158:避免有这样的情形发生吧 11/05 21:09
21F:→ justsp4:噗,有人想告就可以水桶? 版规有这条吗? 11/05 21:10
22F:→ justsp4:版规是说有对版友人身攻击才水桶吧? 11/05 21:10
23F:→ justsp4:没事也可以告阿,只是会被反告诬告....... 11/05 21:13
24F:推 shinshong:总归一句,吃饱太闲 11/05 21:16
25F:→ david810205:版主刚刚在下面一篇PO了 gm可能会解除水桶 11/05 21:16
26F:推 justin21138:我觉得可能只有方唐镜肯接你这官司 11/05 21:17
27F:→ david810205:只是不知道为什麽秒删了0.0 11/05 21:17
28F:→ ok158:http://ppt.cc/i_qf 对人不对事 JOH可以认定那是对他的攻击 11/05 21:17
29F:推 joh:那一篇文章先砍掉了 目前在等b版主和我讨论 11/05 21:17
30F:→ ok158:总之 JOF要告可以告 我不懂为什麽他的立意是好的 11/05 21:17
31F:→ ok158:一堆版友却只为了自己的说话方便一直再闹 11/05 21:18
32F:→ ok158:打欠 抱歉 JOH才对= = 11/05 21:18
33F:推 joh:至於ok158的建议我已经收到了 感谢建议 11/05 21:19
34F:推 joh:版主回应此系列到此 後续改判就等程序 11/05 21:20
35F:推 justsp4:事件的重点不在於能不能告吧,而是有没有人身攻击 11/05 21:21
36F:→ justsp4:版规写很清楚是有人身攻击才水桶,版主也因此条版规水桶他 11/05 21:22
37F:→ justsp4:但是gm2867版友的推文我看不出来哪边有人身攻击 11/05 21:24
38F:推 justsp4:他的推文是有影射版主,但是并没有"攻击"的情形 11/05 21:27
39F:→ justsp4:ok大的推文连结中,"对人不对事"後面还有一长串喔 11/05 21:28
40F:→ justsp4:用贬低他人的人格、身体、生命、品格等等的方式,来反驳 11/05 21:29
41F:推 david810205:对了 其实我看前面很多判决都很奇怪 只是举例gm大的 11/05 21:29
42F:→ justsp4:反驳对方论点,而使其造成伤害 11/05 21:29
43F:→ justsp4:gm2867版友的推文哪里有关後面这一长串的部分? 11/05 21:31
44F:推 david810205:像前面 Ken的第一次警告"笔战" 11/05 21:38
45F:→ ok158:所以我在文章有写啊 如果JOH"个人"觉得他的名字被乱改 11/05 21:38
46F:→ david810205:是Ken和版主之间双方笔战 结果ken就被警告 11/05 21:38
47F:→ ok158:所以他的人格受伤~他是可以提告的阿 11/05 21:38
48F:→ ok158:但是你们大家又不是JOH本人 怎麽知道他有没有受伤? 11/05 21:39
49F:→ ok158:所以我才建议版主应该要多点度量 11/05 21:39
50F:→ ok158:JUST大 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11/05 21:39
51F:→ ok158:抱歉 我刚刚出去买菸 所以没有回应你 11/05 21:40
52F:→ david810205:Ken在版主与其他人解释後改变立场 被说反串 11/05 21:42
53F:→ david810205:从何判断他是反串的 如果他真的不是反串 11/05 21:42
54F:→ david810205:结果版主还威胁他 继续这样就严处 挑起战争的是谁? 11/05 21:43
55F:推 justsp4:有没有"攻击"和"伤害"并不是当事人说了算 11/05 21:44
56F:→ ok158:重点是他被水桶的句子就是在骂版主阿 这样不合理吗? 11/05 21:44
57F:→ justsp4:不然我说你好可爱,结果你说你很受伤,那难道我人身攻击了? 11/05 21:44
58F:→ ok158:你怎麽用赞美的话语来作例子= = 11/05 21:46
59F:推 justsp4:我的意思就是说,话语是赞美还是攻击是很主观的 11/05 21:47
60F:→ justsp4:不是当事人觉得被攻击了别人就一定有攻击的意图 11/05 21:47
61F:→ ok158:当然很主观~所以人身攻击才是告诉乃论 11/05 21:48
62F:→ san76928:一方都没啥逻辑了..别跟他战了 11/05 21:48
63F:→ ok158:如果没有经由当事人提出告诉 检察官不会受理 11/05 21:48
64F:→ justsp4:也就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11/05 21:48
65F:→ david810205:平白无故被威胁,你不会觉得版主烂? 11/05 21:48
66F:→ david810205:然後第二次ken的警告 因为他说:烂版主 11/05 21:49
67F:→ david810205:难道他不能觉得版主做的烂? 11/05 21:49
68F:→ ok158:当然会觉得版煮烂 但是说版主烂是攻击的事实没错啊 11/05 21:49
69F:→ justsp4:就说没有人身攻击这一条了,是要告诉乃论啥? 11/05 21:50
70F:→ david810205:何况版主先威胁别人 要不要判一下自己警告阿? 11/05 21:50
71F:→ david810205:觉得版主烂不能说...恩... 11/05 21:53
72F:→ david810205:看来马英九要告的人很多 11/05 21:53
73F:→ ok158:所以我才说一版主自己度量大一点~居上位者本来就会面临 11/05 21:55
74F:→ ok158:很多不同的声音 11/05 21:55
75F:推 justsp4:所以ok大的意思就是说,反正只要说到版主的言论 11/05 21:57
76F:→ justsp4:版主主观地认为是攻击且受伤就是人身攻击? 11/05 21:58
77F:→ justsp4:那我说他好可爱,他也可以说我人身攻击并水桶我 11/05 21:58
78F:推 justin21138:就像我上次叫他皇上他也水桶我啊 11/05 21:59
79F:推 justin21138:我觉得先别讨论这些,想想看为什麽那麽多人不服他 11/05 22:02
80F:→ justin21138:1.当然是他的作风有人不服 2.他过去是有被罢免的纪录 11/05 22:03
81F:推 david810205:版主说:若你持续用这种说要版主思考,针对性的问题 11/05 22:04
82F:→ david810205:我想你可以试着选板主在我的位置上处理一次 11/05 22:04
83F:→ david810205:我那篇版主就有回应这个了 11/05 22:05
84F:→ justin21138:3.他并没有经过投票就回锅.4.爬文发现他版上被许多专 11/05 22:05
85F:→ justin21138:家打脸过.. 11/05 22:05
86F:推 david810205:我不会也不想当版主 论不赢他 Q_Q 11/05 22:07
87F:推 xufunny:只要想告怎麽要都能告 只不过会不会起诉 是个问题 11/05 22:29
88F:→ james7557:呵呵 这篇被m了 上面joh也m了 原po没m 11/05 22:29
89F:推 xufunny:拿可以告就可以水桶来解释 论点太弱 但板主喜欢 所以M 11/05 22:32
90F:→ xufunny:就算有些人以前甚至没看过推嘘文过 那些人潜水 不爽板主 11/05 22:33
91F:→ xufunny:也不行喔 难怪这篇会被M XDDDDDDDDDDDDDDDDD 11/05 22:34
92F:→ james7557:这篇深得朕心 传旨 赐M一篇 11/05 22:39
93F:→ david810205:我的文章主要是诉说大多版友不服版主的原因 11/05 22:46
94F:→ james7557:嘶~~自动忽视~ 朕只看到你们为反而反 毫不理性 11/05 22:52
95F:→ ok158:版主的立意就是怕有人被告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管版的吧? 11/05 23:06
96F:→ ok158:虽然不一定会成立 但是被告也是很麻烦 11/05 23:06
97F:→ ok158:他的立意是不错的 只是他需要多点接受他人意见的度量 11/05 23:07
98F:→ ok158:我也不知道为什麽会M我 我也有点出他的缺点XD 11/05 23:08
99F:→ ok158:当初JOH会当上版主 也有在板上先声明出来 11/05 23:09
100F:→ ok158:当初都没有人反对 我想可以去群组那边检举他 11/05 23:10
101F:→ ok158:并不需要把骂版主烂这种言论合理化 11/05 23:10
102F:→ ok158:不管怎麽说 他水桶这些的确没有做错 11/05 23:10
103F:推 jian03:印象中的确有几个案例有争议 然後还有用语也曾吵过 11/05 23:12
104F:→ jian03:但我觉得很多都是主观认定 实在很难拿捏众人心中的那把尺 11/05 23:13
105F:→ jian03:其实是可以讨论的 但我发现事情演变到最後 有些人就是为反 11/05 23:15
106F:→ ok158:所以可以去申诉阿 但我并不觉得改人家名字酸人 11/05 23:15
107F:→ ok158:还有骂人家烂 这样却可以得到支持 11/05 23:15
108F:→ jian03:而反 有了这些既定印象版主也难做下去了 遗憾... 11/05 23:16
109F:→ ok158:一堆起哄的人完全都不讨论自己的想法 一直说版主皇上 11/05 23:16
110F:→ ok158:一点都看不出来这些言论可以让看板进步 11/05 23:17
111F:→ ok158:版主做了他该做的 就算过度了 还比较令人尊重 11/05 23:18
112F:推 jian03:原则上我认为JOH版主当的不算差 判决有质疑之处也是真的 11/05 23:23
113F:→ jian03:但大家情绪化後 就是一整串烂帐了 扯都扯不清 11/05 23:23
114F:嘘 pay17: 这篇这种内容是在M什麽 版主这样当的? 11/05 23:34
115F:→ david810205:别人因为她的水桶规则不服气 批评他 他就桶那个人 11/05 23:46
116F:→ david810205:是造成这次事情的主因 11/05 23:46
117F:→ david810205:还有 桶玩别人最後加上 谢谢指教 看来很反讽 11/05 23:48
118F:→ david810205:尤其是在被桶的人眼里 11/05 23:48
119F:→ david810205:* 桶完 11/05 23:48
120F:→ james7557:我个人会酸他皇上是因为他用字遣词让人觉得自以为高高在 11/05 23:49
121F:→ james7557:上 并滥用版主权力不给板众检视批判 想锁就锁 11/05 23:50
122F:→ james7557:连讨论的空间都没有 板众的话也听不进去 根本专制 11/05 23:51
123F:→ james7557:而这些情况正是他上次被废板主的原因「之一」 11/05 23:52
124F:→ s19790824:好笑 当然可以告阿 我说他很帅他还不是也可以告我 11/05 23:59
125F:→ s19790824:告不告的成而已 难道这样我就要被水桶? 11/05 23:59
126F:嘘 pay17:完全不懂他凭什麽 当版主也不试版友选的 11/05 23:59
127F:→ pay17:连质疑他管版方式都不行 难道批评马英九的人就会被罚钱被关? 11/06 00:00
128F:→ pay17:很多规矩都试他说了算 根本好笑 11/06 00:01
129F:→ geniusjackie:这篇凭什麽m阿?? 11/06 00:06
130F:嘘 rickychi:不知所云。 版主管板凭版规,不是凭会不会有可能被告。 11/06 00:10
131F:推 GauYi:不想被告可以不要当版主 这麽怕事可以连电脑都不要开 11/06 00:13
132F:→ GauYi:我当初就出来反对了 他自己当小组长空降就大有问题了 11/06 00:13
133F:→ GauYi:一开始好像说当三个月吧 後来就整个人待着了 11/06 00:15
134F:→ gtjhtg:joh版主有被罢免过? 11/06 00:15
135F:嘘 GauYi:不可能吧 他当小组长耶 怎麽可能容许自己被罢免 ptt目前根本 11/06 00:17
136F:→ GauYi:没有办法拔掉小组长 除非组内版主罢免 现在他自己又占一票 11/06 00:17
137F:→ GauYi:难度更高了 11/06 00:17
138F:推 david810205:在2009年5/31被提议罢免 6/1 102对14票通过 11/06 00:18
139F:推 GauYi:#1GMoV7oc (basketballTW) 有说群组长特许的样子 呵呵 11/06 00:19
140F:→ GauYi:我有去BM版讨论了 有版主资格的可以去看看 11/06 00:29
141F:推 haha98:先看看小组长是谁吧 呵呵 11/06 01:08
142F:嘘 lowkeyer:你是不是搞错了..当版主是服务不是来位居高位的.. 11/06 06:43
143F:→ lowkeyer:觉得不爽委曲没人叫他回锅..什麽叫做可以告就是水桶合理 11/06 06:45
144F:→ lowkeyer:主观觉得不舒服就代表人身攻击..意思是说版主碰不得?? 11/06 06:46
145F:→ lowkeyer:还是平时和别人打球最爱喊摸毛犯规??这是什麽执法标准?? 11/06 06:47
146F:→ lowkeyer:光看这一系列的文章只有这篇和他的文章被M起来..就了解 11/06 06:48
147F:→ lowkeyer:其标准是何其的(不正)..还一直跳针在说会不会被告的问题. 11/06 06:49
148F:→ lowkeyer:一副防范於未然之高尚情操..其实是架起一张保护自己的伞 11/06 06:52
149F:→ lowkeyer:动不动就说有版众私信给他或给他鼓励..我怎麽不见版上有 11/06 06:53
150F:→ lowkeyer:那麽多人在挺他..是自己作梦梦到还是晃点版众不得而知.. 11/06 06:54
151F:嘘 lowkeyer:但joh的确常常拿这种无法证实的事情来说嘴..其心可议.. 11/06 06:57
152F:嘘 justin21138:更扯的是我们这麽热烈讨论,他还装没看到,躲在别版 11/06 07:03
153F:→ justin21138:推文 11/06 07:03
154F:嘘 lowkeyer:他有需要看到吗..反正等他看不下去直接锁文..尘埃又落定 11/06 07:05
155F:嘘 lowkeyer:看开点..你还不习惯他的管版作风吗.反正要桶要锁都他主观 11/06 07:08
156F:嘘 hunight: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 11/06 09:27
157F:→ hunight:觉得可以告就去告 干版规屁事? 11/06 09:28
158F:推 justin21138:虎扑大终於跳出来了,果然一切都如你当初所料 11/06 09:41
159F:嘘 tonysd:谁被告会出来找版主哭哭阿 想太多 11/06 09:55
160F:→ ok158:这个社会果然容不下不同意见的人 11/06 11:55
161F:嘘 lowkeyer:不好意思..你官阶不够高..只能算你护驾失败... 11/06 12:24
162F:→ james7557:虽然ok大似乎比较偏joh 但上两楼怎麽看都是指joh XDD 11/06 13:11
163F:推 tarus:推楼上 XD 11/06 13:49
164F:→ ok158:我没有偏谁耶~我也没在护驾啥的 我根本不认识他 11/06 14:06
165F:→ ok158:只是群众暴力看多了..认真讨论思考的有几个 11/06 14:07
166F:嘘 lowkeyer:不巧的是你这篇没有一句我觉得中肯的.那需要认真讨论吗? 11/06 14:11
167F:→ lowkeyer:光是一句"版主只是位居高位"这样的论点..立场就完全不同 11/06 14:13
168F:嘘 lowkeyer:版规是为了版友订的..但不是拿来让版主玩的... 11/06 14:15
169F:→ lowkeyer:你真觉得这一阵子反对声浪纯粹只是joh没你所谓的气度吗?? 11/06 14:17
170F:嘘 lowkeyer:什麽叫作为了怕版众被告..所以用水桶来制止版众的发言.. 11/06 14:23
171F:→ lowkeyer:什麽叫做joh主观认定不舒服就可以任意定义为人身攻击 11/06 14:25
172F:嘘 lowkeyer:执法者确实有主观认定的权力..但joh在质疑他的版众身上.. 11/06 14:28
173F:→ lowkeyer:滥用的特别严重..为什麽版众要接受这样的执法标准??? 11/06 14:29
174F:→ james7557:我的偏是单指言论,并非立场 11/06 15:05
175F:→ james7557:另推low大 11/06 15:06
176F:→ hunight:一堆人和你意见不同就只群众暴力 这种和抹黑扣帽子有什麽 11/06 15:45
177F:→ hunight:分别? 11/06 15:45
178F:→ xufunny:不认同你就是群众暴力 可以告就水桶 难怪这篇被M 真棒XDD 11/06 15:55
179F:→ ok158:我当然不会说那些很多跟我认真讨论的板友暴力阿 11/06 15:58
180F:→ ok158:这些版友是谁我自己也都看的出来~ 11/06 15:58
181F:→ ok158:事实上 就是有人为反而反 我也不知道该说甚麽了 11/06 16:00
182F:→ ok158:虎乃大 我说的暴力不是只和我意见不同的人 11/06 16:01
183F:→ ok158:你是聪明人 并不需要没有好好消化就这样=.= 11/06 16:01
184F:→ ok158:看得很清楚 我并没有用偏激的文字 只是想好好与大家讨论看法 11/06 16:02
185F:→ ok158:另外low大 我想您是误会我位居高位的意思了 11/06 16:04
186F:→ ok158:我的意思是指 他握有些许权力的意思 不是表示版主比较大 11/06 16:04
187F:→ ok158:不是版主比较厉害~ 11/06 16:04
188F:→ drift024:那个人:嗯 跟我同国 好 我m了! 11/06 16:05
189F:→ ok158:我有问过他意思 他说m的是因为我贴的连结的关系 11/06 16:06
190F:嘘 lowkeyer:所谓讨论是针对别人的论点提出看法.而不是只站在自己立场 11/06 16:06
191F:→ ok158:我就是在推文里面都与其他人讨论阿~不然我大不了射後不理 11/06 16:08
192F:→ lowkeyer:讲着一些像是跳针的言论..这样要怎麽讨论?? 11/06 16:08
193F:→ ok158:我在哪边跳针了= =? 11/06 16:09
194F:→ ok158:我只是与目前大家的看法不同 表达我的意见在板上 11/06 16:11
195F:→ ok158:看是我却看到不少人 因为立场不同或是这篇被m 11/06 16:11
196F:→ ok158:然後版主不回应 就开始指向我 话说我也不是版主阿 11/06 16:12
197F:嘘 lowkeyer:我的问题都在上面的推文上了..如果可以就回覆一下吧.. 11/06 16:12
198F:→ ok158:我回应你了第一个问题 11/06 16:13
199F:→ lowkeyer:joh不回应~~很正常呀~~基本上他到目前还没有锁文或是桶人 11/06 16:14
200F:→ ok158:第二个关於气度 我只是在建议他 11/06 16:14
201F:→ lowkeyer:我已经觉得很不可思议了...可能在蕴酿更大的阴谋吧... 11/06 16:14
202F:→ ok158:第三个问题是版主的立场 不过他水桶的羽化在我看来是可以 11/06 16:15
203F:→ drift024:那个人使用了炮火转移技能wwwwwww 11/06 16:15
204F:→ ok158:很多版友都觉得gm大被水桶不可思议 我也觉得过当 11/06 16:15
205F:→ ok158:但是要思考的是 如今癌总等等改名会被水桶 11/06 16:16
206F:→ ok158:那是不是改版友或版主的名也可以被水桶呢 11/06 16:16
207F:→ ok158:我打字打太快 为什麽会打出羽化两字.... 11/06 16:17
208F:→ ok158:我不知道在做的各位有没有仔细思考这样的问题 然後再去质疑 11/06 16:19
209F:→ ok158:只是....我想说的是 我是很无辜的= =不要把气出在我身上啦 11/06 16:19
210F:嘘 lowkeyer:位居高位不等於版主比较大???你这样的定义跟joh在定义 11/06 16:20
211F:→ hunight:谁没好好消化? 11/06 16:20
212F:→ lowkeyer:人身攻击的标准有什麽不同??? 11/06 16:20
213F:→ hunight:到底板规和告不告版友有何干? 11/06 16:20
214F:→ ok158:low大 只要是未人服务的人 都表示他握有大大小小的权力 11/06 16:21
215F:→ lowkeyer:你的文章对於joh的评论是缺乏一点气度..你真的有好好看 11/06 16:21
216F:→ hunight:你不是版主 不用帮版主过度解释立场 也不用质疑乡民有没 11/06 16:22
217F:→ ok158:不管是志工团体还是服务单位 只是我用词是写位居高位 11/06 16:22
218F:→ ok158:不要误会我那句的意思了 11/06 16:22
219F:→ hunight:有仔细思考过joh的所作所为 这些都是过度延伸 11/06 16:22
220F:→ lowkeyer:其他人的言论吗...他缺乏的不是只有气度..至少我看来不是 11/06 16:22
221F:→ hunight:不是当事人去解释这些被嘘有什麽好意外的? 11/06 16:22
222F:→ ok158:被嘘就被嘘阿= =low还不是一直须我 但我就在跟他讨论阿 11/06 16:23
223F:→ ok158:嘘 11/06 16:23
224F:→ ok158:虎乃大 事实上我看到被警告跟水桶的 都是叫他版皇 11/06 16:25
225F:→ ok158:或是钻改版主名字的人 这样不算人身攻击吗? 11/06 16:26
226F:→ ok158:他并不是只有处理骂自己的人 有说出癌总这样字眼的人 11/06 16:27
227F:→ ok158:他在公告里也有做出说明 11/06 16:27
228F:→ ok158:我想这样并没有偏颇 11/06 16:27
229F:嘘 lowkeyer:癌是种病~~丁on只是个文字~~你能区分这两种的差别吗?? 11/06 16:28
230F:→ ok158:我只知道以前小学常常会有同学改人家名字取笑他人 11/06 16:29
231F:→ lowkeyer:如果不行..我想也没什麽好讲下去的.... 11/06 16:29
232F:→ ok158:就算不是脏话或是病 都会变他人造成伤害 11/06 16:29
233F:→ ok158:难道成年人了 也可以做一样的事情并且合理化吗? 11/06 16:29
234F:→ hunight:如果有看不爽有人把我帐号改成中文 算不算攻击? 11/06 16:30
235F:→ ok158:就像我如果看到您 都叫你低级钥匙人 11/06 16:30
236F:→ lowkeyer:我笑了.改的是别人的姓还是一个网路ID~你懂差别在哪吗?? 11/06 16:30
237F:→ ok158:您会不会觉得我没有就事论事 而是在攻击你呢 11/06 16:30
238F:→ ok158:我文章一开头就有说明了~前面四行... 11/06 16:31
239F:→ ok158:并不是"我们"他人"大家"觉得差别在哪 而是当事人 11/06 16:32
240F:→ ok158:当事人有没有觉得有差别? 11/06 16:32
241F:→ ok158:他做出判决 就表示他很在意网路ID吧? 11/06 16:32
242F:嘘 lowkeyer:低级本身就是个不好的词~~和癌一样~~很明显是在攻击 11/06 16:33
243F:→ lowkeyer:所以你叫我low或者low大~~我"主观"觉得不舒服就可以桶你? 11/06 16:34
244F:→ ok158:我只是照着名字翻译而已 我有攻击你吗? 11/06 16:34
245F:→ xufunny:就算lowkeyer大觉得被不爽告你 法官也要看你有没有攻击的 11/06 16:35
246F:→ ok158:您主观觉得不舒服 就去跟版主申诉阿= = 11/06 16:35
247F:→ xufunny:意思 如果你不是有意攻击 只是照名字翻 不见得会成立' 11/06 16:36
248F:→ lowkeyer:low可以有很多解释~~你却故意挑一个烂的~别人会觉得你不 11/06 16:36
249F:→ lowkeyer:是故意的吗??你不觉得你开始在跳针了吗??? 11/06 16:36
250F:→ xufunny:而且 其实人也有主观评论的权利 就算你当着别人面说他丑 11/06 16:37
251F:→ xufunny:也不见得告得成 所以你一直拿告不告 当事人不舒服就可以水 11/06 16:37
252F:→ xufunny:桶 论点真的太弱了.... 11/06 16:37
253F:→ ok158:所以JOH是个名字 却被人故意挑成丁on 就不是故意的吗? 11/06 16:38
254F:嘘 c07strange:只是个无聊帮腔的 时间花在他身上没意义 11/06 16:38
255F:→ david810205:回ok158 他是joh不是JOH 11/06 16:39
256F:嘘 lowkeyer:故意又如何~~丁on充其量是个文字组合~~攻击在哪?? 11/06 16:39
257F:→ ok158:低级钥匙人也只是个翻译阿 请问攻击在哪? 11/06 16:39
258F:→ ok158:为什麽不能一视同仁 对於改名就是要警告呢 11/06 16:40
259F:→ ok158:版规不就是要一视同仁的吗? 11/06 16:41
260F:→ c07strange:你跟逻辑有问题的讨论 不是自找麻烦 11/06 16:41
261F:→ xufunny:就算网友说joh板皇 也不见得是人身攻击... 11/06 16:42
262F:嘘 lowkeyer:对不起各位~~我又对着跳针的人认真了...去忙些正经事了 11/06 16:42
263F:→ ok158:xu版友 我有贴出人身攻击的定义了 11/06 16:44
264F:→ xufunny:单方面不爽 就叫人身攻击 太无限延伸了 11/06 16:44
265F:→ ok158:对人不对事~那篇文章一堆版友出来一句就版皇 11/06 16:45
266F:→ c07strange:辩赢又没彩金 他一跳针你就气得半死 不用在跟他玩了 11/06 16:45
267F:→ hunight:如果我觉得不舒服你要不要跟版主申请自愿进水桶? 11/06 16:45
268F:→ ok158:这样其实算是在定义里面了 11/06 16:45
269F:→ ok158:xu版友 所以我才会说 请版主自己有点度量 11/06 16:46
270F:→ ok158:并不需要别人对他说甚麽 他就自己觉得被攻击而要水桶处理 11/06 16:46
271F:→ ok158:只是我觉得他水桶跟警告的立场也没有错这样 11/06 16:47
272F:→ hunight:他自己觉得被攻击就能把别人水桶 啊其他乡民觉得受害咧? 11/06 16:47
273F:→ ok158:所以需要给他一点时间吧?今天是事情刚好是发生在版主身上 11/06 16:48
274F:→ hunight:你用"你觉得"当论点会不会站不住脚? 11/06 16:48
275F:→ xufunny:想太多了 要看说得人有没有贬意 就算你觉得是 不见得告就 11/06 16:48
276F:→ xufunny:会成立 11/06 16:48
277F:→ ok158:如果发生在版友身上 他却不处理 我想我一定嘘他的 11/06 16:48
278F:→ xufunny:建议你多去法律板看看 11/06 16:48
279F:→ hunight:给谁时间?b版主还是joh? 如果是後者 他都当PTT版主/小组长 11/06 16:49
280F:→ hunight:多久了? 11/06 16:49
281F:→ hunight:喔 上面说了 如果我不想要我的id被翻成中文 算不算攻击? 11/06 16:51
282F:→ hunight:现在水桶都解除了 你还要继续解释下去吗? 11/06 16:51
283F:→ ok158:你乾脆去检举我好了- -但是以後有人叫您虎乃大 11/06 16:52
284F:→ ok158:也请您去一并处理去解举吧:) 11/06 16:52
285F:→ ok158:检举 11/06 16:53
286F:→ ok158:xu大 我知道不一定告的成 可是我想请问的是 11/06 16:55
287F:→ ok158:如果跑去法院诉请 开庭了却无罪 留下开庭纪录会不会不好? 11/06 16:56
288F:→ xufunny:没案底就OK啊 11/06 16:57
289F:→ ok158:所以如果找工作甚麽的 有开庭纪录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吗? 11/06 16:58
290F:→ xufunny:为什麽会?你看说苗栗县长狗官的名嘴 还不是一样节目照上 11/06 17:01
291F:→ ok158:如果是像学生这样没有背景的人呢QQ 11/06 17:02
292F:→ xufunny:不会 你到底是在坚持什麽啦.... 11/06 17:03
293F:→ ok158:没有坚持 我的确不知道 所以想问你问清楚 11/06 17:04
294F:→ ok158:谢谢你啦~! 11/06 17:05
295F:→ hunight:还没搞清楚重点? 根本不是改不改名 而是有没有攻击性 11/06 17:05
296F:→ hunight:根本不构成攻击性的字眼就水桶 这种行为不就处置过当叫什 11/06 17:06
297F:→ hunight:麽? 11/06 17:06
298F:→ hunight:觉得不爽想告就去告 关是不是版主还有板规什麽事 11/06 17:07
299F:→ ok158:您有认真看我推文吗 我有说他的确处置过当 11/06 17:08
300F:→ ok158:所以才会建议他多点度量去接受版友的意见...- - 11/06 17:08
301F:→ ok158:使用文字真的很难表达每个人心中的想法QQ 11/06 17:09
302F:→ hunight:啊 原来连开过庭会不会留下纪录都不知道 啊这篇不就是假 11/06 17:10
303F:→ hunight:议题? 11/06 17:10
304F:→ hunight:重点是会不会被告 根本是你自己在无限上纲 与版主板规何干 11/06 17:11
305F:嘘 lowkeyer:我忙回来才发现两位版友跟着我一起认真了...哈~辛苦了 11/06 17:13
306F:嘘 lowkeyer:你有说他处置过当~~在更之前是说水桶合理....合理在哪?? 11/06 17:16
307F:→ ok158:合理是在 依据版规条文 joh可以认为这是对他的人身攻击 11/06 17:25
308F:→ ok158:而自己以版主的身分进行处理 11/06 17:25
309F:→ ok158:但是其实并不需要做这麽严重的判决水桶 才说请他多点度量 11/06 17:26
310F:嘘 lowkeyer:等人身攻击的定义成立再来说合理吧..不是自己认为就是.. 11/06 17:27
311F:→ hunight:喔?板规尺度是给版主自行认定解释的? 11/06 17:27
312F:→ ok158:我有贴定义出来让大家看了阿 对人不对事 11/06 17:28
313F:→ ok158:依照那个文章的定义 版主的处理其实是可以的 11/06 17:28
314F:→ ok158:但是在订版规的时候 版主群却没有事先把人身攻击的规范告知 11/06 17:29
315F:→ lowkeyer:你的定义是自己的定义还是大众的定义?? 11/06 17:29
316F:→ ok158:所以才会有今天这样的反弹 11/06 17:29
317F:→ hunight:你的定义很重要就对了? 11/06 17:30
318F:→ david810205:吵什麽啦= = 都解水桶了~ 11/06 17:30
319F:→ ok158:依照现行的版规 大家并没有下定义 所以规则本来就是让执法 11/06 17:30
320F:→ ok158:者做处理 尔後大家一起餐与定义是比较好的办法 11/06 17:30
321F:→ david810205:回ok158,就算是依照现行板规,也要参考民意 11/06 17:31
322F:嘘 lowkeyer:所以丁on这个文字组合有污蔑他人驳斥他人论点的意思??? 11/06 17:31
323F:→ hunight:规则是让执法者处理 不是无限上纲又标准不一 11/06 17:31
324F:→ david810205:捅了大家觉得没桶错 那篇公告通常会被"推" 11/06 17:31
325F:→ hunight:很难懂吗? 口口声声说法理情 那请问法理精神在哪? 11/06 17:32
326F:→ david810205:但是大家觉得不该桶而出现反对 结果joh却继续把反对 11/06 17:32
327F:→ david810205:的人水桶 """这是错的""" 11/06 17:32
328F:→ ok158:回david~当初新版规没有人有对於版规的甚麽反弹意见 11/06 17:33
329F:→ ok158:所以版主当然用版规的文字来进行判决 11/06 17:33
330F:→ hunight:啧啧 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在无视前面讨论呢? 11/06 17:34
331F:嘘 lowkeyer:我看了你贴的连结还是不懂丁on为什麽会被定义人身攻击?? 11/06 17:34
332F:→ ok158:回hunight 我觉得他当时标准没有不一阿..至少对於改名这项 11/06 17:36
333F:→ ok158:只要改名就警告或水桶 哪有不一 11/06 17:37
334F:嘘 lowkeyer:因为版规是死的.执行是活的.再好的法规也会被执行者弄烂 11/06 17:37
335F:→ hunight:喔? 那不是打拳名的干嘛不全部桶一桶? b版主都解水桶了 11/06 17:38
336F:→ ok158:对阿 所以我才建议joh要有度量 虽然文字死的版规没错 11/06 17:38
337F:→ ok158:但是他要活的运用版规 11/06 17:38
338F:→ hunight:原先水桶的不是自打嘴巴? 11/06 17:38
339F:→ hunight:版主有什麽权利可以统改自己ID的而不是放诸统一标准处理? 11/06 17:39
340F:→ lowkeyer:针对版规去反弹有意义吗.施行到现在的法律难道没出现不公 11/06 17:40
341F:→ hunight:既然没有全部处理 那不就是证明自己没有尽到版主职责? 11/06 17:40
342F:→ ok158:针对版规去反弹是很有意义的 因为这是你我 大家的权利 11/06 17:41
343F:→ hunight:你还没回我板规和要不要告人的正相关在哪耶? 11/06 17:42
344F:→ lowkeyer:该吃饭了...再跳针下去我会先吐血....... 11/06 17:42
345F:→ lowkeyer:他可以无视人身攻击的定义~也无视已改判的事时... 11/06 17:43
346F:→ lowkeyer:你还能期待什麽呢...吃饭比较重要.... 11/06 17:43
347F:→ xufunny:对人不对事也不是板主主观就能认定好吗 11/06 18:07
348F:→ xufunny:叫某人板皇 说不定只是认为他的管板作风像皇帝 11/06 18:08
349F:→ xufunny:这样叫对人不对事?? 板皇这词本身又没有强烈贬意 11/06 18:08
350F:→ xufunny:你贴的联结举得例子是用嫩逼 这种比较有贬意的词 11/06 18:10
351F:→ xufunny:这是有差别的.... 11/06 18:11
352F:→ xufunny:有没有看到你贴那篇最下面的回应 11/06 18:12
353F:→ xufunny:除非板规有特别禁止板皇这个用词 不然拿来当水桶理由真的 11/06 18:14
354F:→ xufunny:很夸张 11/06 18:14
355F:嘘 lowkeyer:他都不解释丁on哪里污蔑他人以达到抵制他人言论的定义了 11/06 18:28
356F:→ lowkeyer:你还期待什麽...就开始跳跳跳跳跳~~自顾自的回应罗... 11/06 18:29
357F:嘘 lowkeyer:joh都已经要被踢掉了...不用在这边说服跳针的人了... 11/06 18:31
358F:→ justin21138:反正他以後还是会以"乡长"身分出来说教的 11/06 19:22
359F:推 sunlucky:不要再...了 11/06 21:08
360F:嘘 haha98: 11/06 22:30
361F:嘘 rootrn:哈哈哈 11/0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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