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ePtt (怎麽可以不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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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SBL球星曾文鼎爆一夜情 球团年後处分
时间Wed Feb 6 12:40:37 2008
在我的分类里 一夜情跟花钱找妓女是同一类 出轨是另一件事
当然性侵案又是另一件事... 这些都不能同等把它混在一起讨论的
性侵案绝对性要受严厉遣责 出轨是是不应该 一夜情跟花钱找妓女就要看男女双方
当然我也在电视上看过有女艺人说可以允许老公一年有一次一夜情跟花钱找妓女
但是绝对不允许感情出轨 那性跟爱这两件事似乎要分开看待
我是不太能接受一夜情跟花钱找妓女 不过我周遭的人有人有过
以前念书时跟几个男同学一起租屋
後来有其中一个 上网找了一夜情 当我跟另一个室友回宿舍了
忽然发觉怎麽屋里多一个陌生女生 就是该室友找一夜情到了宿舍
後来我另一个室友很反感 反感的倒不是他找一夜情
而是他没有告知我们就让陌生人随便进来我们宿舍
当然他们吵了起来 後来租约换约时 他就离开换成另一个人
但是我们始终没把事说出去 所以虽然都是在同学里 但是没其它同学知道
我们不说出去很简单 因为这是他的隐私
後来当兵後 那时候常常被操一两个月不能放假 真的会气血过剩
身边一堆人放假都在讨论要去那"套"一下 虽然我不认同
必竟这是他们发泄的管道 当然很多不伐有女友
至於我是那种采比较自我解决的方式
我当然有问他们他们怎麽想 有女友的说当然不会让女友知道
而且是在外面花钱玩 纯粹肉体 绝对不会想是那种劈腿的影响到女友
听他们讲玩的时候也很注重安全 至於大约多少比例
那时候当兵周遭大约2/3吧?!!
怎麽说呢?! 成人的世界总是会有点差异
虽然我不会用这种管道 但这是他们发泄慾望的方式 那也是他们的选择
球星也是人 属於他的隐私 我们也得尊重 我觉得曾文鼎只需跟他的女友交待而已
如果他的女友原谅 反对 那也是他们的事
必竟这件事很明显的就只是一夜情肉体关系而已
还涉及不到劈腿 脚踏两条船的程度
至於一夜情女方 第一次跟你约出去就是要约去旅馆发生性关系
那不摆明的就是肉体交换而已 居然还扯到以为会交往???
还因此出来爆料说要给曾文鼎女友知道?!!!
这似乎有违所谓网路一夜情的浅规则--事後大家都忘了 也没关系了...
也许只因为对方是球星而已....
当然很多人在制造一种氛围 说他罪该万死!!!
但是说白了 关你屁事!!!!
你们现在做的只是用言语增加他旁边人对曾文鼎跟他女友的压力
但是他们之间交往的事 与你何甘??
台湾人就是那种私领域的事 会混到公领域讨论的人
有人举Kobe 但是睁结点的不同是Kobe涉及性侵的责任(无论真假)
那为什麽NBA其它球员去酒店不会引起波澜
像爵士一些年轻球员去酒店买性 教头史隆只说 适可而止就好
因为劈腿 肉体关系 跟性侵 是压根不同的事!!!!
而他们私领域的 除非是非法 不然不会影响公领域的职位工作
即便是美国总统科林顿当年哈雪笳 後来也只是希拉蕊出来力挺而已
他总统还是继续当 这是因为这是私领域的事
但如果当时是科林顿用职权胁迫陆文斯基 那他就会下台了 因为那是非法的
指责是一回事 打球应该又是另外一回事
台湾人对公众人物私领域的部份还相当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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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29.170
1F:推 cvn65:差序格局 02/06 13:04
2F:推 koonhoba:公众人物就该谨言慎行 02/06 13:10
3F:→ koonhoba:跟有没有无孔不入的媒体无关 君子慎独 02/06 13:11
4F:推 tsaicl:一夜情跟花钱找妓女完全不同类型,嫖妓是犯法的 02/06 13:14
5F:推 InFaith:现在是罚娼不罚嫖客....错了.... 02/06 13:15
6F:→ InFaith:除非是未成年或已婚,才会有法律问题...... 02/06 13:15
7F:→ koonhoba:我不认为这是台湾的不成熟 民风不同罢了 02/06 13:17
8F:嘘 trikxd:嗯,你说的很有理! 不过公主的对象据说是着名菊花妹,那麽.. 02/06 13:40
9F:→ trikxd:公主要是因此得性病,再到处传播,那就变成公共卫生问题了 02/06 13:41
10F:推 easykiss:1楼是念社会系的喔 02/06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