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karuniwa (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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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转自圆球『选秀制度的绊脚石(裕隆)』
时间Mon Apr 16 12:20:23 2007
SBL 选秀制度与 CPBL 牛象现象?
事实上拿 CPBL 与 SBL 比喻并不恰当,两者的情况不尽相同, CPBL 是一入
侯门深似海,杨天发也说了张泰山要跳槽得先拿二千万来,想转队靠的是领队
默契,球员的权利被扼杀,而 SBL 的情况则是吕政儒在幼敏待了二年约满跳
槽寻找更优沃的待遇,幼敏也并未阻止,虽然幼敏没有挽留优秀球员造成竞争
力下滑与票房毒药肯定是要接受批评的,甚至未来联盟更应该订定制度以一部
份的利益所得按战绩比例分配进而约束球团维持竞争力及保留人材,但与所谓
的「牛、象现象」却是完全不同一回事,牛、象靠的是不健全的制度一方面维
持自己的竞争力、一面剥削球员。
业余与职业,先选秀还是先职业化?
前几篇提到的业余与职业之间,就端看所谓职业的「定义」了, CBA 是不是
职业的?我想大部份的人会说「是」,但在商业行销与制度是否有到达职业的
水准?套前一篇所说「充其量 CBA 只是有收费的业余篮球联赛」不也可以?
「职篮」终究只是个名字,「制度」才是其基本价值,而且要 SBL 成为名义
上的职业联盟还不简单,去经济部登记一下就行了,可裕隆以成本开销太大为
由反对职业化,而裕隆无论是在球员待遇、福利及绑球员付出的都是最多,他
队不怕开销太大就裕隆怕?说穿了不想选秀才是主因,而达欣目前在篮协名义
上还是 SBL 最高的权利机构的情况下别说职业化,为了避免篮协被边缘化,
整天还嚷嚷着要退出 SBL。
今天裕隆的态度是不想职业化,更不想选秀,然後球迷再拿 SBL 是业余联赛当
做不适合选秀的理由,未免有倒果为因之嫌。
综观选秀制度与国内球团体质,事实上东风的问题也不小,甚至大於裕隆,但
目前最先碰到的问题是裕隆一开始明摆着就不想选秀,并打着「为国举才」大
义,拒绝参与选秀;假设今天裕隆以「东风、台银无法提供球员保障」为由拒
绝,并间接地促使选秀制度建立的更完善,且东风、台银在无法增加筹码给予
球员最低薪资保障或不愿退出 SBL 的情况下,到时裕隆再说不愿意选秀自然
理直气壮,假设东风与台银在建立制度的同时既不愿意遵守也不愿意退出,才
是真正得接受鞑伐的对象。
选秀制度只是 SBL 委员会的一时突发奇想?
选秀的构想当初体委会在筹办时就已经提出,甚至其後规划蓝图是第四季开始
进行选秀,只是篮协在利益趋使下横刀抢夺体委会的成果并架空 SBL 委员会的
权利,以及 SBL 前景未明的情况下造成相关议题一再延宕至今,在知道未来联
赛的走向将进行选秀的情况下还大量以营养金签绑球员,其中包括今年一月自
由时报所报导正在就读基隆市正滨国中 198 公分的李德威,难不成该球员从四
年前还在就读国小时就已经接受裕隆的营养金?
既然裕隆的待遇与福利是国内首驱一指,就算当初体委会未提出选秀制度的构
想,裕隆即使不提前签绑也是大多球员的「众望所归」,而提前签绑球员的目
的又为何?难道是「为国举才」?既然有那麽高尚的情操,那为何不乾脆让过
去发放的营养金付诸流水进而建立起一套长远的选秀制度?
况且联赛成立之初已经提出了选秀意向还持续大量签绑,若再以「已经付出」
为由拒绝选秀,裕隆当初在签绑球员时是否有考虑到必须承担选秀制度执行之
後过去的心血将付诸流水的风险?那麽在知道未来有可能进行选秀便乖乖遵守
游戏规则放弃提前签绑球员的球团就是呆子?还是同样是「已经付出」的东森
愿意放弃手上球员愿意一起来进行选秀是笨蛋?
且今天裕隆成为众矢之的的主因在於以「为国举才」拒绝选秀;不是以「未有
完善的配套制度」来拒绝,再且制度是靠人一步步去建立的,若整天以「制度
不彰」为由作为拒绝进步改革的藉口不免因噎废食。版友们不是整天要求 SBL
建立制度?而裕隆提出此特例方案从一开始便违背了选秀制度的精神,亦即失
去了选秀的意义、甚至於选秀状元也不具其指标性。
「一国两制」的选秀制度?
从其後朱彦硕的回文「东森是只要裕隆赞同选秀,他们手上的人也放出来」,
虽然文中无详述细节,但可以预估的是东森欲比较裕隆提出的条款,自己也绑
三个、三年不选秀,这表示这三年之间的状元、榜眼都被先预定了,那其他队
当然不肯,再说也没见过哪一个联盟的选秀制度是这样「一国两制」的玩法,
制度上的例外将会重蹈当年 CBA 覆辙。
圆球有球迷说当年 CBA 选秀制度不重要是因为签到一个优秀洋将比新秀更有用
的说法太过牵强,宏福罗德斯、霍克、达欣班尼特、威廉斯可不比宏国雷克斯
、电波、裕隆汉尼伯还差,问题是达欣与宏福只能透过选秀制度补进刘嘉发、
马肇名、锺一鸣等蓝领阶级的甲组球员,反观颜行书、陈志忠、林佳皇等透过
特别管道进入 CBA,职篮五年宏国子队中联信托一口气补进哈孝远、李丰永、
欧阳进恒等亚青国手;裕隆则将魏永泰、陈信安拉进子队台银;而尽管战神在
甲组并没有成立子队,但五年吸收的新秀陈晖、李启亿、杨哲宜连一向用兵保
守的锺枝萌仍场场将之推上火线,可见其素质均非鸡肋选秀出来的球员可以比
拟。
当初要是有个健全的选秀制度,便可以想像一下若是达欣拥有颜行书的话,郑
光锡还需要把场均 25 分的罗兴梁拉到控球後卫取代洪一全的位置吗?从甲组
自由杯举办开始冠军从来都是裕隆、泰瑞、宏国三队轮流拿,这可说与洋将毫
无关系, CBA 就算母队企业没有出现危机,再打个 10 年仍然还是三强独大,
而这样的球赛是否为球迷所期待的?这样的制度是否有前景可言呢。
关於选秀制度配套措施的讨论
制度层面的确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其中包括新秀薪资上限、下限、年限、球员
转队、薪资仲裁等,之前在圆球某篇讨论中曾经想以抛砖引玉的方式,提出一
些看法,或许是远见不够无人共襄盛举,因是以回文的方式讨论,所以在前後
文对照可参考
http://www.roundballcity.com/forums/thread/72735.aspx
,只是一个很粗糙的概念,有兴趣的板友可以一同讨论。
洋将问题可以藉由统一选秀抑制薪资,各队拥有一名洋将,仿照此季标准以上
季进入季後赛做标的,前四对上後三名的球队洋将限制出赛时间为一、四节,
搭配选秀制度执行三年後再观察各队实力差距决定是否延长。
同意由高中开始选秀, UBA 与 SBL 不需「完全」切割, UBA 沦为鸡肋并非因
为 SBL ,没 SBL 之前 UBA 早就有问题,就如同 CPBL 把票房下降的原因归咎
於王建民效应一样, UBA 没有完善的师资、训练与行销包装, HBL 球员升上
大学摆脱了集体生活,又没有 SBL 球队管训反而沉沦的更快。限制大一、二球
员在 SBL 与 UBA 之间选择是现阶段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以下会有许多以 KBL 为例的地方是在於 KBL 为亚洲制度勘称最完善的篮球联
盟,且相较於美国,南韩在民情、条件、市场上又较相似,自然以此为参考对
象要来的更好。
签约二年太短不足以让球队培养新秀, KBL 是五年, SBL 可以考虑三年,既
有薪资下限也要有薪资上限,薪资下限可以选秀轮次做区分 (ex.第一轮3万、
第二轮2万5、第三轮2万,个人觉得现阶段新秀保障底薪三万太高) ,在签约期
内新秀每年仍有薪资谈判的空间,譬如 KBL 会对球员该季表现做贡献度评量以
做为各队调薪参考标准 (非仅限新秀,适用所有球员) ,
球团与球员薪资谈不
拢时可交由财政委员会诉请薪资仲裁,假如该球队战绩垫底,除非个人表现相
当出色,要不然基本上是全员减薪,但再怎麽减也不会低於薪资下限,不过 KBL
球团多半会为了在球员成为 FA 後顺利挽留球员,多半还是会对表现出色的球
员加薪。
如选秀後未签约,因素为指名球队不愿给予其最低保障合约,这是很严重的事
,联盟可以强制要求球队签约,必要时可以对球队罚款或剥夺其未来选秀权,
如果连球员基本保障都不能付予还谈什麽职业化。
『若是球员被选秀指名但没有签约成功且是因为合约内容谈不拢,它队可与该
球员签约但需支付予原选秀队两百万元』这条到最後会变相成封杀球员条款,
补偿条款愈严格,会让有意吸收球员的球团望之却步,好比 KBO 的 FA 制度,
吸收 FA 的球队必须支付该自由球员上季年薪 450% 给原球团而造成 FA 孤儿
,好好的「让渡制度」演成变「超渡制度」,以 SBL 现况看来省钱一哥姜老板
说不定还会利用此条款出售选秀状元来弥补当年在大陆每年投资新浪七千万的
损失。
因此站在保护球员的立场,底薪即可发挥作用,第一年若是打的好便可依据规
定调升,若双方谈不拢可依上列所说申请薪资仲裁,若球员表现出色却被球团
以战绩不佳垫底为由、且仲裁结果倒向资方,那三年後球员投入自由市场即可
证明自己的价值,有别的球团认为战绩不佳非战之罪自然会有球团高价招揽,
另外,为避免像幼敏过去不愿提高薪资挽留成为 FA 的球员 (ex.吕政儒) 而造
成战绩垫底成为票房毒药,可以将转播权利金依照名次做比率上的分配,使票
房多且努力行销的球队所得的回报比票房收益少且无心经营的球队更多。
而站在保护球团的立场,球员不满薪资拒绝报到,若是不禁止而让『该球员下
一年仍可参加选秀』,即让球团丧失一个选秀权,以 KBL 来说五年的新秀约若
无法在签约期限前完成的话,该球员五年内禁止再投入 KBL ,至於五年後投入
要不要再经过选秀这点我不清楚 (应该是不用) , SBL 一样可以订定禁止期为
签约期三年,况且若是台湾球员选秀对象若是以高中毕业生为主,球员拒绝报
到还可以转往学业与 UBA 发展,不像 KBL 选秀以大学生23岁为主,拒绝报到
球员的实力还不到国外佣兵打零工程度,偏偏又是球员最精华的23~28岁之间,
相较之下台湾球员比较有选择的空间, KBL 倾向保障球团避免丧失选秀权而无
法均衡实力,只是 KBL 待遇很优沃,球员也没理由拒绝,倒是应不应该付予球
员这样的选择权,我个人持正面的态度,无心经营的球团应该给予某种程度上
的抵制,日本 NPB 就有球员死都不去某球队到大学毕业後才加入别支球队的例
子 (恳请若有熟悉日职的版友细说一下情况)。
我倾向三年禁止期过後该球员可以不经过选秀加入,或者是加重保护球团为主
立场的话,该球员22or23岁後 (多一年、为四年) 才可以自由球员身份投入 SBL
,这方面会不会造成新的弊端可以再多做更多方面深入的探讨,举个例来说假
如裕隆铁了心要自己家培养的林杰闵可以透过这种方式,但显然若是让他高中
一毕业就投入选秀进入弱队磨练,等成为 FA 再高薪签回来的方式更好,这时
候就要看球团所展现出的诚意 ($) 了,而 FA 这个地方又需要更多的规定来
保护小市场 (没钱) 球队,使其避免大市场球队的挖角可能因预算而常居於劣
势,可以参考
MLB 的「损失自由球员的选秀补偿」,球队 (称A队) 有对该球
员提供一年合约的薪资仲裁机会,若球员执意转队 (称B队) ,则A队可以从
B队获得一个选秀权,获得的该选秀权的轮次以连盟对该球员的等级判定来决
定,若A队没有对该球员提出薪资仲裁加以挽留,则B队不用给予A队选秀补
偿 (这边选秀补偿也可以考量搭配金额补偿) ,这个情况下举例假如林杰闵
被东风选中打了三年表现相当出色,裕隆想要挽回林杰闵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但又不会造成 FA 孤儿的原因在於不是每个球员都会被原母队提供一年合约
的薪资仲裁,以许时清为例在台银表现不佳转队到东风,台银不挽留自然不用
给予任何补偿,若台银挽留许时清就仍然拥有工作,避免了球团有意吸收球员
却望之却步的窘境,在保护弱势球团的情况下也保障二线球员工作机会。
另外得避免若是各球队有心影响选秀,各自包养球员再让其投入选秀并拒绝报
到,於是 SBL 整体新血加入延後到22岁那就必须重新研议对策。而球员是一高
中毕业即具备选秀资格还是需要缴交报名才具备也关系重大。至於某些队一直
对自己之前培养的球员放不下依然可以照以上这些规定玩,钻规定的漏洞玩也
可以,但就是不宜开特例,毕竟特例一开後患无穷。
其实联盟选秀制度应该聘请运动行销管理等专业人士制定,而不是像CBA、CPBL
、SBL一样老是万恶之渊「领队会议」默契订定,所有的规定完全以保护球团立
场为主,各球团又放不下既得利益,吵吵闹闹了几年仍然是草创时期、共体时艰。
补充一些部份
以实务上做讨论,现阶段要马上将薪资透明化、交易规范化是挺困难的,主要
的构想还是在於除了保障底薪这点外,其余部份「未必」要落实 (南韩也不一
定有落实) ,但发生问题时得有个参考依据,联盟依球员表现与球队战绩制定
的调薪标准细分多个等级,而往往也只有当球员与球团谈不拢时薪资才会曝光
,譬如:吕政儒/2万5→裕隆5万、罗兴梁/东风开7万,况且还是在东风无意
留人的情况下自然毫无争议,再以田垒未来成为 FA 为例,虽然每个月只有10
万,但传闻乾爹王人达为以购屋优惠等变相补偿,即使成为 FA 後拒绝他队高
薪诱惑继续留在达欣也不会产生争议,有问题的好比之前东森开三年 1500 万
元挖角、裕隆以 2000 万留人、陈信安不得以要求五年 5000 万未果转赴东森
,甚至裕隆只要跟东森一样提出一年 500 万的薪资仲裁,陈信安就得留在裕隆
,若陈信安执意转队,联盟可以不承认东森登录陈信安。
薪资制度化、交易规范化的目的也非是促进球员流动也做不到,以台湾人情社
会、篮球圈极小、球员待遇普遍不高的情况下,通常只要薪资差别不大,球员
不太会去投入自由市场去试探身价,自然「薪资仲裁」的机会也不多,加上各
队立足点不同与归属感建立问题 (好比 2000 年 CBA 复赛选秀,林建平被宏福
选中即宣布退休一则因为裕隆福利好且会协助球员转职 ),因其上述原因,目
前要吴志伟、周泓谕等「老将」转队平衡战力是非现实的,所着重的部份应该
在於如何协助弱队获得及保留人材,台银的话或回归甲组,或像台啤那样阎家
骅赞助,只要有 2000 万的预算,虽然跟裕隆差了一截,但搭配退休後台银相
关单位就业方案在某个程度上还是能保留人材。
至於东风,要制定出保护弱队的补偿条款、又要保障球员不被压榨且监督球队
积极补充战力的难度很高,除非东风用心经营否则麽订定都有缝钻。补偿条款
的内容若是:
a「选秀权补偿」,以台湾人材短缺、高中非即战力来说,第一轮二个选秀权
意义不大。
b「金钱补偿」的话,所面临的问题有:
1.金额多寡是否会形成变相封杀球员。
2.就算拿到金钱补偿,自由市场中是否有足够的球员得以挑选网罗。
3.就算网罗到他队FA同样也是要再付一笔「金钱补偿」出去,结果一样?
4.该球团拿到那笔「金钱补偿」,老板愿不愿意再拿出来投入。
c「球员补偿」,各队福利立足点不同,假如东风对裕隆行使保护名单外的补
偿球员挑选权,被挑到的球员会去吗?
因此回到初衷还是得靠球队有心经营及致力於挽留人材,制度才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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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04.22
1F:推 grant3324:头推~~ 04/1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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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tahikuro:台银现在已经不收球员变成行员 以後加入台银不能上班 04/16 13:01
10F:→ tahikuro:台银毫无职业意愿 不如回去甲组 04/1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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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ikaruniwa 来自: 211.74.104.22 (04/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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