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Touching (抚星)
看板basketball
标题Re: [其他] 垫步的英文
时间Thu Jan 27 01:44:34 2011
※ 引述《aenllcsx2 (我不是雨神)》之铭言:
:
: 不好意思小离个题
: 看到上篇其实突然对於条文中
: "neither foot is a pivot foot"的定义感到疑惑
这里我觉得规则写得不好
应该用 neither foot can be a pivot foot 语意会比较明确
: 照中文翻译是双脚均不是轴心脚
: 那到底这个意思是包含了轴心脚尚未建立以及轴心脚已不存在的状况
: 还是只有後者?
: 在此解释我上面所说的两种状况:
: 轴心脚尚未建立的状况就是双脚在空中时接/收球并同时落地(25.2.1第二点第二条)
: (可以由脚步移动确立轴心脚)
: 轴心脚已不存在的状况就是如你上篇的动作开头接球叙述(25.2.1第二点第三条)
: (用轴心脚起跳并且双脚落地 25.2.2第二点第一条亦是)
: 因为在条文中对於前者的叙述并未使用到"neither foot is a pivot foot"
: 如果是两者都包含在内 在条文里怎麽看都不对
不可能两者都包含。
因为25.2.1就是在描述轴心脚的建立,
所以 neither foot is pivot foot 这句话就是哪只脚是轴心脚的结论。
如果两者都包含, 那就是轴心脚状况未确认
: 如果只包含後者 那根据上文中逻辑 也就是25.2.1第二点第三条→25.2.2第三点
: 从这样的推论来看在上文动作中接续运球是合法的
: 而在上篇的解释部分推论写到:
: "然而要形成「两只脚都不是轴心脚」的状况,
: 根据前面几篇的讨论,必须合乎25.2.1第二点第三条的状况,双脚在空中时接到球。"
: 这代表红字部分的定义是只有前者?
: 看到这里跟我对於红字的理解似乎是相反的 所以感到疑惑
嗯... 确实是只包含後者, 可是你对我的解释有点误解, 或说你对规则有点误解。
双脚在空中接到球後双脚同时落地, 适用25.2.1第二点第二条:
先抬起的脚就是非轴心脚。也就是你上面说的前者。
然而这并不是我动作一所描述的动作,
我动作一的动作是「A的左脚在地上时接到球, 然後左脚跳起」,
你就简单去想你要垫步接球, 却太晚起跳的状况。
然後这个动作的解读比较复杂, 下面请耐心看:
因为接球时有一只脚在地上,
所以我们应该套用25.2.1第二点第一条判定左脚是轴心脚。
既然如此, 我们就不能以第三条所描述的状况来解释。
那既然我们不能以25.2.1第二点第三条解释,
那同样也不能从25.2.2第三点来寻求合法性(why not?)。
│
我们改从25.2.2第二点寻求合法性, │
│
轴心脚左脚跳起後确实可以双脚同时落地, │
│
但必须是出手或传球。 │
│
所以动作一、二合法, 动作三不合法。 │
│
│
如果我们想用25.2.2第三点来解释我们的动作,←┘
先决条件是我们必须做出25.2.1第二点第三条所描述的动作:
双脚在空中接球, 一只脚落地, 这只脚再跳起, 最後双脚同时落地。
: 回到上篇例子结论所述
: 如果上文的推论扣除掉上面的疑惑是正确的
: 那用我的方法说成:
: 如果轴心脚存在或是轴心脚尚未建立 就可以运球(不包括收球後)
: 如果轴心脚已不存在 就不能再运球了 只能传球或投篮
: 这样是正确的吗 这样理解对我而言比较简单
这样不对, 我也很希望能很简单地来看待这段「额外的」规则,
但我前後推敲过脉络後还是得说, 它就是没这麽简单。
2004我接触篮球规则以来, 这部分的规则大概就是长这样,
没改, 既然没改, 只能相信有他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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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RAZYFAN:糟了 挑不出破绽 那有人有实务解吗 或是这个动作的确下球 01/27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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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stf32002:千万不要垫步,我的十字韧带就是因为.... 01/27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