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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ketPicket
台篮检举板板规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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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板为台篮检举板(basketPicket),仅供台篮板(basketballTW)违规检举之用
2. 检举案之结果将於文章下方由板主群推文决定,审议内容与过程可供众人检视
3. 发文标题及内文请按照规定格式填写,若未按照规定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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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举违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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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检举文章之标题需附上被检举人ID及文章代码。若是被检举文章多於一篇,需
选其中一篇文章代码做为参考
举例:[文章]
#1ZmfBbNc NanashiMumei
[推文]
#1ZmfBbNc nanashimumei NANASHIMUMEI
1-2 检举文章之标题需照以下格式:
1.被检举人:(被检举者ID)
2.文章代码:(於文章标题前按Q查询)
3.检举事证:(被检举人违反板规之文章、推文复制於此)
4.可能违反板规:
1-3 检举文章之标题及内文
若未按照1-1、1-2,板主群
得不受理
1-4 本板
不受理超过
五日之检举案。追溯期由检举人发文时起算
1-5
五日後未处理之检举文,可
使用[1-5 ]分类再次提出检举,违者板主
得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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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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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不得转录台篮板文章至台篮检举板检举
2-2 本板只受理匿名帐号Anonymous.和真名(自己的ID)的检举文,若本意是匿名但
因操作失误而露出ID者,请来信告知板主协助删文。
2-3 禁止於匿名帐号输入他人ID,若经遭盗名之使用者证实,原文
劣退
2-4 每篇检举文内仅可含
一篇文章代码。多篇文章代码之检举文仅可用於检举
单一
被检举人
多处违规
2-5 检举多人推文违规,
单篇检举文最多只可检举二人,超过
不予受理。若要检举
超过二人以上,每二人写一篇检举文,依此类推
2-6 每人
每日限发五篇检举文,超发部分
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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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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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禁止诬告,诬告者所有检举本板永不受理,情节严重者得处
劣退
诬告类型:
1. 检举
节录断章取义致使语意完全相反者
2.
凭空杜撰违规内容误导板主处分者
3. 违规客观事实完全虚假者
举例:
a. 字数足够检举不足者
b. 有连结说没连结
2-8 以下情形为滥用台篮检举板,情节严重者得处
劣退:
1. 同一匿名管理编号,
两日内重复检举同一篇文章或推文
2. 板上已有检举文章检举过该事证,且无补充新的可能违反板规,检举时间
间隔
十分钟以上
3. 为避免匿名检举板成为私怨借刀杀人之场所,单一检举人对同一使用者之检举
三日内只可一次(注:检举板检举与台篮板检举分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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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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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被检举人可於该检举文下方推文解释说明,陈述意见过多无法完整表达者
亦可
推文询问板主後获同意後直接回覆文章
2-10非检举相关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以及在此板推文评论
2-11若检举人有意在结案前补充检举意见则需实名回覆
三、板务处理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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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标记m的检举文为正在处理中之检举文,在未标记s或!之前,检举文中板主意
见
不一定是最後的讨论结果
3-2 检举文标记s为板主受理该检举并
通过
3-3 检举文标记!为
未达违规标准或
不受理该检举
3-4 未标记表示板主尚未受理该篇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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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挑衅、谩骂与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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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检举板文章、推文内容含有对球员、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
威胁、谩骂、歧视、引战等,适用台篮板板规处置
4-2 空白文、火星文或与本板完全无关之发文视为闹板,
劣退永桶
五、违规与处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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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出桶
半年内再次违规者,水桶期限将依据5-2,将之前的违规纪录列入计算
5-2 违反本板板规违规罚则如下:
1犯:30天、2犯:60天、3犯:180天、4犯:365天、5犯:永久水桶
1犯的定义为违反板规1次,或之前在板上任何的水桶记录(若满足5-1)
举例:这次公告中某使用者出桶半年内违反了1-1、1-2各一次,水桶纪录1次,
合计3犯,水桶180天
5-3 违规人需於
24小时内主动告知板主自己ID,违者
劣退再透过Re_Anonymous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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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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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身与本尊视同相同ID,一律同罚。施行细则见下:
6-1 分身之举证须以短时间内至少IP两处雷同,自行承认、网站提供之IP相同纪录
他板判决可纳入参考,由板主认定。如单纯使用网站提供之IP相同纪录检举,
则至少需
三次以上相同纪录,但是否送多重帐号查询申请还是由板主决定
6-2 分身遭检举後版主会将检举文转给被检举人,被检举人需於
三天内回覆,若
无解释则视为放弃辩解,将会迳行处分
6-3 已知分身且被本板公告者,日後不论本尊分身违规,一并执行罚则,不再另行
举证是否为分身。
6-4 分身续犯本板板规者,板主可将
所有帐号水桶至少十年以上时间。
6-5 本尊已入水桶,分身再度发言或检举他人,被发现者,所有帐号一起进桶,
且
水桶时间以两倍计算,并重新入桶
6-6 若受罚者滥用分身情况严重(多分身或不断违规等情况),将提交帐号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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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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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板规不足之模糊地带,板主将临时应变处理。对於特殊事件之处理,有另订公
告规范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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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0 补充 板规所提及之日皆以本板发文注记时间後以时为单位开始计算。
即两日=48小时後、5日=120小时後、3日内=72小时内,依此类推。
除了"每日"以日期计算,即今日检举五位後,跨日後得重新计算。
2023/01/25 移除 总则第二条--本板之发文权力及条件和台篮板连动,若於主板遭禁言
则於此看板亦无法发言。
2023/01/31 修订 2-8劣退→情节严重者劣退。
2023/02/01 修订 2-2
2023/03/29 修订 2-8-3:新增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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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anashiMumei (123.193.49.61 台湾), 01/18/2023 22:01:20
※ 编辑: NanashiMumei (123.193.49.61 台湾), 01/20/2023 16:25:23
※ 编辑: NanashiMumei (123.193.49.61 台湾), 01/25/2023 11:41:49
※ 编辑: NanashiMumei (123.193.49.61 台湾), 01/31/2023 13:09:29
※ 编辑: NanashiMumei (123.193.49.61 台湾), 02/01/2023 10:28:22
※ 编辑: NanashiMumei (123.193.49.61 台湾), 03/29/2023 2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