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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惩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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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8/21/2011 22:08:03 Sun
◆ 票选题目描述:
最近接手板务
感觉似乎惩罚标准有点不合时宜
旧板规也没有很明确的罚则标准
所以想请大家讨论表决一下
我个人是倾向 <方案一>
罚的不太轻不太重,以收惩戒之效
<方案一>
1.微罪如标题、格式、回复至版面上等第一次采警告记点制,累犯者水桶1个月
2.大量影响版面如每日手动置底、大量PO文者水桶1个月
累犯者3个月起跳
3.重罪当然如徵求、买卖录音档、违反版权物等永久水桶
注意!!!推文内徵求也算唷!!!
<方案二>
为方案一的减半版本,水桶14天,累犯45天
<方案三>
尽量不罚,采警告制
<方案三>
尽量水桶,14天
<方案四>
尽量水桶,1月起跳
<方案五>
越重越好
<方案六>
无为而治
◆投票结果:(共有 42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2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方案一 25 票 59.52% 38.46%
方案二 11 票 26.19% 16.92%
方案三 5 票 11.90% 7.69%
方案四 7 票 16.67% 10.77%
方案五 7 票 16.67% 10.77%
方案六 10 票 23.8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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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g90398 的建议:
谢谢版主用心 希望再好言相劝下 板友能有所警惕
○使用者 vlntlg 的建议:
<方案一>2.可能需要明示「大量」究竟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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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65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