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pika (Evil-Pika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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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用音乐呼喊自由」万元奖金等你拿!
时间Thu Apr 28 23:46:37 2011
「用音乐呼喊自由」音乐创作大赛,万元奖金等你拿!
详情请洽 http://www.amnesty.tw/?p=1154
「2011 Voice for Freedom 用音乐呼喊自由」音乐创作大赛活动办法
用音乐分享感动,用行动改变世界!自由之音,找寻一同追求自由的知音!
曾经,西方摇滚界出版了一张向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 翁山苏姬致敬的专辑《For the Lady》,
里面有 U2、Pearl Jam、Coldplay 等超级天团:
他们钦佩这位女性争取缅甸自由时所展现的坚毅,
他们相信自由的普世价值。
也曾经,台湾独立音乐界发行了一张献给缅甸自由的音乐合辑
《Free Burma:献给被拘禁中的自由》:
音乐人用民谣、庞克、电子、嘻哈,精彩地唱出他们对
正义与人权的美丽声音。藉发行《Free Burma 献给被拘禁中的自由》之际,
我们鼓励年轻朋友透过音乐创作,将任何你对自由的感动、向往、珍惜、惆怅,
所有的喜怒哀乐,和所有的悲欢离合大声唱出来!敬自由!
参赛资格
不限国籍之亚太地区,对於人权议题有兴趣、有想法,
喜爱音乐且具词曲创作能力之18岁至35岁青年,
个人或团体创作均可。
作品主题
自由就是一切!从言论自由到结社自由,从社会议题到个人,
任何与自由相关,且让你印象深刻的小故事、大新闻都是发挥的好主题!
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须为词曲完整形式的全新创作,创作形式、风格不拘。
单以词或曲参赛,将不列入评选。
作品创作语言不拘,如华语、英语以外之语言,须附华语 / 英语翻译。
作品长度:时间以6分钟为限 (含6分钟)。
评审方式
由主办单位就报名资料、作品格式、作品不得包含之内容等活动注意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经初审资格通过後,主办单位将邀请人权学者、音乐专业人士进行评选。
评审评选标准 70%
创意诠释 40%:对本次比赛主题精神的了解程度及内涵表达。
歌词内容 30%:对文字、音韵运用的掌握。
曲调表现 30%:对旋律、和声以及编曲的创作表现。
网路人气票选:30%
活动时间
收件截止:2011年5月20日
网路人气票选:2011年5月23日 至 5月27日,票选人气奖一名。
现场表演:2011年6月18日,得奖者将於「2011 Voice for Freedom 用音乐呼喊自由」
音乐会现场接受颁奖与表演。
活动奖项
最佳创作奖 1名:奖金 NT10,000 元 与奖座一座。
同时得奖作品将可能收录在【FREE BURMA:献给被拘禁中的自由】复刻版专辑。
最佳人气奖 1 名:奖金 NT 3,000 元 与奖座一座。
获奖者将於2011年6月18日於「2011 Voice for Freedom 用音乐呼喊自由」
音乐会现场接受颁奖。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止 (邮戳为凭)。
报名格式及方式
请於截止日5月20日前缴交作品资料袋。资料袋内含:报名表1份
具中华民国国籍身分者,需附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各1份;
外籍人士则须附上护照影本1份
作品资料光碟1份
包含歌词、纯音乐、完整歌曲作品及预览照片1张,共4种档案。
歌词文字限 DOC、TXT 档案格式;
音乐限 MP3、WMA、WAV 档案格式,
照片须为 800 X 800 像素 之个人/团体照或创作意象照。
作品光碟请标示作品名称与时间长度,并自行确保音乐品质。
着作财产权同意书:参赛者须签署着作财产权同意书。
请以挂号方式,将「作品光碟」连同「报名表」与「着作财产权同意书」,
寄至台湾 10656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65巷14号3楼,
并注明国际特赦组织台湾总会
「2011 Voice for Freedom 用音乐呼喊自由音乐创作大赛小组收」
主办单位
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总会
Asia Pacific Youth Network 亚太青年网络
注意事项
各项参赛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内缴交齐全者视同放弃参赛资格,
恕不接受补件,亦不予退件,请自行留存底稿。
参赛作品须符合创作主题。若不符合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及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参加任何公开比赛或公开发表,亦未曾获其他单位奖项或补助。
作品如涉及着作权之侵害或不法行为,概由参赛者自负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并得取消其参
赛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得奖作品若经查证不符本活动之各项参赛规定或个人资料填报不实者,主办单位将取消其
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所有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典藏,着作财产权归原着作者与主办单位所共有,主办单位具有
出版或公开展览所有参赛作品之一切权利。
得奖者以上传报名者为主,若以团体方式表演者,则由得奖者自行分配奖金与奖座。
凡报名参选者,视同认同本办法一切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得另行公布补充之。
详情请洽 http://www.amnesty.tw/?p=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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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95.161
※ 编辑: evilpika 来自: 140.113.95.161 (04/28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