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ox (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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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心得] Samantha Vega劣质包与代理扯谎 事件感想
时间Sat Sep 29 22:05:5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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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ox (莱生) 看板: Anti-ramp
标题: [心得] Samantha Vega劣质包与代理扯谎 事件感想
时间: Thu Sep 27 17:36:09 2012
我对消费者权益的处理,从来没有这麽积极过。
在整个事件中,我认为问题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是「Samantha Vega格纹蝴蝶结锁头包-小-
摩卡色」是瑕疵品,第二层则是代理商惇聚国际的回覆。
对於瑕疵品,我寻求正常退货以及向厂商申诉的管道,Yahoo!商城平台是七天监赏期,收
到退货後退款,这点没有争议。
依循这条管道,我没有权利向惇聚国际索取其他赠品,惇聚国际也没有义务以其他赠品做
赔偿。
真正让我气结的,是第二层次的问题。
9月14日在品牌官方facebook留言反应,商品在正常使用一天,竟然出现夸张掉皮的状况
,後来惇聚国际客服来电确认退货事宜,宅配在9月17日收走商品,9月18日惇聚国际经营
的品牌官方facebook回讯息,否认在奇摩商城通路贩售Samantha Vega品牌商品。
对於厂商公然说谎这件事,我非常生气。
一家品牌对外的窗口,可以视同是企业的发言人,说出来的话以及写出来的回覆,必须属
实且有公信力,并不是「发言人是新人,没搞清楚状况也不了解公司」可以推卸掉责任,
品牌官方facebook的讯息是事发四天後回覆,四天时间,应足以查证。
有四天时间可以查证,如果企业主管还以「发言人是新人,没搞清楚状况也不了解公司」
当作藉口,是不是欠缺基本的反省能力?
消费者如我,不会看到一间公司内部如何运作问题处理机制、如何培训员工,也不会知道
是多少年资的发言人回覆我,只知道--
可作为证据的瑕疵商品被收走後,品牌官方就白
纸黑字地道出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这就是说谎--切割实体通路和网路通路的关连性。
事情发展到这里,我更积极蒐集手边的证据、网路上的通信,这年头智慧型手机有双向录
音app,扫描与拍照也是用智慧型手机搞定,即使这样还多做这些依旧很麻烦,我一边幻想
代理商对於「说谎」这件事,给一个明确的道歉,然後我也乐得轻松到此打住--於是我
开始等,等到送出申诉书的9月20日。
9月20日送出申诉书给消保官,至此我已经不相信这个品牌,也不相信这间代理商,只觉得
「太超过了,说谎要道歉,难道不是常识吗?」於是我在申诉书的请求内容上写明︰
惇聚国际必须退回本人货款,并且在台湾四大报系之一的头版上,刊登至少4.9公分宽×5公
分高的道歉启事,书明「本公司惇聚国际代理品牌Samantha Vega,在网路商城售予消费者
瑕疵品,事後却说谎否认有经营网路通路,行为不可取,故登报道歉。」
也真的非常刚好,在我送出申诉书的同一天,代理商的品牌经理来电,表示要送我一个
Samantha Thavasa的真皮包包--在话筒中听着品牌经理说他们客服是新人、没经验…
Samantha Vega合成皮的包遇上台湾高温多湿的环境才掉皮、在日本卖都好好的…
我只觉得好悲哀。
为什麽这间代理商每次危机处理都晚了好几步?置之不理消费者的申诉四天,然後扯谎,
接着又好几天过去,申诉後才退款,亡羊才补牢的吗?
仔细思考後,对於说谎欺骗,无论是依照法律还是我内心的标准,我没有权利也没有意愿
向惇聚国际索取其他赠品,我去函拒绝收下那个包包,因为我要求一个公开道歉。
公开道歉的条件如上述,很具体,报业的索价我也调查过,一般中小企业都负担得起。
消保官第一封裁决公文,我在昨晚收到了,
http://ppt.cc/6SGq,「依陶君101.9.20消费
争议申诉资料表办理」。
到此,我只希望看到这份道歉如裁决地出现在报纸上。
并感谢各位版友阅读完这篇,谢谢大家。
Noax 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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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云冲开化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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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96.168.78
1F:推 sr20detll:推你据理力争 09/27 17:40
2F:推 howerd11:事情在烧了才处理很正常阿WWW 09/27 17:42
3F:推 magicgreet:赞 09/27 19:15
4F:推 mackywei:好奇问一下,登广告的价位多少啊? 09/27 20:47
5F:推 wowowa:推 现在这样子据理力争的人不多了 大都怕麻烦草草了事 09/27 22:56
6F:推 tompy:给你一个赞! 09/27 23:04
7F:推 cettce:推^^ 09/27 23:06
8F:推 psychoweird:加油!!!!!!!你好棒 09/27 23:10
9F:推 rebirth:推一个 据理力争付诸行动的人 09/28 01:51
10F:→ naox:google关键字 报纸 版面 登报 就会知道各报表价了 09/28 08:11
11F:→ naox:不过接下来大概要进入仲裁了...代理商不愿意登报道歉 09/28 08:26
12F:推 saniblue:你该找苹果再找消保官,双项齐下 09/28 09:01
13F:推 winddolphin:因为他怕登报让更多人知道他们做过的烂事会损害公司形 09/28 09:20
14F:→ winddolphin:象,殊不知如今网路发达,这种事传出去才更重创形象吧 09/28 09:20
15F:→ naox:我觉得消保官裁决有强制性 媒体批评归批评 但没有法律效力 09/28 09:21
16F:→ naox:现在消保官的裁决是认同我的请求的 如果代理商不执行 可投书 09/28 09:24
17F:→ naox:媒体 因为代理商不执行消保官的裁决 那不就违法了吗? 09/28 09:25
18F:→ naox:代理商说谎後 如果不执行消保官裁决 那我下一步会投书媒体 09/28 09:28
19F:推 depravity:你只有权要求她道歉没权要求她登报 = = 09/28 10:11
20F:→ depravity:过度的扩张权益小心消保官也不挺你 09/28 10:12
21F:→ depravity:妨碍名誉等可以要求登报是因为是公开为之所以回复也要 09/28 10:13
22F:→ naox:我会要求登报是因为这是可以具体量化的道歉方式 09/28 10:13
23F:→ depravity:私下对你说谎 那只能要求私下解决 09/28 10:14
24F:→ naox:其余等待消保官裁决 09/28 10:14
25F:→ depravity:至於惩罚性赔偿金 若没退款 有消保法51条可以用 09/28 10:14
26F:→ depravity:你根本把你有权益要和没有的弄反了 = = 09/28 10:15
27F:→ depravity:你怎麽想不重要 重要的是规则(法律)是怎样 = = 09/28 10:16
28F:→ depravity:另外你只能要求调解(单方即可提出)不能要求仲裁(要双方) 09/28 10:17
29F:→ naox:在消费与交易争议中,官方回覆不符事实,是可以控告诈欺的 09/28 10:19
30F:→ minna:嗯,加油!虽然我也觉得很难,但不是完全没得争取 09/28 10:21
31F:→ naox:我等待结果,中间法律用词的确待厘清,感谢depravity的立论 09/28 10:23
32F:→ naox:至於代理商与我,必然会去找符合自己想法可以引用的法源 09/28 10:28
33F:→ naox:以结果论个人的想法可能不重要 但结果也是想法与行动的延伸 09/28 10:32
34F:嘘 depravity:诈欺!!! 你先去弄懂诈欺的构成要件吧 09/28 23:03
35F:→ depravity:欺骗≠诈欺;打人≠伤害;违诺≠背信...... 09/28 23:04
36F:推 dtdon1699:补血 09/28 23:09
37F:推 hcarly:我是觉得这件事原PO已经算很ok了 法律知识就算没到d大的 09/28 23:27
38F:→ hcarly:程度也不用到被嘘 推原PO 09/28 23:27
39F:→ insurreal:原PO先去弄清楚相关法律条文吧,d大是好心提醒你喔! 09/29 16:01
40F:→ naox:感谢各位板友 目前蒐集到资料与新证据 也会努力充实法律知识 09/2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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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naox (114.34.84.35), 时间: 09/29/2012 22:05:54
※ 编辑: naox 来自: 114.34.84.35 (09/29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