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64372002 (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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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信箱] 延毕生学杂费,拟自100-2起调整
时间Thu Jun 16 15:57:04 2011
蒋丙煌教务长 寄给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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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大家好:
为使学士班学生之学杂费政策符合公平原则,本处曾与学生会代表讨论调整学士班延
毕生学杂费之收取标准,又於100年6月15日举办公听会,会中初步决议针对延毕生修习9
学分以下(含)者调整收取额度,并将依行政程序提报行政会议後,於100学年度第2学期
开始施行。费用调整如下:
现行收取标准-9学分(含)以下交付学分费;10学分(含)以上交付全额学、杂费。
修正後收取标准─
9学分(含)以下除学分费外,另加收杂费(依各学院杂费标准);
10学分(含)以上交付全额学、杂费。
学士班延毕生修9学分(含)以下者,其费用之所以有调整必要,原因为:
1.仅收取学分费,惟除修课外亦可使用校园其他资源(例如:图书、校园网路、体育设施、
行政管理人力..等),但却未就此部分另行收费,其在学成本已转嫁给交付全额学杂费之
学生,实有违使用者付费之公平原则。以工学院学士班学生为例:
-修习10学分以上延毕生,应缴全额学杂费共29,470元。
-修习9学分延毕生,则仅需按每学分1,150元标准缴交,学分费共10,350元。
-1学分之差,却使缴费差额达19,120元之多,造成不公平情况。
─若依所拟调整之方案,延毕生修习9学分者,应缴21,830元,与10学分以上延毕生所缴
费用之差距为7千余元,虽然差距仍在,但在公平性方面已有显着改善。
2.硕博士班研究生自第3年起,一般而言只进行论文撰写,依规定仍应缴学杂费基数(依学
院之不同,介於12,540至19,590之间),与学士班延毕生修9学分(含)以下者所交付之
学分费相较,亦有失公平。
国外知名大学,甚少学生延毕。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经济因素(国外大学学杂费大
多高出本校甚多),另方面学生也担心外界会以能力不足看待之。因此,在此呼吁各位同
学,不要轻易办理延毕,除非有特殊理由(例如:双主修、辅系等),否则将徒留外界以
为能力不佳之错误印象,对未来发展可能会有所妨碍。最後
祝大家
考试顺利
学业进步
教务长 蒋丙煌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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