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a (不事生产)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解决网军问题? 登记注册
时间Thu Dec 23 00:50:38 2021
※ 引述《gamer ()》之铭言:
: ※ 引述《xiaoa (不事生产)》之铭言:
: : 最近好像连续两起网军被爆料的事?
: : 如果能有作用,大家觉得空子要怎麽堵?
: 目前认为最早开始做资讯战的国家是俄罗斯,有很多证据显
: 示川普和希拉蕊大选的时候就已经有俄罗斯情治单位在网路上或
: 是传统媒体放一些假新闻来制造混乱。所以所谓的「网军」其实
: 最初定义的真的是国家军方,跟现在这种PTT或是某些政治人物
: 讲的「网军」根本就不是同样等级的威胁。
: 像你说的这种行销公司必须登记注册的概念,其实在一些国
: 家已经有立了类似的法律,比如美国的外国人代理人登记法或是
: 澳洲的外国影响力透明化法案。不过主要针对的对象还是像上面
: 说的外国势力,而不会是境内的政治团体。
: 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在於这会有行政中立或是政治迫害的问
: 题,举例来说,谁来认定所谓的政治公关公司的范围?这个必然
: 是行政机关来规画执行,哪会不会有所谓的球员兼裁判的争议?
: 另一方面就是,政治公关的发言是仅限於有对价关系的人,还是
: 在公司任用的任何一个人的发言都算?如果仅限於有对价关系的
: 人,哪要规避管理很容易,不要发价金就好了,公司有太多手法
: 可以想办法给钱,比如说在直播斗内或是买点数;哪如果是只要
: 有相关业务性质的人都要被标记,会不会又引发言论自由的争议?
: 这些其实也是目前个民主法治国家在面对所谓的境外资讯战
: 碰到的困难点,该怎麽在最小限度下侵害人民的言论自由下,不
: 违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又能阻挡这些不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资
: 讯战,一直到目前为止,其实都还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很令人满意
: 的解答。
我的想法就是从外国代理人法案学来的
从逻辑上来说,成立这条法律的出发点是把外国人当成了"潜在的敌人"
我觉得国内的政党何尝不是?(打广告都有法律限制啦)
政党和人民既有合作关系(投票前)、也有对立关系(投票後)
而且说实话,提到这问题,大家就爱说言论自由
但言论自由应该包含 大范围的欺骗、误导行为吗?
我觉得如果有这条法律,可能会出现政府滥用权力的问题
但你提的那个假设情况(利用行政让该注册的人避掉注册的需要)应该不存在
因为这不是能避则避的问题 (明明是,却要假装不是)
这条法律的目的就是要让 是宣称分子的人 自己出来承认身分
是 就得承认,否则法律无法保障个人、或公司的权益
这条法律如果存在,最大的问题是要怎麽证明一个人是网军?
因为司法部门要怎麽界定一个人的言行属於宣传、带风向的行为?
我觉得唯一的标准是其中有利益的收受
这部分可能就要调查个人的收入来源了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已经成立的部分罪行(重大嫌疑),个人收入是受隐私保护的
我个人觉得收入并不是非常重要的隐私,知道一个人多有钱又能怎样? 羡慕嫉妒恨?
但话虽如此,也不该随意侵犯
那问题就在於所谓"重大嫌疑",是该多严厉、或多宽松?
这是我能想到行政介入的地方
但是说实话,行政介入後,查不出一个所以然
执政党是不是也毁掉了自己的名声?
那麽,在没有相当的把握的情况下,执政党也不敢随便乱指控吧?
或许比较大的问题是 不调查
这问题就真的比较困难了
台湾已经有好几起案件是这样,都是在换届後才被抓包
但也不能说法律没用吧
至少让人不敢这麽明目张胆的做
现在是没有法律,人们只能用舆论,在网路上疯狗乱吠,
尔後还能怎样?
难道还能提告网军不成?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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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2.184.140.226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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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xiaoa (202.184.140.226 马来西亚), 12/23/2021 00:51:38
1F:推 gamer: 法律要怎麽定义宣称分子? 12/23 22:33
2F:→ gamer: 就拿代理人法来说就好,目前的做法是团体注记背後的资金来 12/23 22:34
3F:→ gamer: 源是哪个公司或哪个国家。但就像我前一篇文章说的,现在的 12/23 22:34
4F:→ gamer: 作法已经细腻到,这些外国势力不会直接给予团体资金,而是 12/23 22:35
5F:→ gamer: 改用像是在直播上donate的方式金援,你难道要去叫YT或twich 12/23 22:36
6F:→ gamer: 把所有donate的人的帐号的资料都交给政府吗?可能吗? 12/23 22:36
7F:→ gamer: 广告立法要公开是什麽公司没错,但网路开箱写手ytber可没受 12/23 22:38
8F:→ gamer: 限制,这一块才是目前难以处理的部分。 12/23 22:38
我打错字了,应该是宣"传"分子
这部分可能要依结果而论?
因为这部分只是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是不是可以不论行为人是否为刻意,皆以实际
後果作为依据?
例如他谈论的内容确实形成一种流行的舆论,且能证明以他为少数发源
一次两次,总能不被发现。但做多了,应该还是会被抓包吧?
但不会以此定罪,而只是使他成为嫌疑人
我认为必要条件依然是收入的问题
要查收入确实是很难,总会有逃漏的方法
如果立这条法律的想法是合理,我觉得解决方法都可以再讨论
例如说可以用回扣,送礼来付帐。这些其实都是贿赂常用的手法
一次、两次也许能逃掉吧。但是多次,就很难说得通了。天天有人送礼,送回扣?
比如说在直播时donate,其实在有些国家是会限制选举资金的个人捐赠额度
例如美国好像是3000美金,而且是必须公开记帐
说实话,一个人一次直播,打赏个100美金都超级多了
经常直播都同样一些人在打赏,也不合理吧
我觉得钱多,也不该这样乱玩,尤其是话题牵扯到政治
钱=话语权,这也不是民主制度所乐见的。总该想想办法抑制吧?
说到底,我会产生这样的意见,正是因为对"钱=话语权"这样的民主政治氛围
我觉得这种事情不应该完全放任。也不是说必须全面限制,但至少要把这种宣传的资金、
费用透明化
问题是现在不立法,大家都不需要注册
一旦立了法,注册与不注册,差别立马显现出来
就像合法的娼妓和不合法的暗娼
多数人肯定更愿意在合法的基础上消费吧?
我觉得你在这边提出的漏洞和问题都是很好的讨论
都是考虑立法前需要思考的
如果立法的基础是合情合理的,我希望这社会可以有更多人参与讨论
※ 编辑: xiaoa (202.184.140.226 马来西亚), 12/23/2021 23:22:00
9F:推 gamer: 你讲的是选举资金,台湾也有政治献金法。但donate直播主 12/24 00:12
10F:→ gamer: 并不是政治献金。一个人一次直播donate 100美金哪里多了 12/24 00:13
11F:→ gamer: 你去看看一些有名气的直播主,一场直播下来的donate至少好 12/24 00:14
12F:→ gamer: 几万台币。然後要donate也不用相同的帐号,现在有很多研究 12/24 00:16
13F:→ gamer: 都指出YT和FB上机器人帐号有多泛滥,每次直播只要有10个不 12/24 00:17
14F:→ gamer: 同的帐号上去donate个1000美金,你看这些生意有没有人要干 12/24 00:17
15F:→ gamer: 现在的研究多半认为以往哪种有组织、背後有明显金主的早就 12/24 00:18
16F:→ gamer: 不是问题了,这种「个体户」才是处理困难的点。 12/24 00:18
100USD 确实不多,不就3000+ NTD
不过我随便反问一句,这些人是否曾经给那些真正穷困需要帮助的人捐赠过什麽东西?
我相信多数人没有,或者至少不成比例
这才是我说钱不该是这麽花的原因,这是很不健康的社会风气
其实这种风气体现且同时扩大着社会的贫富差距
网路自媒体其实已经被少数头部自媒体人垄断了(虽然不是他们主动这麽做的)
there isn't much we can do
我认为政治是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其他那些花里胡哨的事,人们爱怎麽搞,真是管不着
但是政治问题不一样,它从个人的行为延伸,影响所有人
而且你说到政治献金
多数人关注到的是捐了多少钱
但是这种宣传花费,其实是政治献金的另一半面向,也就是政治献金怎麽花
我的想法是如果金流都是从党->n层中间人->投注对象
中间人越多越难追查
但是如果我们限制每次交易的金额,比如说有个主播,党给的底薪5万
如果限制每次交易顶多1000NTD,那最少就会有50次交易
要怎麽做才能让这50次的交易显得不是那麽显眼?
如果每个月都是同样的几十个帐户,往某些特定的政治议题直播主身上打钱
是不是可以调查一下? 这些人是不是有特定共通资金来源?
为了模糊化焦点,让他们的行为不那麽显眼,这种掩盖的行为就会显得越加繁琐
然而宣传并不违法,政党只需要协助这些宣传人员注册,就可以省掉这些无谓的麻烦
我认为比较大的问题是,我们需要制造多大的障碍,他们才愿意回归正规渠道?
50镁? 20镁? 10镁?
17F:推 gamer: 此外除了像YT FB这种公开场域外,目前的研究认为像是line群 12/24 08:44
18F:→ gamer: ,Telegram也是另一个假资讯传播的重要路径,像这种所谓同 12/24 08:44
19F:→ gamer: 温层的假讯息很多会被非受顾的阅众再转发到个人的FB IG上, 12/24 08:44
20F:→ gamer: 代理人法一样处理不到。我要讲的是政府或法律能够处理的事 12/24 08:44
21F:→ gamer: 是有限的,不能冀望立个法就能解决大部分的问题。BTW, 我个 12/24 08:44
22F:→ gamer: 人是支持立外国代理人注册法的。 12/24 08:44
这部分问题确实很明显,但至少还是存在渠道
我认为这需要动用到乡民的力量,甚至是需要依赖乡民的力量
我认为乡民揭发问题的能力不应该转化为公权力
或者说乡民的这种能力,其实是一种第四权
或许问题在乡民力量与公权力的衔接,这要怎麽做?
例如说我今天发现某个人是网军,我要通过什麽方式对他提出诉讼?
这不是个人恩怨,我不可能是用民事法对他提出诉讼
但如果他是执政党的网军,我怎麽确保政府的调查是公正的?
※ 编辑: xiaoa (202.184.140.226 马来西亚), 12/26/2021 21:21:48
23F:推 gamer: 我觉得你没有搞清楚问题在哪,我现在说的东西不是一种假想 12/27 00:24
24F:→ gamer: 是已经在进行的事,你觉得麻烦困难的事现在就是一堆人在做 12/27 00:25
25F:→ gamer: 举例来说,中共有宣传部门的单位有十多个以上,这些单位都 12/27 00:26
26F:→ gamer: 有各自的绩效必须达成,所以到处乱撒钱,就有研究发现有些 12/27 00:26
27F:→ gamer: 水军帐号跑去YT上只要找到在批评台湾政府的YTber就donate 12/27 00:28
28F:→ gamer: 每次开台都donate,你是YTber你要不要继续骂? 12/27 00:28
29F:→ gamer: 你要限制?请问你要怎麽限制?去跟YT说这个帐号donate不能超 12/27 00:29
30F:→ gamer: 过10美金?你觉得这有可能吗? 12/27 00:29
31F:→ gamer: 再说PTT好了,Slow找人去八卦下面推文,你认为这些打工仔 12/27 00:31
32F:→ gamer: 会知道slow接案的背後金主是谁吗?今天slow如果说是她自掏腰 12/27 00:32
33F:→ gamer: 包做义工,法律要怎麽去针对这些打工仔做管制? 12/27 00:32
34F:推 Ebergies: 每次开台都donate <= 好聪明喔,共党真的很厉害 12/27 11:18
35F:→ Ebergies: 最近被质疑的欧美人在中国捧中国的直播主应该也是这样 12/27 11:19
36F:→ Ebergies: 他们也宣称自己没有被中共收买,照此做法应该真的是如此 12/27 11:20
37F:推 gamer: 我觉得也不是说聪明不聪明,从一些研究报告看到他们是多管 12/27 19:40
38F:→ gamer: 齐下到处砸钱,有很多做法其实都是学俄罗斯 12/27 19:40
39F:推 selfvalue: 俄罗斯又是学美国的 12/29 00:09
40F:→ selfvalue: 俄罗斯是後起之秀 12/29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