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dison (阿拉蕾和小金鱼)
看板ask-why
标题[请益] 台风天民众至海边观浪被驱离
时间Wed Aug 7 22:55:07 2019
现行法律 台风天在海边危险区域内逗留会被处罚(金钱)
有时海巡人员劝离 逗留民众还会依个人判断不听劝
立法处罚的意思是民众万一发生事故 会造成社会成本(人员要冒险救护)
想请教 这种个人选择的事 无法一样立法请民众签切结书吗?
你要逗留 签切结书就可以 签了之後人员就不驱赶
万一死亡 政府不投入人力施救或搜寻 但家属要领回遗体 不然一样处罚
为什麽全世界没听过有哪个国家立这种法?
因为我实在觉得台风天执意要在危险区域逗留是个人选择(或者说是达尔文选择)
政府何必浪费人力去劝离? 台风天登山同样意思
以上请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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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3.33.4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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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of82: 因为万一出事台湾鲷民会要求国赔吧 08/20 14:18
2F:→ Kerdison: 所以我说要逗留民众签切结书 签了之後 政府无任何责任义 08/20 18:04
3F:→ Kerdison: 务要施救 当然也就没赔偿问题 而家属有责任处置遗体 否 08/20 18:04
4F:→ Kerdison: 则处罚 08/20 18:04
5F:推 behemoth: 生命权或人身自由这种东西不是签切结书就可以放弃 08/22 12:58
6F:→ behemoth: 而且你把切结书这东西想太简单 08/22 12:59
7F:推 ludioxs: 这种书面如同安乐死 根本没用 人民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利 09/29 10:00
8F:推 ludioxs: 因为生命是国家的 不是你的 你谦也没用 11/15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