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a (不事生产)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女生某些穿着、行为诱发犯罪?
时间Sun Jun 12 22:13:25 2016
※ 引述《所以误不误会不是重点。不戴套得病应该是双方的责任,为什 06/11 14:18》之铭言:
: → xiaoa: 你认为夜店喝醉和被性侵不是直接关联? 没有因果关系? 06/12 02:53
: → xiaoa: 除了被下药, 还有谁去夜店後被性侵不是因为喝到烂醉???? 06/12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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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直把"发生机率高"误认为有因果关系
: 不戴套性交与得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原因
: 是因为性病多半来自於体液交换,而保险套直接影响这一点(阻挡体液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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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性侵的理由(藉口)说真的千百种
: 真正可以说是因果关系的部分,其实只有因为性侵者想性侵,所以他去性侵
: 而不是因为看到有人烂醉、衣着暴露之後他才想到要性侵
: 烂醉、衣着暴露只不过是比较容易下手而已
: 你是想说比较容易下手的人所以就活该?
: 那又或着例如女性一个人搭计程车比较容易下手
: 所以你也会觉得女性只要是一个人搭计程车结果被性侵,是她活该吗?
: 谁叫她许要身为一个女性还敢一个人搭计程车,不懂得保护自己?
: 被下药也算是不会保护自己才被下药,你觉得活该吗?
: 还是光是跑去夜店的本身就是制造被性侵的机会,所以活该?
: 现在我忽然觉得
: 或许你只是因为讨厌一个行为,然後这个行为刚好带来了某个负面的结果,
: 所以你才觉得活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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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oa: 我觉得Wengboyu给的连结http://goo.gl/IvBllQ 相当中肯 06/12 02:58
: → xiaoa: 参考一下. 不过他到最後并没有说到活不活该,而是转而说不 06/12 02:59
: → xiaoa: 合宜(但这一点我已经同意你的看法了) 06/12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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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家安那篇说的,其实跟板上有回应你的人讲的都是差不多的概念
: 但你唯独觉得他中肯,也许是因为他本来就擅长於表达能力吧
: 他的意思就是,受害者确实有保护自己的责任
: 但也不代表他没保护好自己,就”应该”受害
: 就像里面的例子,想降低家里被偷的机率,就应该要装锁头
: 但难道你家没装锁头,所以你家就应该被偷,被偷活该吗?
: ※ 编辑: skyviviema (36.231.182.15), 06/12/2016 06:17:31
: → xiaoa: 为什麽我会说朱家安那篇中肯? 从你认为烂醉和性侵没有直接 06/12 15:34
: → xiaoa: 关联,以下的推论便出现分歧 06/12 15:35
: → xiaoa: 「这并不代表我们总是可以把保护自己的责任推给社会」 06/1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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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再仔细看他的文意
: 他只有说不该把保护自己的责任推给社会(有些人可能会怪警力不够还啥的)
: 也不该受害了之後只会哭哭,却不采取任何自我保护行动
: 我也从来没有说受害者不用保护自己
: 但我跟你想的不一样的是
: 我认为就算没保护好自己,也没有就"应该受害"、"受害活该"
: 朱家安也举了非洲大草原和台湾夜店的类比说明了这件事
: 关於这一点,我上面打这麽多你没有别的意见要说明吗?
: 女性一个人搭计程车和被性侵有直接关联吗?
: 这个例子到底活不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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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oa: 最後他也回答说家没装锁头,被偷活该吗? 06/12 15:36
: → xiaoa: ^没 06/1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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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说活不活该,但文意就可以知道他不认为没保护好自己而受害是活该
: 所以这边的推文是我反问你的
: 这个例子到底是不是活不活该?
所以我说他中肯,他没写的东西,读者自己对号入座
他没说受害者 "应该受害",他只说 "有责任"
他以草原为例,说明我们不能限制动物的行为,且因为责任是"分配出来的"
所以被野兽伤害只能自己负全责
夜店里不同的是,侵犯者是人,是可以协商的动物,协商的结果是法律及道德限制我们
侵犯他人。结果是,责任被分配给加害人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总是可以把保护自己的责任推给社会」
意思是说我们不能把责任都推给道德、法律
被害人没保护好自己,招致受害,自己也有责任
家门没锁的例子,作者并没有主张是活该
但是他以"受害人自己也有责任"来说明,为什麽大众不会同情这样的遭遇
然後我们回到夜店,烂醉和性侵有没有因果直接关联?
当然有,非洲草原的例子就说了
差别在哪?
非洲草原的狮子99.9%会吃人
夜店的人道德、法律限制,99.9%的人不会犯罪性侵
那0.1%就是直接因果关联
且以0.1%,若夜店人口超过1000人,性侵案发生的机率将会非常高
机率模型1000人内出现x个性侵犯,x >=1的机率应该超过60%
把自己暴露在1000个人的夜店,实际被性侵的可能性超过60%(如果我的估计没错)
请问这叫没有因果关联吗?
你只考虑人们不应该犯罪,却忘了犯罪率的问题
我在第一篇就说了,虽然法律存在,但罪犯也必然存在
当我这样说时,几乎每一个人都会问(最少3个板友这样回应),过个马路都回被撞死
这也要叫活该吗?
即使你什麽都不做,意外也会发生,睡在家里却被车撞死的奇案都有发生过
防不慎防,所以才叫意外
在夜店喝烂醉被性侵,有一半原因不是意外,是因为喝醉酒
女性搭计程车被性侵,光是说关联性就很低(可能甚至没有关联性)
以 搭计程车被性侵的人数(应该在百人以内) / 搭计程车的女性人口数(几十万以上)
与 全国性侵案(约1万人?) / 全国人口(2300万)
这样一算,搞不好还是负相关.....(呼吁女性外出多考虑搭计程车,可降低被性侵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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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is true, everything is permitted -- the Assassin's C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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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3.106.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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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xiaoa (203.106.156.29), 06/12/2016 22: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