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gin7 ()
看板ask-why
标题[请益] 为什麽会有「法律追诉期」这制度存在?
时间Thu Nov 12 15:58:02 2015
看到今天报导,彭婉如命案还剩一年多就过了追诉期
只要歹徒再撑一年多就永远的逍遥法外了
很好奇这个制度存在的理由是什麽?
网路查询结果如下:
「制度的立法理由,无非是犯罪与裁判的时间,如果相隔过久,主要证据早已灭失,导致蒐
证困难,认定犯罪事实不易,无法得到正确的裁判。另外的原因是人犯经过长期间的逃亡
,所受的心身痛苦,已足抵偿应受的刑罚制裁,而且在长期间的逃避追诉,不再为恶,也
已经达到刑罚在於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没有再去追诉那些为时已久的犯罪事实的必要。」
(来源:系统说我有广告嫌疑= =所以不贴了,是内政部的网站)
听起来理由比较偏向"为了减少社会成本"才有了追诉期限这个制度
个人比较疑惑,单纯认为不该有追诉期
因为罪行无法侦破,并非每日每夜不断的耗尽国家资源在侦查
大部份都是一放好多年没人理,直到突然有了意外发展才重启调查
既然如此,为何需要设个期限呢?
犯人时限一到,立刻获得自由
讲极端一点,还可以在被害家属面前跳舞,笑着说"你儿子就是我杀的唷科科"
嗯....好奇怪啊,有法律专业人士吗,能不能解惑
这个制度的"精神"是什麽呢?它的正面意义何在?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0.144.21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sk-why/M.1447315085.A.C30.html
2F:推 souldragon: 原因你自己都引了 就是破案机率和社会成本的理由 11/15 20:00
3F:→ souldragon: 像政府机关会规定须保留资料xx年 为什麽不无限期保存 11/15 20:01
4F:→ souldragon: 无限期东西不就多到根本没地方放?而且当事人可能死了 11/15 20:02
5F:推 chosenone: 你想太多 法律上自白不能当唯一证据 如果其他人证物证 11/16 20:19
6F:→ chosenone: 都已随时间消失 那你怎麽知道这个跳舞的是真犯人还是精 11/16 20:20
7F:→ chosenone: 神失常还是纯粹想红的白目? 11/16 20:20
8F:→ chosenone: 人证会随时间死亡 记忆也会模糊淡去 今天有个人指说某 11/16 20:22
9F:→ chosenone: 人三十年前在某便利商店里偷巧克力 你都不会怀疑他怎麽 11/16 20:23
10F:→ chosenone: 这种事可以记三十年吗? 我连三个月前的今天做了什麽都 11/16 20:23
11F:→ chosenone: 想不起来了 你呢? 11/16 20:24
12F:→ chosenone: 物证也会随时间锈蚀 风化 分解 遗失 消失 11/16 20:25
13F:→ vikutoria: 精神..就是考量现实因素.. 11/24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