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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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思辩] 为什麽"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原则 (?)
时间Sun Dec 28 03:32:37 2014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铭言:
: ※ 引述《gamer ()》之铭言:
: : 分成两个部分说,第一个部分是死刑和上述行为本质上的
: : 不同,死刑是国家机器用暴力侵害国家人民的权利(是的,犯人
: : 也有权利),支不支持死刑的差别在於是否认同国家得以用暴力
: : 侵犯人民的生命权。而国家在战争中杀人,侵犯的是他国人的
: : 权利,两者在主体上不同。至於支持废死者认不认同这样的行
: : 为,我没办法代替所有人答覆,但是我个人是不认为国家为了
: : 利益去侵害他国人的生命权。不过下面这种情况例外。
: : 你提到保家卫国,当国家人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国家机器
: : 不得不以暴力来阻止这种行为时另当别论。同理,我相信应该
: : 没有废死论者会主张警察在执法时在必须保护自身安全或其他
: : 人民安全的状况下还不得使用枪械制服犯人才是。大家基本上
: : 都会接受这是「不得不」为之的侵害生命权行为。
: : 支持废死的人不就是认为用法律处死这些人是不正确的吗?
: : 不知道你想知道的看法是什麽?
: 我的想法是...若非泯灭人性 国家何必动用法律判某个人死
: 只不过现在人权抬头 尤其是加害者的人权 特别会在判决时被放大
老实说 加害者的人权 这种说法都是从支持死刑者的嘴里说出来的
因为会区分谁不该有人权 谁才应该有人权 这样的价值观才能够容许剥夺人权与人命的刑罚存在
因为反死刑的人追求的是每个人的人权 只有每个人的人权都被重视 正义才有实现的可能
: 很难去争辩这种世态 到最後就是变成"你说有理,我说有理"
: 只是很难去想像...人权的伸张 不就也是为了过去与未来的人权吗
: 杀罪恶满盈的人 除了伸张正义之外 也是对未来那个(每一个)可能的受害人负责
: 常常听人曰"加害人的人权" 请问 这哪里有一样
我也常常听到人讲 加害人的人权 说的人也无一不是支持死刑者 也不断认为废死是保护加害者
但是支持废死的人 也从来没有反对罪犯应该要为行为负责 也赞同犯罪者应该受罚
甚至支持废死的人才是真正去关心受害者家属的人 去推动立法通过受害者家属补偿条例的人
而支持死刑的人则是很容易的幻想废除死刑就是保护加害者 甚至指责废除死刑的人在保护罪犯
我觉得很有趣 请支持死刑的人找到一个废死的人在讲[加害者]的人权好吗? 给个名字吧
如果这个加害者人权声音真的这麽大 那就随便给一个保护加害者的名字出来好吗?
: 我会回应"若非泯灭人性 国家何必动用法律判某个人死"
这是回应谁吗? 这不就是你自己的想法吗?
: 今天废死论者 总是讲到修复式正义、终生监禁、狱中教化......
: 我的观点是 那都是扯话题
: 所谓的修复式正义 我的界定是国家先代位赔偿 日後跟犯罪人求偿 积极求偿
这为什麽是修复式正义? 修复 是修复被害人的社会损伤 包含心理与经济
所以修复首先是要犯人悔改道歉 让被害人家属能得到心灵上的支持与走出伤痛的基础
国家补偿 跟修复式正义其实没有直接关系 而且犯罪被害人保护基金也不是代位赔偿
: 终生监禁 我的定义是在艰困的环境里面 藉由劳动反省并且让他一切困乏
你的定义就是要奴役死囚 你认为这样是合适的做法吗?
: 基本上 对犯了终生监禁的罪的人来说 还在讲什麽"回归社会贡献人群"都是虚伪
所以犯了终生监禁的罪的人就应该发为奴隶?
: 使一切困乏的终生监禁 目的不再那个人 是在这个社会的警醒
所以奴役罪犯的目的不是处罚罪犯 而是恐吓社会 提醒这是个可以奴役人的地方?
: 至於可以教化并且可以回归社会的"狱中教化"...当然就是要落实且杜绝收贿
基本上废死者谈这几个词汇的脉络是从刑罚的目的而来
因为死刑无法达致其刑罚的目的 所以必须透过以上方式更有效的达到原本死刑要达成的目的
可是你不认为死刑要去修复受害者家属的伤痛 所以修复式正义是扯开话题
你不认为死刑要将犯罪者与社会永久隔离 所以终身监禁是扯开话题
你不认为死刑要将犯罪者悔悟其过错 所以狱中教化是扯开话题
我是觉得如果你认真思考一下 也许会有其他的体会
: 我是很看不惯 看不惯某些废死论者 不但要求废死
: 在现阶段国家已经"实质废死"的阶段 甚有者 还要求国家禁止终生监禁
: (只为某个不知哪里来的论者 说什麽"终生监禁违反人权")
台湾现在是狂杀滥杀的状态 并不是什麽实质废死的阶段 而且终生监禁也还不是台湾可以实施的刑罚
所以你是在讲哪国的情况? 也许我们可以讨论一下这个脉络是怎样
: 我看过更恶心的 还有团体会鼓励加害人与受害者道歉 然後促成和解
你看过? 谁?
基本上司法官都会谕令被告道歉 如果不从 并且坚不认罪 检察官都会从重求刑 法官就从重量刑
我是觉得这种作法确实恶心 不过你是在讲台湾司法很恶心吗? 感觉好像立场不太对
: 还有志工穿梭 要被害人放下,要原谅 请问,你们怎麽不叫加害人勇於面对司法判决
没有吗? 穿梭不就是一边叫人放下原谅 另一边叫人勇於面对以及道歉吗?
: 我常觉得法律的判决是一码 被害人的道歉是一码
: 把被害人的道歉当成法律判决酌情的依据 甚至位阶较法条之前 非常不尊重法律
你的位阶是怎麽看得? 酌情当然在法条之下啊
: 请问 加害人提供的钱,受害者家属 拿得下去吗
你是说受害者不拿然後生活陷入困境吗? 确实有人不拿 也有人拿了捐出去 但是拿得还是比较多的
: 加害人写的卡片、鲜花 谁会想拿
不原谅的就丢掉 原谅的就会保存 或是回信 不是所有的被害者家属都是你想像的那样子
: 如果当加害人在犯错後 勇於面对判决 接受刑责
: 或许在加害人的心理 有若干补偿心态後 才会愿意接受加害人的道歉
: 当然 如果当初不要犯罪 岂不是更好 !!!
: 所以我很无奈且一直很愤恨的就是 我为那些受害人痛恨,落泪
: 怎麽国家机器,国家法律 在执行一些轻罚则时 就一副秉公然
: 罚钱罚,行动自由...非常井然有条理
: 面对一些(当然是指社会重大犯行的恶毒犯罪)加害人 竟是曲解法条 为加害人开脱
: 大开方便之门 通通逃过死罪 原因只是"生命权"是人权的最高原则
问题就不是这样 原因不是生命权是人权的最高原则
而是国家机器与法律就是都很不可信 无论轻罪重罪都是非常没有条理
只是你幻想那些罪犯都是很有条理地被抓被告被判刑 而国家机器法律都不会犯错
可惜事实不是如此 国家机器法律为了自己的方便 总是柿子挑软的捏
最笨最冲动的低社会地位罪犯才会被判死刑
死刑根本就是社会歧视的再现法定暴力
: "生命权"对人类社会非常重要 但显然不能说它一定是最高原则
: 人性的可贵 就在於在面对救灾、公共利益、防御轻侮、保卫家园、舍己为人...
: 人可以为了别人 放弃自己最珍贵的"生命权"
: 之前也有专家 提及很多层面 在这一系列文串中讨论 很感谢您的意见提供
不必谢啊 你完全没看进去啊
: 但不知怎麽的 我看到"军人杀人保家卫国是可以,法律实现正义杀人却不可以"的论点
: 我心中真的不之怎麽回应 可能我文穷了 但我没理穷 说真的 很 很难能回应
死刑可以实现正义吗?
: sorry 只能气话一句 "哼,都是你在讲"
: 今日的法律 如果把它比做一个人 过去的法律 也把它比做一个人
: 我会说过去的法律像是个村夫 尽管手上沾血
: 但他充满人文关怀 实现保护弱者权益,包括弱者的复仇权
: 就算他实现的是现代社会的应报论 但至少他公私分明
: 现在这个法律 看起来像是个衣装革履的文明人
: 看似讲理 但根本没用 把自己用文明的法条包装得乾乾净净
: 我怎麽看都非常丑陋 一个人怎麽可以这麽丑陋
: (这是後话 判死刑可以 也应当 但不要乱判就好了 但这是检察侦查的问题)
: (只不过 该判死 却不判死 这难道不可恶吗 ???)
Sorry
充满人文关怀 保护弱者权益的罗马下等士兵公私分明的杀了阿基米德时 也觉得这老头很丑
你想像与比喻的法律 除了以牙还牙的应报外 没有半点公平正义可言
现实中 死刑专杀弱者 充满残忍愚昧的荒唐迷信 永远被当政者拿来公私不分的杀害异己
现在这个法律是这个愚蠢的村夫逐渐懂得讲理 逐渐认识什麽叫做现实的公平与正义
离真正的公平与正义 还有很多很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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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evorlaga: 所以把魏应充,高振利死刑 岂不正是实现正义 !!! 12/28 09:10
2F:→ Sevorlaga: 我支持魏应充,高振利,郭烈成 判处最高刑期 12/28 09:11
3F:→ Sevorlaga: 死刑也不过份 !!! 12/28 09:11
4F:→ Sevorlaga: 死刑可以实现正义吗? 可以,我很肯定回答你 !!! 12/28 09:12
5F:→ Oikeiosis: 如果可以的话 去找李茂生写的 死刑存废论再考 12/29 07:00
6F:→ Oikeiosis: 那篇文章 主要就是在描述这种人的想法脉络 12/29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