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标题Re: 个人对於死刑问题的看法
时间Sun Mar 21 01:22:02 2010
※ 引述《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骑士)》之铭言:
: : 虽然在中文文献上,有学者将应报理论翻译成「报应理论」,
: : 但不管中文翻译为何,本质上都和中文「报应」、「报复」的
: : 意义不同。应报理论所强调的,是刑罚不能超过行为人的罪
: : 责,无论基於什麽目的,大罪不能小罚;相反地,小罪亦不能
: : 大罚。因此,绝非所谓「治乱世,用重典」这种强调威吓的刑
: : 罚观。
: : 在犯罪学上,应报理论为古典学派所采,与之相对的则是实证
: : 学派所采取的预防理论。
我觉得这个条目没有讲出刑罚学上应报理论和预防理论最
大的差别之处,如果从这边出发是没办法厘清问题的。关键在
於,应报理论认为犯罪是一种「恶」,而邢罚的目的就是要惩
罚「恶人」,平衡这种「恶」。所以从某个角度来看,会将应
报与大众信仰中的「报应」做联结倒也无可厚非。
那预防理论则是认为刑罚的目的在於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预防理论可分为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前者在於透过对犯罪人
的处罚,对社会大众产生威吓;後者则指透过处罚犯人,预防
这个犯人再犯。
两者的差别在於,应报理论并不在乎刑罚对於犯罪行为造
成什麽影响,它只是单纯的在事後处罚犯罪行为人,为了平衡
「恶果」,所以要「以手还手」、「以命偿命」。在预防理论
下,犯人要受多重的刑罚,则取决於刑罚的威吓程度有多少,
一般预防观点认为,犯罪率越高,刑罚就必须成正比提高,所
以「治乱世就得用重典」。不过这种想法有个盲点,通常当犯
罪率升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个时候已经不是刑罚不够重的
问题了,通常是整个社会结构出了问题。
附带一提,还有一个调和学派,认为应报和预防本身并没
有冲突,实际上刑罚运作的情况也是一样,所以应并重而不能
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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