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ze (金色曙光)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Mon Mar 15 01:32:30 2010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推 skyviviema:你可以说部分支持死刑的人只在乎报复这部分 03/14 13:21
: : → skyviviema:但不是全部好吗 03/14 13:21
: 顺便回一下这个
: 我从小到现在 听到的支持死刑的论点一直都只有看到一个应报
: 如果有第二个论点 我很乐於说「大部份」支持死刑的人只在乎报复
: 不过目前我没有必要这样改
我觉得你的看法实在有点好笑 社会上没有应报思想的成份的话
刑法就可以废了 以後受害人只要依赖民法损害赔偿就好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也是应报思想 前面有人推文说你支持死刑的理由
也可以用来支持虐待刑为什又不支持 同理支持自由刑的理由也可以用来支持死刑
那问的人为什支持自由刑又不支持死刑?都是应报论不是吗
如果没有差别的话怎麽不先问自己为什双重标准?
: 为何要提到「同理心」?
: 那是因为你要反驳我论证「大众意见」跟「受害者家属意见」不能相提并论
: 所以强调说大众会因为同理心 而有跟受害者家属一样的意见
: 这是我所不接受的
: 因为我认为受害者家属的意见跟大众意见不同
: 大众意见不能代表受害者家属的意见
: 我的解释是 大众仅仅是投射「应报」的刻板印象到死刑案上
: 这个投射作用一碰到真实状况就会碰壁
大众看到虐猫虐狗的都会有同理心了 虐杀人的还没有?
请问你活在这个世界吗?还是哪个平行空间
: 所以这不是同理心
: 同理心是真实的情绪 越真实的细节会激发越高的同理心
: 比如说我们真实的看到小林村的人 听到他们的声音 我们会越有同理心
: 但是相对的 这些讨论死刑案的人往往遇到真实细节就要退缩
: 比如说讲到苏建和案 就说有疑虑就不要杀了
: 讲到以前的汤英伸 就说那是过去 那是以前
: 一个一个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台湾的司法系统既粗糙又不可信
: 同理心是不担心真实细节的
: 同理心也不会有选择说我同理这个 不同理那个
: 同理了就同理了 感动了就感动了 有情绪就有情绪了 这是没的选择的
你这种回应在之前有篇动物杀生的讨论保证先被嘘到爆..
认为动物在挣扎很痛苦只是自我感觉的投射 在这篇完全一样 XD
: : 推 HuangJC:是廉价没错;我不是在和你谈这个同理心应不应该,而是谈存不 03/14 20:49
: : → HuangJC:存在.如果你对,那同理心是不应该.但和我主张'存在'并不冲 03/14 20:49
: : → HuangJC:突.我也说了,同理心会随距离递减,没人说我们和白冰冰一样 03/14 20:50
: : → HuangJC:痛,但你说实质受害者很少,所以几个坏蛋没差,我不能接受 03/14 20:50
: : → HuangJC:这一部份,应该可以视为边际效应,也符合边际递减 03/14 20:50
: : → HuangJC:我另一个例子不是犯罪,而是投机:乐透刮中两亿才一个,那照 03/14 20:51
: : → HuangJC:你的'实质一人'理论,全台为何风行?但边际效用却足以解释 03/14 20:52
: : → HuangJC:也因此,你要找数据,真能只强调'直接受害者'来统计吗? 03/14 20:52
: : → Oikeiosis:我说这不是同理心 因为这是应报心态的投射 03/14 20:55
: : → Oikeiosis:人们是直接去投射一个应该被杀的坏蛋 并不是同理心 03/14 20:56
: : → Oikeiosis:你说这是什麽穷人 什麽心理距离 我认为都是过度解释了 03/14 20:56
你的言论实在自相矛盾耶 既然多数人都没有丧亲之痛的经验
请问投射的根源在哪里?你不是说同理心只有被害人才有吗?加点油吧
: : 推 HuangJC:应报理论只能处理'已犯之过',但对於'未犯之过'却无法解释 03/14 21:03
: : → HuangJC:举例来说,杀人强奸犯在'已有悔意'且'已服完应服之刑'後 03/14 21:04
: : → HuangJC:就已经解除了应报期待.去推估他应该还会再犯是'未犯之过' 03/14 21:04
: : → HuangJC:但你只要说这犯人出没地点在哪,我怕房价都会跌... 03/14 21:05
: : 推 HuangJC:另外应报理论和同理心不是互斥选项,不是你举证应报心理存 03/14 21:07
: : → HuangJC:在,那麽同理心就不可能存在.你对,我不为错,是可以共存的 03/14 21:08
: 对罪犯的污名化跟刑罚本身没有关联啊
: 污名化或歧视是社会现象 是另外讨论的 跟国家刑罚不一定一致
: 你说犯人造成房价跌 其实这是污名化的结果
: 我举例来说 大家对游民、外籍劳工也污名化
: 即使游民、外籍劳工都奉公守法 但是仍然会影响房价
: 然而我同意也许有人是对受害者家属同理 有人是对凶手同理
: 不过这些真实的同理心是很稀少的 甚至应该比真实的家属还要少
曾有经验感才有办法投射 不过照你的观点只要非自己身上发生的同理心都是假的
如此便会导出多数人不是没有投射能力 就是投射出的东西都是离现实很远的假情感
那麽人权团体主张的东西大概也是假的了 除非他们自己被杀再复活
不然和支持死刑的人一样都只是在靠夭罢了
基本上遇坏蛋的经验人人皆有[只有程度差别] 被杀就人人没有 [因为你还在这里]
因此得证对坏蛋的心理投射较接近真实 人权团体比较像在污名化死刑
你的论点问题很多 全是头脑的想像 感受是用灵魂 头脑转再多圈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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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7.62
1F:推 illreal:第一段就错掉了,废死相信人可以娇治的理由怎麽用到死刑上 03/15 02:41
2F:→ illreal:最後一段:你还不是在污名化肉刑残忍。 03/15 02:43
3F:推 haryewkun:不知道有没有人可以明确定义一下“应报思想”是什麽呢… 03/15 04:20
5F:→ haryewkun:但wikipedia却说应报思想有古代、现代的分别…… 03/15 04:27
6F:推 gausong:应报思想就是恶行要有恶报吧 03/15 08:22
7F:→ size:所以一楼赞成肉刑罗?你觉得用肉刑矫治有效 那也是应报思想 03/15 11:09
8F:→ size:法官会判到死刑就表示心证认为难以矫治了 你的个性会大变吗? 03/15 11:11
9F:→ size:那一楼为什要污名化死刑?你要乱用名词我只好跟腔反问你罗.. 03/15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