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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推 skyviviema:你可以说部分支持死刑的人只在乎报复这部分 03/14 13:21 : → skyviviema:但不是全部好吗 03/14 13:21 顺便回一下这个 我从小到现在 听到的支持死刑的论点一直都只有看到一个应报 如果有第二个论点 我很乐於说「大部份」支持死刑的人只在乎报复 不过目前我没有必要这样改 : 推 HuangJC:你把我的'贫富',狭义解释在'金钱'上了.你举证说'找不到证 03/14 16:29 : → HuangJC:据',问题是我这说法也从别人的论述来,当初也算有证据. 03/14 16:30 : → HuangJC:更精确一点的字眼,可以讲成'资源匮乏',比如宅男(可能是有 03/14 16:31 : → HuangJC:钱的)互相之间同理被拒绝的感觉.这不能狭义在'金钱'上讨论 03/14 16:31 : → HuangJC:你说乡民不该用一种话术:今天换成是你亲人被杀,你怎麽想 03/14 16:32 : → HuangJC:不该是不该,但确实是用了;为什麽明明没发生在自己身上也要 03/14 16:33 : → HuangJC:假设在自己身上,想得这麽激动?这是看热闹,还是同理心的开 03/14 16:33 : → HuangJC:端?你在讲的是'不该滥用同理心',但从'子非鱼'这一课中,我 03/14 16:34 : → HuangJC:们知道,这是立论於你先承认有同理心的存在,才能拒绝滥用 03/14 16:34 : → HuangJC:你要谈拒绝同理心滥用还可以.而我是说'因同理心造成的社会 03/14 16:35 : → HuangJC:伤害,并不是真的只和受害人一人相关',比方说恐惧也是种伤 03/14 16:36 : → HuangJC:害.陈进兴流窜时实质受害者增加约三人,恐惧感笼罩全台 03/14 16:37 : → HuangJC:每个人都在担心下个受害者是自己,并非只有三个受害者可比 03/14 16:37 : → Oikeiosis:假如真的是同理心 如果真的你的家人发生不幸 请问一下 03/14 20:45 : → Oikeiosis:你会去监狱撒冥纸 法务部抬棺材 以求得内心平静吗? 03/14 20:46 : → Oikeiosis:那些乡民廉价的同理心 跟真实的伤痛比起来 根本是天壤 03/14 20:47 为何要提到「同理心」? 那是因为你要反驳我论证「大众意见」跟「受害者家属意见」不能相提并论 所以强调说大众会因为同理心 而有跟受害者家属一样的意见 这是我所不接受的 因为我认为受害者家属的意见跟大众意见不同 大众意见不能代表受害者家属的意见 我的解释是 大众仅仅是投射「应报」的刻板印象到死刑案上 这个投射作用一碰到真实状况就会碰壁 所以这不是同理心 同理心是真实的情绪 越真实的细节会激发越高的同理心 比如说我们真实的看到小林村的人 听到他们的声音 我们会越有同理心 但是相对的 这些讨论死刑案的人往往遇到真实细节就要退缩 比如说讲到苏建和案 就说有疑虑就不要杀了 讲到以前的汤英伸 就说那是过去 那是以前 一个一个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台湾的司法系统既粗糙又不可信 同理心是不担心真实细节的 同理心也不会有选择说我同理这个 不同理那个 同理了就同理了 感动了就感动了 有情绪就有情绪了 这是没的选择的 : 推 HuangJC:是廉价没错;我不是在和你谈这个同理心应不应该,而是谈存不 03/14 20:49 : → HuangJC:存在.如果你对,那同理心是不应该.但和我主张'存在'并不冲 03/14 20:49 : → HuangJC:突.我也说了,同理心会随距离递减,没人说我们和白冰冰一样 03/14 20:50 : → HuangJC:痛,但你说实质受害者很少,所以几个坏蛋没差,我不能接受 03/14 20:50 : → HuangJC:这一部份,应该可以视为边际效应,也符合边际递减 03/14 20:50 : → HuangJC:我另一个例子不是犯罪,而是投机:乐透刮中两亿才一个,那照 03/14 20:51 : → HuangJC:你的'实质一人'理论,全台为何风行?但边际效用却足以解释 03/14 20:52 : → HuangJC:也因此,你要找数据,真能只强调'直接受害者'来统计吗? 03/14 20:52 : → Oikeiosis:我说这不是同理心 因为这是应报心态的投射 03/14 20:55 : → Oikeiosis:人们是直接去投射一个应该被杀的坏蛋 并不是同理心 03/14 20:56 : → Oikeiosis:你说这是什麽穷人 什麽心理距离 我认为都是过度解释了 03/14 20:56 : 推 size:JC已经告诉你答案了 Oike你要继续看不懂没关系 但别误导别人 03/14 20:58 如果你没看懂我跟H板友的对话 单纯只是为哈拉而哈拉 这只是破坏你自己的名声而已 : 推 HuangJC:应报理论只能处理'已犯之过',但对於'未犯之过'却无法解释 03/14 21:03 : → HuangJC:举例来说,杀人强奸犯在'已有悔意'且'已服完应服之刑'後 03/14 21:04 : → HuangJC:就已经解除了应报期待.去推估他应该还会再犯是'未犯之过' 03/14 21:04 : → HuangJC:但你只要说这犯人出没地点在哪,我怕房价都会跌... 03/14 21:05 : 推 HuangJC:另外应报理论和同理心不是互斥选项,不是你举证应报心理存 03/14 21:07 : → HuangJC:在,那麽同理心就不可能存在.你对,我不为错,是可以共存的 03/14 21:08 对罪犯的污名化跟刑罚本身没有关联啊 污名化或歧视是社会现象 是另外讨论的 跟国家刑罚不一定一致 你说犯人造成房价跌 其实这是污名化的结果 我举例来说 大家对游民、外籍劳工也污名化 即使游民、外籍劳工都奉公守法 但是仍然会影响房价 然而我同意也许有人是对受害者家属同理 有人是对凶手同理 不过这些真实的同理心是很稀少的 甚至应该比真实的家属还要少 -- 把在ask-why自己写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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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14.83
1F:推 HuangJC:> 这个投射作用一碰到真实状况就会碰壁,所以这不是同理心 03/14 21:52
2F:→ HuangJC:这句仍然有问题;你仍然在举证'同理心误用',但不是不存在 03/14 21:53
3F:→ HuangJC:在对事实不明确时,你可以谈同理心误用,另外也该谈'不定向 03/14 21:54
4F:→ HuangJC:代名词',举例来说,杀人强奸犯被释放,结果重犯.这种事你不 03/14 21:54
5F:→ HuangJC:必给我人名,大众会用'不定向代名词'来概括这件事,一次两次 03/14 21:55
6F:→ HuangJC:三次,愈来愈害怕.当然你可以说是误用,你可以说'某个案真的 03/14 21:55
7F:→ HuangJC:悔改',但这种群众不信任是有来源的,而且随次数加乘. 03/14 21:56
8F:→ HuangJC:这不见得是应报,但对恐惧,却是人人感同身受;下一个是谁? 03/14 21:57
9F:→ HuangJC:如果我是有钱人,我就置身事外了:这期间我出国,女儿也送走 03/14 21:57
10F:推 skyviviema:可见你看得不够多 至少我的支持死刑看法就"不只"应报 03/14 22:12
11F:→ Oikeiosis:to sky..: 愿闻其详 03/15 00:08
12F:→ Oikeiosis:一楼: 可以共存我同意啊 但是我坚持的是大众异於受害者 03/15 00:11
13F:→ Oikeiosis:我要强调的是 大众把自己的投射当作是被害者家属意见 03/15 00:12
14F:→ Oikeiosis:大众会怕 会歧视 会厌恶 我都同意 但是那都不是被害者说 03/15 00:14
15F:→ Oikeiosis:你说房价低 大家怕 我都同意 但那也跟我强调的不冲突 03/15 00:15
16F:推 blaukatze:推 03/15 00:23
17F:推 skyviviema:咦?要我po文吗XD...我前两三天在别的地方po到有点累 03/15 00:28
18F:→ skyviviema:先看看其他讨论情况 我再看看要不要po吧 03/15 00:29
19F:推 size:污名化是同类族群的投身 本人做的案子有什好污名化的 =.= 03/15 00:29
20F:→ skyviviema:我的观点应该也不算特别有什麽新意就是了 03/15 00:30
21F:→ size:大众不知道审案过程 但会知道犯案过程 新闻报一报不就知道了 03/15 00:31
22F:→ size:砍100多刀 分屍融屍等的不用污名化 曝光後自己就先黑掉了.. 03/15 00:33
23F:→ size:要应报的话大众应该支持虐待刑 可惜也没有 请问Oike为什麽? 03/15 00:34
24F:推 gamer:科科,苏建和案可是砍了79刀呢 03/15 00:44
25F:→ gamer:想必一定不是被污名化的,应该执行死刑 03/15 00:44
26F:推 size:楼上又来喇赛啦 我只问你确定的要不要执行?例杀亲人领保险金 03/15 00:48
27F:→ size:确定的案子很多阿 清大洪xx都没判死刑了 只会一直跳针苏建和 03/15 00:49
28F:→ gamer:就算是在喇赛,你也是没办法反驳 03/15 00:57
29F:→ gamer:至於为什麽一直跳针苏案,因为这个案子太具有代表性了,在大 03/15 00:58
30F:→ gamer:逆转前,社会大众、媒体、法检是怎样评断他们三人的? 03/15 00:59
31F:→ gamer:不就和这44个人一样吗? 03/15 00:59
32F:→ gamer:那个时候谁不是认为他们是犯刑确定,罪该万死? 03/15 01:01
33F:→ gamer:难道你敢说,当时你就发现这三人的判决有问题吗? 03/15 01:01
34F:推 size:你拿几十年前的案子 和最近几年确定的案子来比 = xx比鸡腿 03/15 01:41
35F:→ size:以前的司法很粗糙请另开讨论 所以最近几年的案子要不要执行? 03/15 01:43
36F:推 gamer:几十年前....您的时间过的真快 03/15 02:36
37F:推 gamer:1995年定谳的案子,讲得好像是民国60年一样。 03/15 02:40
38F:→ gamer:不过您还是好一点,之前还有人回那是白色恐怖时期的案子 03/15 02:40
39F:推 gamer:那以前的司法很粗糙,想必2000年定谳的徐自强也还是司法很粗 03/15 02:43
40F:→ gamer:糙的时代。想不到我国司法制度在2001~2010这段期间竟然有大 03/15 02:43
41F:→ gamer:进步,这种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见。 03/15 02:44
42F:推 XDH:请问gamer你认为法律允许判错的风险吗?如果允许,那你拿个案 03/15 04:39
43F:→ XDH:来推翻整个死刑这样客观吗?若不支持,你应该是要全然反对任何 03/15 04:41
44F:→ XDH:法律,因为人不是神,不可能全部都判对,一定会有风险。 03/15 04:42
45F:→ XDH:请问你会全然反对吗?反对的话,你的替代制度是什麽? 03/15 04:42
46F:→ XDH:请问你认为为何飞机失事率仍未达零的现况下,却无人反对呢? 03/15 04:43
47F:→ XDH:如果你认为死刑是最不可回复的刑罚(死亡),所以才要反对有任何 03/15 04:45
48F:→ XDH:的风险,那你也应该要反对失事就会致死的飞机搭乘方式、出门会 03/15 04:47
49F:→ XDH:被天外飞来的陨石撞死(风险仍不是零),你应该都不能出门才对 03/15 04:48
50F:→ XDH:如果你天天出门却不怕风险,也不反对人人搭飞机,却反对有风险 03/15 04:49
51F:→ XDH:判错的死刑,那我真不知道哪一个才是你的想法了。 03/15 04:50
52F:推 littleshan:误判率比飞机失事率还高喔 科科 03/15 10:29
53F:推 size:同理 被判死刑的人的机率比车祸飞机失事还低 套句gamer的逻辑 03/15 10:58
54F:→ size:人少到不值一提 被害人也少 放着碍到谁了?=死刑碍到谁了? 03/15 10:59
55F:→ size:gamer算人头的理论 支持关放着没碍到谁的理由也能支持死刑.. 03/15 11:02
56F:→ size:死刑里被误判的机率又更低了 gamer几十个案子也举不出5个 03/15 11:04
57F:→ size:一直在苏建和 现在4X个死刑案gamer你举得出超过5个再说.. 03/15 11:05
58F:推 size:科技进步证据能力就会进步 这10几年电脑进步多少?还在扯DOS 03/15 11:21
59F:→ size:gamer的逻辑错误就是一直拿dos的例子来喇赛windows 向前看吧 03/15 11:23
60F:→ size:对了 大众愤怒的竹竿刺女童下体的案子好像也无罪 因证据不足 03/15 11:25
61F:→ size:看来司法并没gamer想的糟糕 还舆论影响判决咧 我的例子比你多 03/15 11:27
62F:推 size:当被害人奄奄一息的躺在医院拖N年痛苦的死去 犯人仍在狱中爽 03/15 11:30
63F:→ size:不然就是证据不足找无人的黑数 判决确定还不能死刑 爽到谁? 03/15 11:32
64F:推 gamer:XDH,你还是先看看我之前的回文再来揣摩我的意思吧,我实在 03/15 11:46
65F:→ gamer:不想为了前面讲过的东西回应。 03/15 11:46
66F:→ gamer:说实话,死刑废或不废对我来说其实也没什麽影响,只是在废与 03/15 11:47
67F:→ gamer:不废之间,我偏向於废死刑。所以你要说从影响的层面去推论不 03/15 11:47
68F:→ gamer:废也没关系,凭良心话讲,这也是合理。只是就如我前面说的, 03/15 11:48
69F:→ gamer:如果大众接受这种论述,不过就是代表在大众眼中,人命的价值 03/15 11:49
70F:→ gamer:和个体的尊严远不如公众效益来得重要罢了。 03/15 11:49
71F:→ gamer:那至於什麽这十年科技进步多少所以不会误判,你这个根本时间 03/15 11:50
72F:→ gamer:错乱的论述,还好意思拿来和人家争辩,我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了 03/15 11:51
73F:→ gamer:还扯什麽证据不足不能判刑,这些人关死刑犯会不会被误判屁事 03/15 11:52
74F:→ gamer:讲出来是要给人笑的吗? 03/15 11:52
75F:推 skyviviema:不过就我的价值观是 正因为人命的价值和个体的尊严很重 03/15 11:52
76F:→ skyviviema:要 因此不重视他人生命与尊严的人就必须以失去做代价 03/15 11:53
77F:→ skyviviema:当然 我所谓的不重视不代表所有杀人案件都是如此 03/15 11:54
78F:→ skyviviema:指的是一种心态 也就是动机吧 03/15 11:55
79F:推 gamer:我当然同意犯罪人必须失去什麽当代价,只是我不同意该以生命 03/15 11:55
80F:→ gamer:做代价而已。因为一个人剥夺了别人的性命,所以就让国家力量 03/15 11:56
81F:→ gamer:来剥夺他的性命,我从中看不到正当性所在。 03/15 11:56
82F:推 size:总比gamer一直跳针苏建和好多了 苏的案和其它定谳案有什关系 03/15 11:58
83F:推 skyviviema:"当人过度不重视什麽,有一天就会失去什麽" 对我来说 03/15 11:59
84F:→ skyviviema:生命也算在其中 我强调"过度" 因为有些人真的不把别人 03/15 11:59
85F:→ skyviviema:当一回事 03/15 12:00
86F:→ size:讲出来是要给人笑的吗?和人数少到不值一提放着不会怎样好笑 03/15 12:00
87F:→ skyviviema:对於那种人而言 保障生命权并不会让他重视别人的生命 03/15 12:02
88F:→ skyviviema:反而只会想着"不管怎样也没有人有权杀他"这一面 03/15 12:03
89F:→ skyviviema:想到我们还必须用纳税钱养这种人一辈子 说真的我没那麽 03/15 12:04
90F:→ skyviviema:仁慈 03/15 12:04
91F:→ skyviviema:更会觉得 如果我们把养这种人的钱 去多关心一个环境不 03/15 12:06
92F:→ skyviviema:佳的小孩 不是更能改善社会? 当然 这是效益主义啦 03/15 12:06
93F:推 littleshan:去年地方法院针对 205268 个被告判了 7 个死刑 03/15 12:12
94F:→ littleshan:这可是比飞机失事率高很多喔 03/15 12:12
95F:→ littleshan:二审判死刑的比率又更高了 因为案情通常比较重 XD 03/15 12:13
96F:推 gamer:姑且不提这些花的纳税钱实在不多,这种国家无权剥削人命的概 03/15 12:14
97F:→ gamer:念在政治上是很重要的,我换个方式讲也许比较清楚,假使民国 03/15 12:15
98F:→ littleshan:另外执行死刑的成本不一定比无期徒刑还要低喔 03/15 12:15
99F:→ gamer:50年代的时候根本没有死刑,那政府就算要清算政敌,造成的伤 03/15 12:15
100F:→ gamer:害也比有死刑来得低。这当然是个极端而且粗糙的例子,不过这 03/15 12:16
101F:→ gamer: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这个论述为什麽会经常性被提出来,并不 03/15 12:17
102F:→ gamer:只是单纯的为了维护某些人的权益,而是为了维护在这个国家所 03/15 12:17
103F:→ gamer:有人的权益。不然死刑犯死不死,其实我也不会痛,也不会快乐 03/15 12:18
104F:→ gamer:公众又何必在意死刑废不废除。 03/15 12:18
105F:推 size:母数=全部人口非案件数 死刑里误判比例又更低 少到不值一提 03/15 12:20
106F:→ size:小规模战争的死伤就大於死刑啦 天灾更是 gamer的论述有好笑到 03/15 12:22
107F:推 gamer:看来你除了攻击我以外,好像是没什麽论述了。 03/15 12:22
108F:推 littleshan:我就知道你会说母数=全部人口 03/15 12:23
109F:→ littleshan:那你把飞机失事的死亡人数也除以全球人口吧 03/15 12:23
110F:推 size:国家权益是不是公众效益?讲的话已经在自打嘴巴了都不知道.. 03/15 12:24
111F:→ size:人命本来就不值钱 随便一个天灾死的人都是死刑的n倍 人权呢? 03/15 12:26
112F:推 skyviviema:可是我觉得那应该是要立法明定死刑适用的范围吧 03/15 12:26
113F:→ size:人权团体防天灾还比较实际 吵人数少到不值一提的死刑很好笑 03/15 12:27
114F:→ skyviviema:我是可以理解授杀人权给国家的问题 但是应该不是全部混 03/15 12:28
115F:→ size:litt可以阿 一样的母数 死刑人数比天灾丧生人数少到不值一提 03/15 12:29
116F:推 gamer:明定范围也没用啊,很多威权政体,罪名都是用编造的,根本没 03/15 12:30
117F:→ skyviviema:为一谈 如同各国虽然都拥有军队 也有宣战权 不代表就能 03/15 12:30
118F:→ gamer:办法避免。 03/15 12:30
119F:→ skyviviema:随便宣战 都是另有法规在约束的 03/15 12:30
120F:→ size:车祸 飞机失事人数亦然 而且死的还都无辜的人 死刑一比弱掉了 03/15 12:31
121F:推 littleshan:啊咧?不是在说飞机失事吗?怎麽提到天灾了? 03/15 12:32
122F:→ littleshan:而且你搞错了一项最根本的不同 03/15 12:33
123F:→ littleshan:你觉得飞机危险 你可以拒搭 但你能拒绝上法院吗 03/15 12:35
124F:推 size:楼上的问题就像在问犯人 你能拒绝犯罪吗 犯人说不行 一样好笑 03/15 12:37
125F:推 gamer:想然,天灾、车祸和飞机失事都是人刻意为之的。应该立法禁止 03/15 12:38
126F:→ gamer:造成天灾、车祸和飞机失事,罚则唯一死刑。 03/15 12:39
127F:→ size:战争 天灾 人祸[犯案] 才是人权团体该投入的 反死刑本末倒置 03/15 12:39
128F:→ size:发动战争 贩毒等都是死刑没错阿 gamer你现在才知道吗? 03/15 12:41
129F:推 littleshan:有人告案你就可能上法院啊 和你有没有犯罪无关 03/15 12:57
130F:→ littleshan:另外我不知道 gamer 在哪里提到「战争」和「贩毒」 03/15 12:57
131F:→ littleshan:他说的明明就是「天灾」「车祸」「飞机失事」 03/15 12:58
132F:推 size:共同点在'人为' 另外上法院会死人吗?你举的例不觉很好笑吗 03/15 13:08
133F:→ size:一句话 人权团体舍本逐末 因噎废食 除了假清高外 无重大实益 03/15 13:10
134F:推 XDH:gamer大,之所以要问你这个,是因为phreniax的PO文中问了关於 03/15 14:49
135F:→ XDH:苏案的问题,而你只回答一句"哈",我找不到关於这方面你的任何 03/15 14:49
136F:→ XDH:回应,所以再重新问你一次,你认为死刑有风险判错,所以就该全 03/15 14:50
137F:→ XDH:面废除吗? 03/15 14:50
138F:→ XDH:littleshan大,所以只要误判率降低你就支持死刑吗? 03/15 14:51
139F:→ XDH:飞机危险可以拒搭,死刑危险你当然也可以选择不犯法。 03/15 14:52
140F:推 gamer:我在本讨论串第一篇文章就讲到关系误判与死刑之间的关系了 03/15 15:07
141F:推 gamer:仅针对误判来讨论死刑只不过是在转移话题罢了。 03/15 15:10
142F:推 XDH:Sorry,我找不到你关於误判的看法耶,可否给我文章编码? 03/15 15:15
143F:→ XDH:当然误判这部分无法完全涵盖废死讨论范围,只是我觉得你拿苏案 03/15 15:16
144F:→ XDH:来当作废死理由,我觉得满没说服力的。 03/15 15:16
145F:推 gamer:#1Bb-cbIy 第二段。 03/15 15:25
146F:→ gamer:我从来都没有只用苏案来当废死理由。 03/15 15:25
147F:→ gamer:提苏案和徐案只是某些人一直爱讲什麽死刑误判机率多小多小 03/15 15:26
148F:→ gamer:现在三审定谳的都是确定该死的,都不会有问题。 03/15 15:27
149F:→ gamer:我都不知道这些人说没问题的凭据是什麽,他们是这44个人的辩 03/15 15:28
150F:→ gamer:护律师或是审判的法官是不是。 03/15 15:28
151F:推 gamer:对了,如果要乱扯机率,死刑误判率可是超高,最近529例死刑 03/15 15:32
152F:→ gamer:确定的案例中最起码有两起(苏案和徐案)非常上诉,还有两起已 03/15 15:34
153F:→ gamer:经执行的(卢正、江国庆)。误判率高达将近1%。 03/15 15:35
154F:→ gamer:当然,我一点都不认为这能代表什麽,也不会拿这个来当反对死 03/15 15:36
155F:→ gamer:刑的理由,只是在你们讲什麽失事率前,还是先想清楚自己在讲 03/15 15:36
156F:→ gamer:些什麽才是。 03/15 15:36
157F:推 XDH:抱歉那篇文章我还是没看到你有在讨论误判耶,是否给错了文章? 03/15 15:37
158F:→ XDH:回你上面的推文:我重点不在误判率大小,而在反对只要有风险就 03/15 15:39
159F:推 gamer:喔,我弄错了,那篇只有讲到犯罪率。 03/15 15:39
160F:→ XDH:必须全面废死的这个论点。如果你也不支持,那其实讨论就结束了 03/15 15:39
161F:推 gamer:我反对死刑当然不只有误判这个理由。 03/15 15:41
162F:推 XDH:另外你说的误判率超高是因为判死案例也不多吧?只看统计无法得 03/15 15:42
163F:→ XDH:知真正的误判率,我觉得必须还要考虑审判环节上的失误率 03/15 15:43
164F:推 gamer:那一点都不重要,我说过这种统计根本就没有任何显着意义在 03/15 15:43
165F:→ XDH:如果你支持的理由之一包括有风险就必须全面废除,那你也应该要 03/15 15:43
166F:→ XDH:支持法律全面废除吧?因为误判率一直都不是零也不可能为零 03/15 15:44
167F:→ XDH:那麽你就等於要推翻人类到此以来所建立的法律制度。 03/15 15:45
168F:→ gamer:除了死刑外,其他刑罚至少都有办法做出形式上和物质上的赔偿 03/15 15:45
169F:→ gamer:仅仅有死刑,人死就死了,什麽也得不到。 03/15 15:46
170F:→ XDH:为何你认为形式与物质上赔偿的误判,就不用反对呢? 03/15 15:47
171F:→ gamer:这并不难理解,制度本来就是一种取舍,既然不可能有尽善尽美 03/15 15:48
172F:→ gamer:的制度,那誓必就要有所牺牲。对我来说,风险可以被接受,但 03/15 15:49
173F:→ gamer:是有个上限(我相信对任何人都一样),而在这个例子中,我认为 03/15 15:49
174F:→ gamer:人命的损失已经是不可被接受的伤害,但是经过补偿的自由损失 03/15 15:50
175F:→ gamer:却还在范围内,就是这麽简单。 03/15 15:50
176F:→ gamer:我并不会把问题简化成(有风险-接受)和(有风险-不可接受)这种 03/15 15:51
177F:→ gamer:二元价值观。 03/15 15:51
178F:推 XDH:你怎麽知道除了死刑外的赔偿,对某些人来说一定是是可回复的? 03/15 15:54
179F:推 gamer:我有说这是可回复的吗? 03/15 15:54
180F:→ XDH:我前面就说了我也没有要简化,我只想针对风险这个焦点讨论。 03/15 15:54
181F:推 gopeterhome:就算是死刑犯 还是可以对其提起损害赔偿吧 03/15 15:55
182F:推 Petrucci99:给XDH~我想差别在:要不要坐飞机的风险是由自己考量 03/15 15:55
183F:→ Petrucci99:别人要不要坐飞机也是他自己的抉择,可是被错判死刑 03/15 15:55
184F:→ XDH:「...但是经过补偿的自由损失却还在范围内」你怎麽知道对某些 03/15 15:56
185F:→ gamer:怎麽赔给死人?烧给他吗? 03/15 15:56
186F:→ Petrucci99:可不是当事人自己的风险评估下後的结果 03/15 15:56
187F:→ XDH:人来说会在他接受的范围?知道有人把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吗? 03/15 15:56
188F:→ gamer:这里讲的当然是我,我讨论他人干嘛。 03/15 15:56
189F:推 gopeterhome:...当然是关系人阿 比如夫妻 03/15 15:57
190F:→ XDH:@Petrucci99: 你可以选择不搭飞机,你也可以选择不犯死罪 03/15 15:57
191F:→ gamer:这样对当事人来讲已经没有意义了,另外,也没有冤死赔偿条例 03/15 15:58
192F:→ XDH:你只讨论你喜欢的制度,那我就不知道有何理由疾呼这适合大多数 03/15 15:58
193F:→ gamer:这种东西存在。 03/15 15:58
194F:→ gamer:那你如果要这样讲,就是在搅臭了,大家都不用讨论了。 03/15 15:59
195F:→ gamer:因为不可能有人有办法讨论一个所有人都喜欢的制度。 03/15 15:59
196F:推 Petrucci99:XDH大大,你推文所提的不是误判的机率吗? 03/15 15:59
197F:→ Petrucci99:这个要怎嚜选择? 03/15 15:59
198F:→ gamer:这种水准的诡辩,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 03/15 16:00
199F:→ XDH:大家不是一直在讨论什麽制度对大多数最好吗?所以你讲自己是? 03/15 16:00
200F:→ Petrucci99:我要怎嚜选择不因为衰小卷进死刑案被判死刑? 03/15 16:00
201F:→ gamer:我「认为」这对大多数最好,这应该不难理解吧。 03/15 16:01
202F:→ XDH:请讲出我哪里诡辩,不然我可以当作自己讲中你无法回答的点吗? 03/15 16:01
203F:→ XDH:既然你认为你那套对大多数好,那你没回答为何信仰就可以被误判 03/15 16:02
204F:→ gamer:你爽的话,我也没意见啦。 03/15 16:02
205F:→ gamer:什麽是为何信仰就可以被误判?另一个问题是,为什麽我要回答 03/15 16:03
206F:→ XDH:也有人被误判所以信仰权遭受损失而觉得比失去生命还痛苦 03/15 16:03
207F:→ gamer:你?你不觉得自己的态度好像有些问题吗? 03/15 16:04
208F:→ XDH:因为你无法说服别人为何别的权益被误判就不用反对 03/15 16:04
209F:→ XDH:说出诡辩这种要中止讨论的词句的人可不是我喔(还有要讨论吗) 03/15 16:05
210F:→ gamer:那我这样反问好了,因为我可以接受某一种风险,某一种价值失 03/15 16:05
211F:→ XDH:"这种水准"这种词也是,态度不好的一直不是我吧? 03/15 16:06
212F:→ gamer:去,所以就应该接受所有价值都可以失去。 03/15 16:06
213F:→ gamer:那是不是代表,你接受开车会出车祸,所以有天你被误判也欣然 03/15 16:07
214F:→ gamer:接受呢? 03/15 16:07
215F:推 XDH:我个人是这麽认为啊,法律是人判的就一定会有误判风险。 03/15 16:08
216F:→ XDH:但并不代表就要全面废除,我们只能不断追求降低风险 03/15 16:09
217F:推 gamer:你这麽认为,那如果有人不认为呢?你要怎麽说服别人接受误判 03/15 16:09
218F:→ gamer:万一有人什麽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误判怎麽办呢? 03/15 16:10
219F:推 XDH:那这种人应该要永远待在紧闭室与世隔绝,因为只要出去就有风险 03/15 16:12
220F:→ gamer:就这样,这是不是诡辩大家心理有数。我没有针对人的意思 03/15 16:12
221F:→ gamer:你也不用认为我在批评你什麽。 03/15 16:12
222F:→ XDH:你烙下一句这种话还说没针对人?所以是不想继续讨论罗? 03/15 16:13
223F:→ XDH:我只觉得一面说不接受误判又一面忍受出门致死风险的人很矛盾 03/15 16:15
224F:→ XDH:@Petrucci99: 所以你也是支持因为有风险所以要全然反对死刑? 03/15 16:16
225F:推 gopeterhome:gamer 十九条对冤死的一样可以提起损害赔偿 03/15 16:46
226F:推 gamer:你的十九条是说冤狱赔偿法吗? 03/15 19:05
227F:→ Oikeiosis:to sky:不好意思 比较没去别的板 如果合适的话 不如考虑 03/16 01:34
228F:→ Oikeiosis:把你觉得重要的文章转过来 我比较希望看到认真的论理文 03/16 01:35
229F:→ Oikeiosis:其实不管是从法理也好、误判也好 废死派都有相关的论述 03/16 01:36
230F:→ Oikeiosis:我确实很尝试着要找过支持死刑的论述 然而其实很失望 03/16 01:37
231F:→ Oikeiosis:基本上即使在这个板也一样 虽然很多人讲说支持死刑 03/16 01:39
232F:→ Oikeiosis:但是支持死刑的人并没有讲出什麽应报以外的论点 03/16 01:40
233F:推 illreal:吓阻啊 03/16 01:42
234F:→ illreal:如果因为统计资料显示死刑无吓阻作用。你可以支持废死 03/16 01:43
235F:→ illreal:但我也可以回过头来说,因为死刑不足以吓阻,所以我们需 03/16 01:44
236F:→ illreal:要更极端的手段 03/16 01:44
237F:→ Oikeiosis:比如说什麽呢? 不用说极不极端啊 只要有效就可以用啊 03/16 03:50
238F:推 skyviviema:我之前是在p2的8A板有几篇 不过经过一些讨论我觉得那些 03/16 12:43
239F:→ skyviviema:文章可能还需要统整和进一步思考 否则有点零散 03/16 12:44
240F:→ skyviviema:因此我想说如果可能的话 板上在新po一篇我的想法 03/16 12:45
241F:→ skyviviema:不一定是完全支持死刑 不如说是无法放弃 03/1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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