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ze (金色曙光)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Thu Mar 11 10:37:41 2010
※ 引述《gamer ()》之铭言:
: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铭言:
: : 马英九最强调'依法行政' 但他提名的法务部长却不遵守 = 渎职
: 就这点来讲,法律并没有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执行死
: 刑,所以也就没有所谓未依法行政的这回事。
: BTW,马英九的专长是国际法,所以他讲什麽依法行政的听
: 听就好。
民法上有取得时效 刑法上有追诉权和行刑权的消灭时效
民法是私法 时效内不行使请求权是权利人自己放弃没话说
刑法是公法 刻意不做为致消灭时效完成基本上就是渎职了
: : 而主张的理由如下:
: : 1.死刑是最残忍的刑罚 故应废除
: : 我以为死刑算是最有尊严的刑罚 行刑前会让你吃饱
: : 然後在要害部位开1,2枪就上路了 痛苦程度其实不大
: : 和古时的斩首一样 斩首绝对比凌迟等虐待刑慈悲很多
: : 一个人慢性病拖10年20年 会比一口气归天还要好吗?
: : 受刑人的心态是宁愿关几十年老死也不想死刑 是这样吗?
: 我认为这边讲的残忍并非指对受刑人而言,而是单就剥夺
: 人性命这件事,比较起其他刑度而言是最为残忍的。简单的讲
: 就是杀人是最残忍的一件事。
每个人都会死 我以为残忍与否的意义应该存在方法上才对
以此观之虐待刑才算是残忍 违反人权没有问题
但说死刑违反人权就有大问题
以法律经济学来看 犯人知道以後犯案不会判死刑
那他杀几个人都可以 只要刑度到上限就已经没差了
你可能会说死刑还不是一样 自知犯死罪了就继续杀人
但现在要被判死刑除非罪大极 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只杀1,2个人绝对不会被判死 除非兼有手段凶残且态度无悔改
不然现在的刑法都是犯10判 5 现在又有人主张犯10判 2
这样还有公平正义吗?
: 刑废除後,对犯案人的阻吓效果降低,会增加犯罪率。
: 我觉得这个还好笑的,反对死刑的人通常不会拿犯罪率这
: 点做主要的论点,毕竟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很不明确,而且逻
: 辑上来说,不能减少犯罪率也不代表应该被废除。不过偏偏一
: 部分反对废除死刑的人就会拿犯罪率做为其论点,而支持废死
: 的人就会拿统计数据出来反驳,然後另外一些反对的人就会说
: 不能减少犯罪率又不能代表什麽。结果就是变成打混仗。
: 其实关於死刑的很多问题之间都是环环相扣,有些论点单
: 一看起来没什麽说服力,但是却又是在另一个论点中不可缺少
: 的理由,偏偏大家又习惯就单一资讯去做讨论,也难怪死刑问
: 题经常在战,可是内容总是差不多,了无新意。
: 没什麽好讨论的。
: 至於应报理论,简单的说,现代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刑罚的
: 目的并不在於为特定人士「服务」,换句话说,一个人犯了罪
: 要接受处罚的原因,不再是因为他夺取了被害人的什麽东西,
: 为了赔偿给被害人什麽,所以才受到处罚。而是因为他犯了法
: 律不可以容许的错,国家机器基於校正犯罪人行为、保护他人
: 或是其他理由,必须给予犯罪人适当的处罚。
: 不过,我凭良心讲,我也不认为有什麽权力去要求他人放
: 弃应报思想,只是就一个知识份子的角度去讨论应报理论的不
: 当之处而已。
经济学的实验已证明以牙还牙是促进合作最有效率的手段
刑法不以直报怨 偏想搞个以德报怨 只会有反效果而已
教育原理说 最好的带人规则是鼓励>处罚
最好是多实现奖励行为,惩罚则备而不用 [不等於没罚则]
刑法想废了死刑这罚则 而不是备给穷凶恶极者
以我看来相当不智 已违反经济学及教育学原理
赏罚不分明只是乡愿而已 德之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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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1.93
1F:推 HuangJC:还有个问题,每次讨论刑度都会谈到'比例原则',但我实在看不 03/11 11:00
2F:→ HuangJC:到心服的比例.常是在辩论里看到 A>B, B>C, 但又 C>A 的矛 03/11 11:00
3F:→ HuangJC:盾问题.在数学上都画不出比例了,会有重罪不判死但轻罪死刑 03/11 11:01
4F:→ HuangJC:的奇怪现象啊.. 03/11 11:01
5F:推 Oikeiosis:经济学的实验「没有」证明以牙还牙促进合作 03/11 16:17
6F:推 eliec:经济学是讨论合作/背叛的赛局理论,也不能说是以牙还牙。 03/11 16:27
7F:→ size:以牙还牙是白话说法 意思是要有适当的正负回馈机制 不然无效 03/11 23:44
8F:推 Oikeiosis:那你讲的正负回馈跟经济学无关 跟经济学实验更无关 03/12 02:38
9F:→ size:楼上 经济学强调的诱因 课xx税 就是正负回馈机制 哪里无关了 03/12 15:46
10F:→ size:你要刻意标新立异我是没意见 你看不懂别人看得懂就好 XD 03/12 15:47
11F:推 Oikeiosis:你说的以牙还牙促进合作 不是赛局论里要讨论的问题 03/13 03:37
12F:→ Oikeiosis:对 你当然可以说是经济学的诱因 我同意 但是你是在硬扯 03/13 03:40
13F:→ Oikeiosis:如果你真的要用诱因来分析死刑 那有标准的犯罪分析可以 03/13 03:41
14F:→ Oikeiosis:而且以美国各州的分析看来 并不是很有效 03/13 03:42
15F:→ Oikeiosis:我想你也不是真心的要说诱因 可以省省吧 03/13 03:43
16F:→ size:Oike我是不太想回你啦 因为你没比较懂 只看到一堆空泛的东西 03/1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