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estories (故事)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假释」制度
时间Fri Dec 26 10:34:15 2008
※ 引述《I0O1 (I0O1)》之铭言:
: 继前不久清大王水案洪犯假释,引起媒体高度关注,被害者家属受到二次伤害。
: 今天的新闻中,花莲又发生性侵假释犯,涉嫌猥亵国小女童。「假释」一词,
: 不断触动我们的神经。因此我想问,
所谓的「二次伤害」本来是指(侦审人员)要求被害者回忆受害过程的心理创伤。
在洪案假释的这次来说,如果媒体没有高度关注,
被害者家属并不会因为假释与否而接到任何通知,也不会有任何二次伤害可言。
甚或今日完全没有假释制度,犯人刑满出狱,但只要媒体仍旧关注此案,
被害者家属所受到的二次伤害仍只会多不会少。
用媒体炒作的单一个案来质疑假释制度,很常会有情绪上的偏见的。
: 1. 假释制度是否有其必要性?
任何一个制度都有实行的优缺点
要不实行这个制度,否则就实行另一个制度。
今天的台湾监狱人满为患,收容率超过百分之百(硬塞超过收容量的犯人)。
如果停止假释制度,合理的配套措施就是盖将近三倍於现在容量的新监狱,
否则就是检察官微罪不举的标准提高三倍以上、或是法官判刑的刑期大幅缩短...等等,
而这些取代的制度也不见得会比假释制度来得更好。
: 2. 假释制度是否对於被害人不公正?
假释制度与被害人的待遇无关,
被害人是否得到公平的对待并不是取决於对待犯人是否残酷严厉
而是法律是否能得到公正的实行。
如果假释制度是公平的实施,那对被害人仍然是公正的。
: 3. 假释制度产生的社会成本是否大於益处?
如果犯人在牢狱之中完全没有人权,生活的品质猪狗不如,
狱卒可以任意的折磨处罚犯人,并且奴役犯人劳动生产。
其实假释就没有什麽太大的必要了,甚至释放犯人都不太必要了。
因为这些犯人会习惯这些跟一般社会不同的生活规范,最後跟社会完全脱节。
最後我们就会藉由监狱的训练,训练出一群不能在社会生活的专业囚犯。
而这些囚犯「至死都无法回到一般社会」,有人认为这样的社会成本是很大的,
大到一个民主社会不应该承担这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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