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lreal (现在是1:24唷)
看板ask-why
标题Re: [讨论] 夜神月做的事情是对还是错???
时间Wed Sep 17 04:43:04 2008
※ 引述《phreniax (satellite)》之铭言: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不可行的
你强调说:我砍你手,只要坐十年牢是不对等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加害者做了什麽,刑度上反施与加害者是最公平的。
====================================================================
先讨论杀人。若加害者做了什麽,刑度上反施与加害者是最公平的。并且普遍
被社会价值观所认同。
那麽死刑则是杀人者最公平的处分。
-------------------------------------------------------------------------
从加害者的角度来看,若加害者想着:「我只要花十年的自由,换取一个人的生命是
很划算的。」
这句话本身就是个谬误。
我打个比方,如果用100元换一客麦香鱼是个公平的交易。你得到了麦香鱼,蓝蓝露得
到了100元。
好,今天我要求,蓝蓝露提供麦香鱼,你提供50元。然後全都丢进水沟里。
对蓝蓝露来说无疑是损失了100元。但对你来说难道会因为只用50元使蓝蓝露少了一个
可以贩售的麦香鱼就可以说是赚到吗?
同样地,加害者无法从受害者得到寿命,受害者也无法得到加害者十年的自由。对两者
来说都是损失。
若硬要说加害者得到了什麽,只能说加害者用十年的自由换来一个杀人的爽度、一个冲
动的满足。
爽度是很主观的,每个人都不同。试问,几年的自由或是怎样的处罚对一个"爽度"
才是公平的?搞不好对一个犯人来说,死刑换一个爽度也是很划算的。
------------------------------------------------------------------------
对受害者而言
失去的生命不会再回来了,受过痛苦也难以忘记。前面说过不管是怎样的刑罚,对
受害者来说都无法补偿,完全是个损失。刑罚同样地也是提供受害者"爽度"为了平衡
受害家属的心理。但是我相信,就算对杀人犯处以死刑,受害家属在爽度上应该也是
吃亏的,大家都嘛巴不得杀人犯生不如死。
-------------------------------------------------------------------------
一个公平(社会价值观)的量刑(死刑),却造成一方很爽,一方不爽。那麽受害者
可不可以控诉这是社会与司法对其的不公ꄊ-------------------------------------------------------------------------
再来从刑度来考量
若加害者做了什麽,刑度上反施与加害者是最公平的。
刑度如何是社会价值观的事,我没有意见。文字上好像可行,实际上则无法执行。
1.若杀人犯杀了十条人命,怎麽量刑?一个人只能死一次。
2.窃盗如何量刑,偷回来吗?又不是盗人讲座。如果只是赔偿同样金额,那麽大家都要冒
险了。赔偿更多金额?违反反施与加害者的原则。窃盗者砍手?怎麽能将伤害和窃盗划上
等号,同样违反反施与加害者的原则。
3.强暴、去势?一个心灵上的伤害,一个是肉体上的伤害,怎麽达到公平?
所以所谓的公平原则根本很难达到。理想上,加害者受到被害者同样的遭遇就叫公平,
为了执行的方便,改变了处罚的内容
就算公投出一张表格,什麽罪对应到什麽处罚,难保
不会过几年又不会有新的意见,那麽当初的公平不就变不公平了。
==============================================================================
最後我要讲我自己的想法
我认为,处罚是手段,预防犯罪及使犯罪者不再犯是目的。刑罚的目的不应该在心理层
面(爽度)上作文章,而是尽量维护群众的"实值"利益。
假如我代表社会,养了十只猴子可以为我创造劳务上的利益。没想到有一天其中一只因
为我教育上的失败,竟然为了一根香蕉把另一只吱吱挂了。别的猴子群情激奋,想为死
去的猴子讨公道。
我是主人,为了我的利益我当然不会把不乖的那只猴子给宰了,因为我这麽做我最终等
於是少了两只猴子。理想上,我会希望能够做一些"手段",使不乖的猴子回复到正常的
轨道,以减少我的损失。
我会以"关笼子"作为处罚,告知所有的猴子做出不当的行为就是会有惩罚。并把恶猴关到
他保证不再犯为止,并要求恶猴交出原本属於他的水果分给别的猴子,以弥补失去一只
猴子劳务的损失。
假如恶猴始终无法悔改,为了省下我的饲料钱,我也不排除将他做成肥料。
基於这样的理由,我认为除了刑事上的处分,同时也应该有民事上的赔偿。不过从新闻上
好像大部分的民事赔偿金额不高,不然就是和解,无法达到弥补的作用。
也基於这样的理由,我也不赞同目前法律所规定的固定刑期。我可以接受悔改的杀人犯只
关一年,也可以接受再犯率极高的吸毒犯、强暴犯死刑。当然我举的是特例,通常犯的罪
越重,合理的会认为需要悔改的时间越长,这样说只是代表我能接受这种已知的情形。
最後,放个大决:假如我的亲人或我本身发生不幸,我也能这样认为吗?
当然,前题是民事上要赔的够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2.11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