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sorkk (洞澈光明)
看板ask-why
标题Re: 平民杀不杀
时间Wed Aug 6 20:53:30 2008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引述《visorkk (洞澈光明)》之铭言:
: : 是的 很高兴我们是有共识的
: 我也很乐见有共识的部份
: : 关於甚麽是恐怖主义
: : 国际间还没有制订出一套普世性的标准
: : 目前定义恐怖主义的法案还躺在联合国里面
: : 而很不幸的
: : 我们台湾的反恐怖行动法(有定义恐怖主义)
: : 也还躺在立法院
: : 02年进去 07年才通过了法制局 离开始审查 还很遥远
: : 而学界对於恐怖主义的定义目前超过了一百种
: : 老实说
: : 假如我们要对这个定义来争论
: : 我想可能是一个无解的讨论
: 除了阁下之外 似乎也没有其他讨论的参与者对於定义跟法律内容有这麽大的兴趣
这篇是回应i先生的文
他之前跟我争论的点是中东人炸以色列美国印度什叶派平民等行为
是不是恐怖主义
假如要讨论是不是恐怖主义
那当然有定义恐怖主义的必要
(而且很显然我跟他对於甚麽是恐怖主义有不同的意见)
有没有兴趣是一回事
我对於我们的讨论很认真也诚恳
我觉得这是我的自我要求
既然你不是i先生
我假设你接受我对恐怖组织/恐怖主义 的定义
: : 我之前在网路上看到一则很有趣的新闻:
: : <伊斯兰国家组织通过谴责恐怖主义的决议
: : 希望世界上不要把恐怖主义跟回教或回教组织画上等号
: : 但是它们同时也做出了另一项决议
: : [希望联合国尽快订出恐怖主义的定义]>
: : 这有点吊诡对不对
: : 它们连恐怖主义是神麽都无法说出
: : 但是他们谴责恐怖主义
: 嗯 因为美国会攻击所有美国宣布为恐怖主义国家
: 所以这个决议等於支持美国以此藉口攻击的战争
: 但是附带要求是要定义这个藉口的范围何在
: 我这样理解时 没有注意到有吊诡的地方
: : 也许恐怖主义是什麽还有点难说
: : 但是各国在操作上已经开始反恐
: : 甚至联合国也已经有了反恐委员会
: : 我在这里假设
: : {也许我们还不能说出恐怖主义明确的界线
: : 但是我们已经可以把某些行为规入恐怖主义}
: : 我国的反恐行动法草案参考了欧洲反恐公约与美洲反恐公约
: : 得出的结论是
: : 第二条 本法所称恐怖行动,系指个人或组织基於政治、宗教、种族、思想或其他特定信
: : 念之目的,从事计画性、组织性足使公众心生畏惧,而危害个人或公众安全之行为。 本
: : 法所称恐怖组织,系指三人以上,有内部管理结构,以从事恐怖行动为宗旨之组织。 本
: : 法所称恐怖份子,系指实施恐怖行动或参加、资助恐怖组织之人员。
: : 一、明定恐怖主义行动、恐怖组织及恐怖份子之定义。 二、参考一九七一年之「美洲国
: : 家组织关於防止与惩治恐怖主义行为公约」(Convention to prevent and punish the
: : acts of terrorism)taking the form of crimes against persons and related
: : extortion that are of international significance)、一九七七年「制止恐怖主义欧
: : 洲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the suppression of terrorism )、二00一年美
: : 国「提供阻绝恐怖主义所需适当手段以巩固美国法案」(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 :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 : Terrorism)(简称美国爱国者法案)(Patriot Act)等国际相关反恐怖公约对於恐怖行
: : 动之定义,订定本条有关恐怖行动、恐怖组织及恐怖份子之定义,以为执法依据。
: : 这也是我所采的定义
: 根据你采取的定义 请问CIA和DEA是不是恐怖组织?
: 从定义来看这个世界
不是 请你参照我的定义
关於主体 cia是美国国家的一部分 不是法律上说的个人或组织
关於手段 他们并不是以对平民造成恐惧或危害为手段
关於目的 他们没有以政治目的从事恐怖行动的目的
关於宗旨 它们不是以从事恐怖行动为宗旨
: 会跟这个世界实际运作的样子有相当大的一段差距啊
: : 你很用心的提出了关於古代中国交战的例子
: : 我看了一遍 你真的很用心 先向你致敬
: : 我把我的论点归纳如下
: : 1 你觉得我的定义不够清楚 那我现在把我的定义前面加上{防御战争中}
: : >防御战争中 作战的目的就是要毁灭或驱逐敌国武装力量
: : 你一开始是先定义{恐怖分子}是一种反抗 所以我接着如此定义
: : (这里我假设你想讨论的恐怖组织是指ETA IRA 之类的解放/独立组织
: : 而非盖达跟赤军旅之类的政治诉求组织)
: : 假如我们要讨论所有战争 那恐怕有偏离讨论核心的问题
: : 2 两国交战假如未下通牒未经宣战 那叫做武装冲突
: : 如中共曾经在南海与越南 菲律宾交战
: : 但是未经交战程序 所以称为南海武装冲突
: : 老实说我觉得我们争论这个点意义不大
: : 3 你说因为力量悬殊所以应该使出肮脏手段
: : 那是不正确的 因为你没读书所以应该作弊吗?
: : 力量悬殊的时候有力量悬殊的战法
: : 战史上也有很多以弱胜强的战例
: : 假如你的设定是要赢
: : 那肮脏手段绝对不是唯一的方法
: : (我的前一篇有作论述)
: : 至於你说的炸电厂 以色列在黎巴嫩之围的时候做过
: : 受到国际谴责 肮脏手段当然是不允许的
: : 你看第二次波湾战争中美军是以游骑兵去占领电厂的
: : 4 北韩是因为拥有核武所以被禁运吗?
: : 就我所知是因为他侵略南韩吧
: : 5 以色列有攻击平民 我了解了
: : 那这也是应该被谴责的
: : 我们有必要了解 这是否是常态
: : 不管是不是常态
: : 我还是反对恐怖行动 因为它们的行动对象应该是以军
: : 因为流氓强奸了我女儿
: : 我也因此有权强奸他女儿吗
: : 这个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 : 6 关於勇敢 假如只是不怕死的去消灭对方 那世界各地这种人多的是
: : 但是因为要守护别人而引发的勇敢是我深深认同的
: : 老子有说 因慈使勇 大概就是这种意思吧
: : 以色列人我这辈子只认识一个 他是我爸的客户
: : 以色列与美国双国籍 他十七岁的时候以色列独立
: : 他自愿回去打仗 他是在南面的部队 跟埃及军打
: : 他们武器人数都输对方 但是还是拼死命赢得了胜利
: : 他跟我说 当时它们没有飞机 有一次他们小队被飞机轰炸
: : 他跟两个同伴向飞机开枪吸引飞机攻击 让其他人撤退
: : 结果很豪洨的 他们三个把飞机打下来了
: : (那时候还没喷射革命 算他命大)
: : (我听到这段我一直很想哭)
: : 他跟我讲完 忽然说一句 {战争不好} (war is not a good thing)
: : 我根他说{如果中国入侵我们 我愿意战斗}(but if China offence
: : I am welling to fight )
: : 他跟我说{我很愿意战斗}(i do welling to fight)
: : 然後微笑
: : 这就是以色列军人
: : 也许我英文很烂 但是这就是我们的对话
: : 关於谁比谁勇敢这种主观性的讨论
: : 我觉得没有争论的意义
: : 我只是把我看到的呈现出来
: 以色列在建国之初打的以阿战争 的确是在人数上远少於阿拉伯联军
: 包括利用战术移动 歼灭六倍於自己的阿拉伯联军
: 他们强大的意志与战力确实令人敬佩
: 但是用这样强大的意志与战斗力去强占人家住了几百年的地
: 这种精神的本质跟你所谓恐怖主义的本质 在我看来相去不远
: 如果你蔑视与唾弃恐怖主义 难道还能对犹太复国主义感到合理吗?
我看不出两者哪里相同或有同质性
戈兰高地已经交还埃及
而以色列取得戈兰高地也是因为埃及的侵略战争失败
以色列复国不是用武力侵占
那是联合国的决议
: 此外 就我的观点 的确 美国、以色列的邪恶作为不能作为恐怖行为不被谴责的理由
: 但是 不谴责美国跟以色列的邪恶行为
我哪句话有说 还有美国以色列哪里邪恶
不是一个主观性定义丢出来就行的
请你说清楚
我们再讨论
: 而单纯只对恐怖行动中一种「杀平民」的罪行感到过度愤怒
我对恐怖行动绑架平民的罪行也感到愤怒
: 我觉得是很不正常的
: 流氓强奸你家人、把你家炸掉、不准你们出去工作
: 如果你有一天把他家人甚至是小弟的家人抓起来揍、强奸甚至杀掉
: 你在法律上仍然有罪
: 不过我想任何人都知道这种罪行要被谴责的严重性不比流氓严重
当然不会比流氓重
因为跟流氓一模一样的低级
i先生找到的[流氓罪嫌]只有一次
反以反美的恐怖行动在流氓罪嫌开始前很久就开始
在那之後很久还持续发生
回教恐怖组织的行为并非如你所假设的那样
不然也不会在印度炸火车炸教堂
把天主教女性斩首
很多回教恐怖组织的诉求是建立纯伊斯兰王国
而反抗组织只占小部分
如车臣 东突耳其斯坦就是典型的反抗组织
盖达 则是跟赤军旅类似的政治诉求组织
所以你想跟我谈哪一部分呢
假如都不是你是否要修改你的假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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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14.252
※ 编辑: visorkk 来自: 220.134.14.252 (08/06 20:55)
※ 编辑: visorkk 来自: 220.134.14.252 (08/06 20:56)
※ 编辑: visorkk 来自: 220.134.14.252 (08/06 21:18)
1F:推 INCAS777: 哈~ 和气的讨论才是重点. 我并不认为这能讨论出对错 08/06 21:30
2F:→ INCAS777:我在这个版的所有回应 多半是抱着聊天的心态 ^^! 08/06 21:30
3F:→ INCAS777:如果真的要说. 我跟nidor大 之间的讨论. 我有动怒 ^^a 08/06 21:31
4F:→ INCAS777:後来想想. 觉得这样不好. 就停回应和他的讨论 08/06 21:32
5F:推 Equalmusic:相对於你的概念型定义, 一般人讨论应该是采操作型定义 08/06 22:09
6F:→ Equalmusic:不管有没有符合你的恐怖份子定义, 重要的是行为吧? 08/06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