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qualmusic (Calvin)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对於犯罪者的共业
时间Mon Aug 4 03:14:33 2008
※ 引述《MoNeNe (奥德赛世代)》之铭言:
: 某A犯下杀人罪
: A的邻居 同学 朋友 双亲 乃至整个社会
: 是否应该共同承担A所犯下的罪行
: A会萌生犯意进而犯罪 跟整个社会有一定的相关性
: 也许是A的家庭贫穷 政府没有妥善照顾 A在社会上没有竞争力
: 找不到工作 又受到邻居的不友善对待等等..
: 如果法官对A判处死刑 为什麽要让A独自承担这死刑
: 应该把死刑让整个社会来承担
: 社会应该付出代价 让A学习教化重回正轨
这样的话也可以反过来说阿
对 A 行死刑就是整个社会所付出的代价阿
A 从小孩到成人, 花了社会多少资源, 但是可能还没做出什麽贡献
现在他还杀了一个人(使得那个人也没机会对社会做出贡献)
如果 A 活着, 并「受教化回正轨」, 则仍有机会对社会做出贡献(代替死去的那人)
现在社会忍痛放弃这些利益将他割除, 不是社会付出的代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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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π) + 1 = 0
- Leonhard Eu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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