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Goddess ([Object Not Found])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卖淫=犯法 这论点是否有讨论空间
时间Thu Jul 31 15:15:55 2008
※ 引述《MoNeNe (奥德赛世代)》之铭言:
: 因为道德的束缚把性打入深宫暗巷
把道德的束缚制定成法律我觉得很奇怪.
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不尽相同. 那麽要用谁的标准?
难道要采取最 '严格' 的标准? 还是以少数服从多数?
若51%的人的意愿被采纳,那麽剩下49%的人的意见就一文不值?
: 性明明是那麽的深入我们的生活 大家却视而不见
: 没有固定性伴侣(女朋友)的人是很辛苦的 只能靠A片靠双手靠卫生纸
: 给性工作者一个法律上的地位为什麽是开倒车??
性交易除了无受害者(当然并非出於自愿或是被强迫等除外,
但这些情况的非法性不仅限於性交易),也是买卖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没有人强迫认为性交易应被禁止的人去观赏性交易的过程,也没有人强迫他们
去阅读在网上的相关资讯或是客服评价.
在家煮饭,有家里的味道,但是有时候可能想要新鲜的口味,也有可能是劳累,
厌倦,或是不想花时间去买菜,准备,烹调,洗碗盘等工作.
解决方法?去外面餐厅吃.每一家餐馆的菜色都不同,一道菜肴在不同的厨师
的手艺下有不同的风味.所以只要花点钱(在自己经济能力许可范围内),
就可以放轻松,专心享用餐点.
当然,在外面吃有食物中毒的机会.但难道在家吃就绝对安全吗?
在外面用餐,本来就该用常识判断是否在此处购买餐点:
环境是否洁净,食材是否新鲜,服务生/厨师/老板的态度及给人的感觉,
价格是否合理,也可以问曾经光顾的友人或是阅读其他顾客的评价.
这些是我可以做的.将危险降低到我所可以接受的范围.
我不会因为有可能得肠胃炎就永远不上餐馆,
我也不会因为可能明天被车撞就不出门,那我的人生不是被局限了吗?
如果真的时间到了,即使足不出户,飞机/陨石一样坠落直接命中我家.
如果有人打算一生不结婚,
那麽那些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人不是想要他们没有自慰以外的性生活?
虽然有人有男/女朋友,但这也不一定代表他们之间有性生活.(西斯板实例无数)
有些人想找男/女朋友/炮友/一夜情人但找不到,也有一些人选择单身,
这些人是不是除了自我慰藉(使用矽胶真人型娃娃也算),但无法体验
男欢女爱(或是男男,女女,其他性别,N-player,SM...)?
也有已婚或是伴侣的人,想要寻求刺激或是不同,只要大家同意,另寻芳草又
有何不可?
而性工作者可以为上述群体提供暂时的情慾或是生理上的舒缓.
但是法律上将其列为违法,对这两个群体的人来说相当地不公平.
不论是否违法,性交易从没有因此而没落,可见相关法律根本无效力抑止.
难道这些法律只是让人觉得社会道德依旧 '高尚' 所做之表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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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4.83.114.56
1F:→ ciswww:"通常"会纳入法律的 是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不是51:49 08/01 00:36
2F:→ ciswww:比较可能出现91%:9%这样... 08/01 00:37
3F:推 gamer:说是大部分人倒也不见得,立法者与人民的看法不见得会一致。 08/01 01:00
4F:→ gamer:而且多数人的价值观也不见得就是好的。 08/01 01:01
5F:推 Equalmusic:我觉得台湾性交易的除罪我们这代应该可以预见吧 08/01 07:07
6F:→ Equalmusic:现在的法律应该比较贴近婴儿潮那辈中产阶级的价值观 08/01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