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CAS777 (镜中人)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法律&道德 vs 对&错
时间Fri Jun 27 04:43:32 2008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铭言:
: : 推 haryewkun:对社会来说,除非制度已经出现严重错误,否则被偷者肯定 06/26 01:09
: : → haryewkun:是贩毒者、人口买卖、奸商的可能性不存在。若被偷者肯定 06/26 01:10
: : → haryewkun:是犯法者,执法机构早已把他捉起监牢,财产也会充公。 06/26 01:11
: : 推 higger:看不懂楼上推文... 06/26 06:29
: : 推 Equalmusic:我喜欢这篇, 还有, 看不懂一楼推文 +1 06/26 09:10
: : → milen:一F的意思是...法制完备的话就没有义贼的空间存在 06/26 09:15
: : → milen:因为没有"杀人放火金腰带"的人给他偷.... 06/26 09:15
: : → Equalmusic:那...可以举出目前哪个国家是法制完备的吗? 06/26 22:00
: : to haryewkun : 您说的情况...应该是"理想状态" 而非"实际情况"
: : 除非 除非 破案率达到100% (苦笑)
: 我的意思是说,在法制完备的社会中,如果可以证明某人犯罪,警方早就可
: 以逮捕他。
在上一篇Oikeiosis的回应最後提到王又曾.我就笑了 XD (所以我推)
抓的到吗? 抓不到...王又曾/伍泽元/陈由豪...通通抓不到
这是逃出去的.没逃走继续留在台湾的.例如孙道存(孙芸芸之父)
他身上背负多少债务? 恶性倒闭.但是他继续住在阳明山别墅上.开宾士
身边的辣妹换了又换.你能咬他? 他早就脱产了
他的行为合法不合法? 完全合法!! 合法到受害者知道他住在哪
看着他上夜店.但是拿他没辄.
有时候我举例.实在很...避免说实例...因为一个事件本身就很复杂
王又曾这样的人物.总不会有人认为他是好人吧?
如果他走在路上.有个小流氓心情不好看他不爽.拿刀子插他二下
我个人的反应是--很开心!! ^o^v
如果我是律师.我会义务帮那个小流氓打官司.想办法让他无罪
: 你问,如果一个小偷,偷一个坏人的钱,社会该怎麽看待。
: 问题就在于,你怎样把被偷者定义为“坏人”?
: 你认为这个人是“坏人”,“社会”会要你出示证据。如果你能出示证据,
: “社会”早就把这个人捉进监牢。
: 如果你不能出示证据,“社会”当然也无法把这个人定为“坏人”。
: 在法制健全的社会中,不可能出现头上刻着“我是坏人”的boss,等你来挂
: 掉他捡宝物。
: Forbes榜上有五百位大富翁,请问哪一位是奸商,等着我来勒索他呢?
: 要理解,“好人”和“坏人”都一样会说自己是好人,这个世界没有人会承
: 认自己是坏人的。
: 义贼如果要偷一个人的东西,他必须先证明,受害者是“杀人放火金腰带”
: ,而不是“循规蹈矩做生意的正当商人”。
: 等义贼说服这个社会的时候……社会早就会把这个人捉进监牢,充公他的
: 财产了。
: 以上是法制健全的情况,如果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呢?
: 都已经说了“不健全”,拿不健全的法律制度,和道德比较,这两个当然不
: 一样了。
: 如果法律制度不健全,让“杀人放火金腰带”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已经
: 不是这个法律制度的“原意”。
: 假如“道德”认为,这个世界,应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 那麽“法律”必然也遵守同样的精神。
: (除非立法的过程不健全)
: (补充:若立法过程不健全,问题便是出在“立法过程不健全”而并非“法
: 律”)
: 现在,假如有义贼,义贼偷了一个大富翁的钱,对外宣称这个大富翁多行不
: 义,我在替天行道,
: 那麽,这个大富翁,也必然会对外宣称自己是正当商人,被无辜冤枉。
: 义贼就不能骗人吗?你怎麽知道义贼就真的是义贼?
: 所以接下来自然是互相比证据,看谁的证据更有说服力。
: 不可能会出现说:“义贼偷了一个大富翁的钱,大富翁很坦白的承认自己就
: 是坏人,请义贼不要偷我的钱”。
: 如果是漫画,坏人是宣称自己就是坏人,或者长着一脸坏人的样子,但现实
: 世界中,是不会这样子的。
: 这世界没有“神”,可以出来说“这个家伙是坏蛋,你们去抢他吧”
: 所有商人,都会说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违反道德、不做
: 恶、不欺骗、不奸诈。
其实现实中很多事情比漫画还要夸张.美国的辛普森杀人事件
李昌钰博士因而声名大噪.当有人问他:
"就你自己的观点.你认为辛普森有没有杀死他的老婆?"
他很含蓄的回答: 检方失去很多机会.很多证据都可以让他(辛普森)入罪
但是这些证据都被破坏了...
这个世界没有神.但是有律师.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是--
"以当事人的是非为是非.以当事人的利害为利害"
所以即使是陈进兴.也会有律师帮他辩护.而且一次很多个(完全免费)
倒是白晓燕的母亲只有一个律师(还要自己花钱)
今天如果一个犯人奸杀未成年小妹妹.有个律师出来想尽办法让他无罪开释
这个律师就是一个好律师.一个优秀尽责的律师.
这个现实世界是这样的情况.
===以下的顺便回答kshssoar的推文===
推 kshssoar:那再请问一下,遇到某件事情时 06/27 02:48
→ kshssoar:大家第一个评断的反应是依据自己所认定的道德 06/27 02:48
→ kshssoar:抑或是已经有白纸黑字写明的法律条文 06/27 02:49
→ kshssoar:来认定做这件事情的这个人是对或是错 06/27 02:49
→ kshssoar:我在原文推文所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06/27 02:50
→ kshssoar:所要表达的是,违反法律是错误的 06/27 02:51
→ kshssoar:但是违反道德却必须看每个人认定的标准而定 06/27 02:51
→ kshssoar:与其寄托标准不一的道德感,以法律为依据是否更好? 06/27 02:52
→ kshssoar:(当然前提是法律已具备一定的完善程度) 06/27 02:52
恕我直言.这样子似乎是本末倒置
看过电影<威龙闯天关>吗?
纨裤子弟和人起争执.气愤之下将对方活活打死
周星驰饰演的状师宋世杰接手处理案子
他当庭控告死者把他当事人的左手小指甲打断.要求赔偿
这种事情现实社会会不会发生? 当然会
先前有个演员在捷运上当痴汉.摸了女学生.被抓到
他委托的律师立刻帮他辩护.一下子说他有忧郁症.行为失控
一下子说他有正当的发泄性慾管道.不需要去做这种事情
这个案子的下落.我没印象.
但是这二个连结可以看看 (原来的新闻连结都消失了.只能将就啦)
http://www.wretch.cc/blog/woosean/8475298
http://tw.myblog.yahoo.com/giakao-1122/article?mid=147&next=135&l=f&fid=19
捷运性骚扰.一个无罪一个有罪
这个就是所谓的"法律还不具备完善"的例子.
其中一个被害人还是弄错法条.所以败诉.
问题是.法律真的会完善吗?
问题是.法律完善.就能保证正义公理得到伸张?
说真的.如果被摸的人是你的好朋友/女友/亲人
你会因为"法律"判无罪.心中就认同?
不会.你会想办法上诉
这跟法律是否完善毫无关系.辛普森一案件最後检方败诉
不是因为美国法律不完善.
是检方的证据薄弱.负责打官司的律师功夫不够好
--法律跟道德之间是什麽关系?
在不同的系统(社会/国家).
会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就会有不同的法律
系统(国家/社会)会随时间而改变而演化
受到外来(其他系统)的冲击/影响.系统整体的道德观会更改
然後去修订法律
这十几年来.台湾的社会改变很大
40年前的同性恋受到歧视.侮辱.甚至迫害
现在可以公开.半公开.甚至可以结婚(例如许佑生)
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抽烟.在公共场合抽烟.以前不犯法.现在犯法了
菸害防制法怎麽来的? 当初就是非吸烟人士受不了.所以想办法立法
--当法律跟道德冲突的时候.我们就立法.订定新的法律
无论是保护同性恋/保护不吸烟者
而不是去认同法律
武断一点的说是--法律跟着道德走
例如之前某个回教国家一个小女生被七个男人轮奸
依照伊斯兰宗教所订定的法律.小女孩犯了某条规定
要被处以鞭刑200下外加监禁6个月
法律就是这麽定的.身为妇女竟然跟其他男人共处在一辆车子内
不守妇道.先打屁股200下再说.那七个强奸犯另外依法处分
http://news.qianlong.com/28874/2007/12/18/[email protected]
这件事情最後有个好的结局.老天保佑
另外这件.我有点印象.但是不敢确认是否为真实(网路流言难免造假)
http://mp49490.spaces.live.com/blog/cns!289B7F781623D3AE!440.entry
你认为这个国家的妇女同胞们.他们会选择遵守这样的法律?
或者是想办法去冲撞体制.修改法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70.156
※ 编辑: INCAS777 来自: 118.167.70.156 (06/27 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