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yewkun (Har)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骑机车应戴安全帽
时间Tue May 27 02:21:19 2008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请问 国民有没有权利选择「不要」戴安全帽?
: 他选择了一种容易让自己死掉的路走 触犯了什麽国家公益?
: 如果我们不能忍受有人去走容易死的路
: 那特技演员要不要立法禁止呢? 体弱多病的人要不要禁止结婚呢?
: 我不怀疑国家公权力可以再有公益的情况下限缩人民权利
: 但是什麽叫做公益 麻烦支持这条法律的人再多说明一下吧
这里所讲的公益,并不是指和私人相对的那个公共财,而是指全人类。
我们一般上所说的公共,是指“不属于任何个人”的东西,比方说公园、道
路、政府、拨款,这些公共财是和“私人财产”相对。
一样东西,只能是私人财或者公共财之中选择其中一种。
比方说,我的钱是“私人”的,官员只能管“公共”财务,管不到我要怎麽
动用自己的钱。
但这里所讲的公益,是指以整个人类(humankind)为出发点,用一个国家的
角度,来评估每一项事务的价值。
这是法律制定的前提。
个人的自由,不能够超越全体人类的需要及发展。不能与国家利益、社会公
益和社会道德秩序有所冲突。
吸毒是个人需要,如果崇尚个人自由,那麽海洛因这样的毒品,就应该公开
发售,反正你染上毒瘾过後,损失最大的人是你自己。
但如果一个国家真的跑去制定这样的法律,那麽整个国家的生产力就会被毒
品腐蚀,直到最後灭亡。
国家为了国家好,也为了你个人好,国家制定了禁止吸毒的法令。
在不影响社会公益下,不限制个人自由——这里的社会公益,不是指公园、
道路这些“公共财”。
肥胖之所以没有被立法管制,只是因为它的危害程度,还没有一个公认,严
重到必须要管制。(请注意立法管制肥胖所必须付出的成本)
特技演员是否有立法管制?严格上来说是有的。
如果一项特技表演,当事人在事後一定会死,那麽法律绝对不会允许这种表
演的进行。
法律也会要求,任何会危害生命的行为,都必须尽可能有安全措施。
并不是只有“不允许从事该项行为”才叫做立法管制,要求在从事该活动时
,必须加上安全措施,也是一种立法管制。(驾摩多时必须戴安全帽)
不要踏入“立法管制就是禁止该行为”的思想误区。
--
+-----------------------------------------------------------------+
| 夏之星系 - 个人日志,提供佛学命理、小说漫画、娱乐、技术等内容。 |
|
http://xia4.org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53.17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