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公民投票
时间Sun Dec 23 18:55:13 2007
※ 引述《milen (OOXX点点点)》之铭言:
: 但是很多事不是那麽简单的"是"与"否"......
: 以讨党产而论.....
: 不可能全部都是从日本政府手中接手过来的
: 也不可能全部都是政府辅导补助做下来的事业
: 其中多少应该都会有私人捐赠的部分
: 那...讨?....讨什麽?
: 就民进党所言
: 似乎是"全部"都要国民党吐出来
: 不管来源......
: 我认为有些部分也许该...捐回给政府
: 但不是"讨"回来
: 我也不认为国民党始终抓着一些...如中广这种东西是正当的
: 这中间应该怎麽处理?
: 也许我找的资讯不够多
: 但我没看过民进党对於细节的说明以及怎麽执行.....
: 那赞成也不对反对也不对....
: 我想要的是第N种选择......
其实就现在的公投法,倒也没有你所说的这个问题...
公民投票法第31条第1项:
有关法律、自治条例立法原则之创制案,行政院、直辖市政府、县 (
市) 政府应於三个月内研拟相关之法律、自治条例提案,并送立法院
、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审议。立法院、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应於下一会期休会前完成审议程序。
公投法中明文规定了通过之後三个月内订立出相关法律,
另外,反正只是提案而已,公投过了只是代表民进党的讨党产
法案可以不用经过程序委员会直接送到立法院,大家也都很清
楚,送进去也不可能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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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2.243.96
※ 编辑: gamer 来自: 122.122.243.96 (12/23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