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影印教科书犯什麽法
时间Fri Nov 9 01:24:09 2007
※ 引述《boblu (六百)》之铭言:
: 先不讨论道德 合理 实际需求方面的问题
: 纯就 当今中华民国的着作权相关法规 来探讨
: 假设我拿一本 a.属於我个人的 b.我借来的 教科书
: 影印 i.半本以下 ii.半本以上至全本
: a. b. i. ii. 排列组合的四种状况各是否合法或触犯了什麽法条呢?
: 自问自答
: 问题还是卡在合理使用的定义
: 我想如果教授有指定特定章节页次 学生根据这个去影印 应该可以属於合理使用
: 但是印整本 或就算仅印半本好了 这样算不算合理使用
: 实务上恐怕还是得看哪方的律师利害了
: 偏偏作学生的很少愿意花大钱去打官司
着作权法第 65 条
着作之合理使用,不构成着作财产权之侵害。
着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应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以为判断之基准: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质,包括系为商业目的或非营利教育目的。
二、着作之性质。
三、所利用之质量及其在整个着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结果对着作潜在市场与现在价值之影响。
着作权人团体与利用人团体就着作之合理使用范围达成协议者,得为前项
判断之参考。
前项协议过程中,得谘询着作权专责机关之意见。
单就书籍这个部分来看,一本书被利用的量往往不超过半
本,如果一次影印半本,书商自然会主张这样的行为对其市场
以及价值有可量化的影响存在。简单的说,这本书会卖不出去
或是变得很便宜。而就这点来看,影印者基本上是比较吃亏的。
题外话,书很贵没错,特别是某些医学用书或没代理的书
价格往往动辄上万,在学生没有什麽经济能力的状况下影印确
实是不得以之行为。但是我还是觉得如果能力许可,大家还是
应该付费买书,尊重着作者的智慧财产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
因是很多经典的着作往往因为没有市场或是市场太小而绝版了,
这是很可惜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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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3.136.246
1F:推 rmp4vu03:推~~ 11/10 00:10
2F:→ s90256:所以如果印半本,是算合理范围吗 11/13 18:27
3F:推 gamer:从卖书的效益上来说,我认为不算。 11/15 02:14
4F:→ gamer:换句话说,如果书商举证出因为影印半本造成书卖不出去,对被 11/15 02:14
5F:→ gamer:告来说就很不利了。 11/15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