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标题Re: 博爱座有没有违宪?
时间Tue Sep 18 10:33:52 2007
1F:→ haryewkun:gamer:问题在于谁来定义什麽是“合理的范围”。 09/18 10:01
国会议员和大法官啊。
国会议员立法,如果有人认为这不符合比例原则,要求大
法官会议释宪,大法官自然就会对於这条法案去做合不合宪的
解释。不过通常是这样的,我们对於权益的损害比较敏感,对
於他人的得益比较能接受。所以大概也不会有人拿着社福法去
要求大法官释宪吧。
另外,必须要强调的是关於对弱势的照顾,虽然在宪法中
并未明文要求对弱势者需有更多的关怀。但是以现代的政治理
论来讲,关怀弱势者可以说是普遍的一种共识。而且如果真的
要追究这件事,宪法中也无明文否定掉这种可能。
而中华民国宪法第七条「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
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释字第211号中提
到「宪法第七条所定之平等权,系为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
实质平等,并不限制法律授权主管机关,斟酌具体案件事实上
之差异及立法之目的,而为合理之不同处置。」这一段应该可
以解释这个问题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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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55.116
2F:→ haryewkun:如果由国会议员或大法官来定义,那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了 09/18 11:15
3F:推 obov:国会议员是人选出来的,大法官呢,也是人选出来的东西提名的 09/18 11:32
4F:→ obov:还是属於间接民主的范畴 09/18 11:34
5F:推 gamer:如果你要这样去定义,那世界上没有法治国家。 09/18 11:36
6F:→ gamer:而事实上,法治的定义也不是这样子。 09/18 11:37
7F:→ gamer:「是『人选出来的』就不是法治」,是种对民主法治错误的理解 09/18 11:37
8F:推 buganini:法也是人定出来的啊XD 09/18 12:21
9F:→ buganini:之前问别人,年龄平等後有没有取消40岁才能选总统的限制 09/18 12:21
10F:→ buganini:有人说, 小孩子也不能领老人年金啊... 09/18 12:21
11F:推 haryewkun:法治、人治也不是这样子定义的啊。 09/18 16:24
12F:→ haryewkun:法治的重点是在于法律凌驾于一切个人之上。 09/18 16:25
13F:推 gamer:正好相反,民主法治的原则是人民的权益至上,法律不可过度限 09/18 18:01
14F:→ gamer:缩人民权益。 09/18 18:02
15F:→ haryewkun:这两个概念并没有冲突啊。 09/18 18:21
16F:→ haryewkun:人民权益至上,和法律凌驾于一切个人之上,是同一个方向 09/18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