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ze (金色曙光)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博爱座-台湾的特殊文化之探讨
时间Sun Sep 16 02:41:50 2007
※ 引述《jcboy (杰西伯)》之铭言:
: 先感谢您的回应。
: : //这里我想也不一定要有博爱的精神
: : 博爱座的功能
: : 我想就仅仅只是要专门给老弱妇孺者罢了
: 这就是各人见解不同罗:)
: 我认为会取「博爱」一词,
: 就代表期许座在这座位上的人有博爱的精神,
: 因为这座位并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力要求让位。
有些道德氛围效力比法律还要强
好比同侪压力 文化等 那是一种生存现实
法律有强制力 一样一堆人钻漏洞不遵守
: : //如果博爱座是「希望坐在这位子上的人有博爱的精神,能够礼让座位老弱妇孺。」
: : 那麽这段叙述很合理
: : 但若照我认定的「仅仅只是要专门给老弱妇孺者罢了」
: : 那麽就变成非老弱妇儒者一定要让位
: 若照你的论述是这样没错,
: 不过你的「专门」有法律效力吗?
: 没有的话就不一定要让位罗。
: : //就我的定义 写请勿占用也没啥不对
: ^^^^^^^^^^
: (A)
: : //这满像法律规定人民如何如何 而不是人民本身拥有道德... 这个议题太复杂
: 那麽我就期待其他人的高见罗:)。
: : //如果以我的定义 有没有博爱的精神就不是重点了
: ^^^^^^^^^^^^^^^^
: (B)
: : 至於博爱座的立意是怎麽样??
: : 目前我只认为他只是要专门给老弱妇儒者
: : //这个问题也太复杂了 因为心脏病的人外表看不出来...
: ^^^^^^^^^^^^^^^^^^^^^^^^^^^^^^^^^^^^^^^^^^^^^^^^^^^^^
: 那我也继续期待其他人的高见:)。
: 事实上,这正是用多数道德观压制他人的吊诡之处。
: : 以上为个人意见,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教。
: : //因为定义不同 导致後面的推论不同~~ 请多多指教
: ^^^^^^^^^^^^
: (C)
: 承(A)(B)(C)
: 你的定义是:博爱座仅仅只是要专门给老弱妇孺者罢了
: 而我的定义是:「让位是成熟,不让是自由」
: 我们的差异在於,你认为凡是坐在博爱座的人,
: 一遇到老弱妇孺,都没有自由的选择,一定得让位。
: 这样的话,似乎已经有等同法律的效力了;
: 而我的讨论重点在於,
: 以道德霸权形成的「共识」并不能算真正的公义,
: (在这边公义简单定义为「公正的义理」)
: 而事实上我认为让座仅是共识,并无法律效力,
: (再次重申「让位是成熟,不让是自由」这句)
: 那这样我们的讨论是不会有交集的。
: 不过还是谢谢您的指教。
真正的公义是找不到的 每个人的标准/感受本来就不一样
相对客观的公义来自多数认定 这种就是道德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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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2.104
1F:→ jcboy:您说得没错,讨论到"真正"是无意义的,我也认为必须靠共识去改 09/20 05:24
2F:→ jcboy:善弱势族群的权益,但不是像"老弱妇孺"这麽直观的判定 09/20 05:25
3F:→ jcboy:我认为"把位子让给比自己需要的人"的共识会更为增进公义 09/20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