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erer (writer)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关於鬼神
时间Fri Apr 6 19:04:32 2007
※ 引述《buganini (霸格尼尼)》之铭言:
: 再想想法律、道德、规则、乡愿之间的异同吧
: 规则不也是依照多数人的看法定出来的
不一定。
我们现在用的很多东西,有哪几样是通过大多数看法的规则?
恐怕也不存在能够通过所有人看法的规则。
最重要的也不是心服口服,而是能不能接受。
别人定了规则,就算不喜欢,但认为接受也不会怎样,那就接受
如果说什麽就是讨厌、碍眼、压迫到自己,没有接受的雅量,怎麽也要破坏规则
那没办法,那就只能另寻规则。
我觉得能够接受的雅量就是道德。
相反的,只想用人数、意气用事来压,要求改变成喜欢的规则,就是乡愿。
: 或着以上所说的多数人都应该改成"优势人群"
: 是否"暴力"只是看众人和个人的观点是否一致
: 哥白尼的观点与当时众人不和,所以受到暴力
: 我们说这是暴力是因为我们现在的观点与哥白尼一致
: 以前(假设)一个因被害妄想症而杀人的人被判死刑,我们就不说他受到暴力
: 因为他的观点和我们不一致
哥白尼没有接受当时众人旧观点的雅量,可能是不道德。
(不过这有待查证,当时他本人好像也很低调,倒是另一个人太高调被烧了。)
哥白尼可以坚信他自己的观点,但也没必要强求别人一定要信他的观点。
我们的话,可能还要考虑自己会不会也是乡愿的一份子x_x
: 其实你说的也没有错
: 只是你没有把求因的递回展开
: 在真理那部份
: 你倒是展开了
应该..不是这个问题,我刚才看别的东西,回过头来,头脑也打结一下
这两个东西,要嘛,就都存在,要嘛,就都不存在
毕竟道德和乡愿这两个东西黏的还不是普通紧的,没办法随便分离
而且也有理由把这两个东西看成是偏向对立的东西
不过也可以只存在一种,或是直接划上等号,先决条件就是没有分离这两者的理由。
所以我觉得应该要分离,因为存在某些理由,你觉得不必分离,因为不存在某些理由。
也可以说,可能只是见解上的差异而已。
: 是的
: 一个出现点是 因为有人观察到,所以蹦出鬼神,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观察到
: 另一个是 因为观察到无法解释的现象,所以丢给鬼神
: 但当你能用更合理的方式解释的时候,何必拘泥着鬼神
: 鬼神一开始与科学有着类似的作用
: 都是用来解释事物,但後来大部分的事物都可以由科学来解释
: 所以现在鬼神论只剩下少数人真正有观察到
: 以及鬼神论与道德混杂之後给人的洗脑
还是可以探讨鬼神方面的心理因素和其它方面,倒也不非只探讨身外事物不可。
: 补充:
: "观察"通常是以人所有的感官而言
: 若要说第六感什麽的
: 那尽可由大脑自行产生,无异於幻觉
: 我也不说幻觉是错误的
: 只是他不是每个人都能观察到
看情况吧。
通常所谓的第六感,很可能只是没特别注意到其观察、感觉过程而已
那样的第六感可能还是很有价值的。
不过结果是误信、误弃,还是实信、实弃
可能是新发现、或好的借鉴,也可能是误入岐途,这部分就很难说了。
对人来说,也没有必定能够百分之百走对的方法,重点是我们怎麽看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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