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自杀
时间Wed Dec 13 01:57:18 2006
※ 引述《micklin (Mick@Tucson)》之铭言:
: 既然是思辩, 那我来当正方 XD
: 原PO所谓之自主性的自杀行为应该建立在这个人的自主性上.
: 既然国小学生在法律上, 或是社会大众的识知中, 并不被视为一个具有成熟思考能力者,
: 那麽当然不能同意让他自杀.
: 同上.
: 当法律可以宣告某人禁治产, 相当於禁止此人对於自己的财产的处置,
: 同理, 也可以宣告某人禁自杀.
: 如果你是教徒, 表示你相信这个团体的教义, 那你当然会主动且乐意"帮忙".
: 相反的, 如果你不相信, 那要怎麽做都是你的决定, 要不要"帮忙"也是你的自主.
: 同上. 既然你主动想"帮助"别人自杀, 那麽这个问题想必你想的很清楚了.
我为什麽要将这四个问题一起问呢?因为我发现原po试图
将自杀视为一种「权利」,如同自由权一般。那问题就来了,
现在大家广泛都同意自由权必须建立在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之下,
但是自杀这件事真的不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吗?
父母亲欠了钱还不出来,然後就自杀结束生命,留下来的
小孩该怎样办?一个信了某种团体教义的人,在受到煽动之下
就参与了自杀,那他的家人又怎麽办?我们看过太多因为自杀
留下来的社会问题,那成立一个专门的机关来帮助自杀就能解
决这些社会问题吗?
另外,自杀还有一个不同於其他权利的地方,就是当你行
使你的权利时,你也许会有後悔的时候,通常我们都会有机会
改变或是补偿,但是自杀行吗?当事人可以在他吞下最後一口
气前说他不想死了吗?
我们都必须承认一件事,那就是人都会有思考不清楚的时
候,你现下做的决定也许你决定是好的,过了五分钟你可能就
反悔了。同样的道理,有一个人他可能一时情绪低落,觉得想
一死了之,那麽在现在的情况下,他可能会自杀成功,也有可
能害怕痛苦而放弃或是自杀失败,之後也许他可以走出阴霾;
但是如果有这样一个机关的时候一切就不一样了,他走进去,
然後做个纪录,医师开立死亡证明,家属把屍体领回去。就这
样,没了。
从某个角度来看,成立这种机关是抹杀一个人重新站起来
的机会。
最後,有一些板友提到重症病患和人口爆增来做为成立自
杀机关的理由。我们先谈重症病患好了,重症病患安乐死或许
还有讨论的空间,但是从这点要怎麽导出「我们应该帮所有想
自杀的人安乐死」的论点?我怎麽看都看不出来。
然後我们来看看人口爆增这个理由,中国卫生部2003公布
自杀未遂的数字是200万人,但是中国2000年人口成长了1亿4千
万人,就算有意图自杀的人都死了好像也没什麽帮助。况且真
的要解决这个问题,也不应该从杀人这种观念做起,不然打个
战杀死个几亿人岂不是更简单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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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02.229
※ 编辑: gamer 来自: 218.165.102.229 (12/13 03:11)
※ 编辑: gamer 来自: 218.165.102.229 (12/13 03:12)
1F:推 miaoking:安乐死也在这些点争议了很久~~ 12/13 15:10
2F:→ soleboy:真的是很难解决的问题 12/26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