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ute (saute)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逻辑与事实?
时间Sun Jul 16 17:37:03 2006
※ 引述《pochadog (等待)》之铭言:
: 事实的存在与不存在,可以以各种方法定义。
: 定义的标准,以人主观和客观的因素而定。
: 常常有人说"眼见为凭",以所见为存在的依据。
"眼见为凭" 中的"眼见"只是一种参考
: 或是以逻辑推论的方法,推导出事实。
: 但是问题就在这边....眼见为凭,
: 你要如何去证明你一辈子不会看到的事物为真实的。
逻辑推论分为两种 1.讨论存在的东西 2.讨论不存在的东西
不要太强调"眼见为凭" 科学中 就算你看到这个现象 也不会说这现象是真实发生过的
: 你如何证明..E=mc^2 是正确的?你如何证明牛顿三大运动定律是正确的。
: 即使你用你的方法证明出来了,但所为的例外那又该怎麽解释
理论当然会有例外 , 因为它是"理论"
而有例外正表示着 "理论"的瑕疵 , 持续的修改理论 可使理论趋近完美
: 不是应该要再你的理论或逻辑之内嘛?有例外,就代表逻辑推论有错误的地方??
: 眼睛所看不见的东西,并不代表他不存在。看到的,又可能只是假象。
: 以逻辑推论,会有例外的出现。那麽,假说和学说在还没有被推翻之前,
"以逻辑推论,会有例外的出现"
请举例
: 就是正确的嘛?
: 那事实,是非,对错....等,
: 又有谁能够完全的确定呢?只要是人为,必有主观。
: 即使是法律也是一模一样,客观(主观的集体!?)加习惯..
: 在这个法律之下,牺牲了一部份的人的利益,法律又有什麽值得遵守的??
: 还不是建立再多数人的,而不是建立在"全体的"利益。
: 看的懂得人,有心回答的人,谢谢。
论逻辑科学干麻提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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