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chadog (等待)
看板ask-why
标题[思辩] 逻辑与事实?
时间Sun Jul 16 02:02:55 2006
事实的存在与不存在,可以以各种方法定义。
定义的标准,以人主观和客观的因素而定。
常常有人说"眼见为凭",以所见为存在的依据。
或是以逻辑推论的方法,推导出事实。
但是问题就在这边....眼见为凭,
你要如何去证明你一辈子不会看到的事物为真实的。
你如何证明..E=mc^2 是正确的?你如何证明牛顿三大运动定律是正确的。
即使你用你的方法证明出来了,但所为的例外那又该怎麽解释
不是应该要再你的理论或逻辑之内嘛?有例外,就代表逻辑推论有错误的地方??
眼睛所看不见的东西,并不代表他不存在。看到的,又可能只是假象。
以逻辑推论,会有例外的出现。那麽,假说和学说在还没有被推翻之前,
就是正确的嘛?
那事实,是非,对错....等,
又有谁能够完全的确定呢?只要是人为,必有主观。
即使是法律也是一模一样,客观(主观的集体!?)加习惯..
在这个法律之下,牺牲了一部份的人的利益,法律又有什麽值得遵守的??
还不是建立再多数人的,而不是建立在"全体的"利益。
看的懂得人,有心回答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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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kkk123123:实验阿。 07/16 13:31
2F:→ qkq:如果法律不值得遵守,可以改呀,找立法委员,再说法律也不是只有 08/04 12:08
3F:→ qkq:建立利益,也有建立秩序,保障你的权利,规定你的义务. 08/0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