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为什麽我上班成本不能列举
时间Mon Jun 5 09:27:52 2006
可以自己成立公司 请原公司将你的薪资
改成自己公司的业务收入
如此原公司不必负担 劳健保 理论上对原公司应该有利
目前政府不准个人列报 上班成本 是为了节省政府的课税成本
其实在电脑化的时代,如果政府善用工具,例如信用卡消费
可抵税额,如此并不会增加太多的稽核成本,只不过如此鼓励消费
对国家经济是好是坏,会有很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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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美国的二战占领地
台湾地位问题对话录‧首部曲 原来主权属於美国! 云程 着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31009.htm
解开台湾国际地位之谜底 何瑞元 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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