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为什麽政府禁止一般人持有自卫用枪械?
时间Fri Feb 10 22:45:47 2006
※ 引述《littleshan (我要加入剑道社!)》之铭言:
: 对於开放枪枝与犯罪率之间的关系
: 我想全美国并不是只有一个人在研究
: 比如说这份文件
: http://www.hsph.harvard.edu/hicrc/pdf/litreviewfirearmdeaths.pdf
: 似乎许多人做的调察显示相反的结果
答对啦!要反也要是这种反法
要嘛,你去攻击Lott的Field Work跟数据
要嘛,你自己去弄一个研究来显示反对的结果,外带证明你的研究方式才是正确的
只是在那边想当然尔,能反出个什麽东西?
连Lott的鸡x毛都拔不掉一根,遑论推翻他的论点
: http://www.hsph.harvard.edu/faculty/Hemenway/book.html
: 这边则是另一位教授对Lott那本书所做出的批评
: 我不是学这方面的 对那些统计数字 我也不知道正不正确
: 但作者应该大部分都是教授级的人物
: 写的这些显然不会是BBS上的笔战文
: 为什麽roxinnccu会相信Lott的说法
: 而不是这些教授们的说法呢?
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想军事版上一位也是R开头的提到过
现存的反对研究事实上没有攻打到Lott的论述核心
以我目前看的结果来说(也许我有误解),
我也认为所谓的反对意见说难听一点是在找碴
找碴永远无法形成够强的意见
不过这是美国的讨论态度,相较於国内,你觉得我要看哪一种讨论?
国内的问题是:反枪,甚至包括拥枪者,多半是用想当然尔互轰
这也不稀奇,在Lott之前的反枪拥枪讨论,除了跟宪法有关的以外
基本上也是嘴炮
美国历次的联邦枪械管制立法,背後都是重大的新闻事件或一些跟枪械有关的事件
称不上有啥严格的立法研究
1934年的NFA,基本上是因为1920-30年代因为禁酒令造成所谓"Gun-roaring twenties"
常被引用的牵涉到第二修正案含意的判决,也跟这个法案有关
1968年的法,因为甘乃迪被邮购来的义大利二战步枪干掉了,所以开始禁止邮购等等
附带建立枪照制度
不过这里面也有美国军火商自己在push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1993年的Brady Law,因为一个叫Brady的家伙在雷根身边被手枪"碰碰"了,
所以Mrs.Brady就跳出来对手枪搞七捻三
然後1994年,因为一些疯子拿自动武器去校园开干的案件,所以有了SAW武器禁令
10年後失效
.....当然在民主国家立法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并不意外,
但是终究背後是欠缺完整的立法背景说理
那个SAW武器禁令更是广受批评,所以活该十年後失效
到Lott出现後,总算是有了点比较像样的讨论
台湾一切学美国,这一部份倒是没啥在注意
人民对公共政策的冷感,甚至"认为冷感是常态"更是另人匪夷所思
更不要提那些被法律现况制约还不自知的的人了
不提哈佛的研究
我光看Lott这种以法律经济学为主体的论述,用在刑事法上,
我就可以想出一个他论述方式的绝对缺陷,我甚至还自己讲出来过
可是版上吵了半天,终究只有nidor兄有点不太明显的说了出来
其实就是很简单:经济学跟刑事法学的基本差异在哪里?
用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刑事政策会有什麽无法避免的缺憾?
请注意我特别提到"刑事法"喔!
还不用去吵Lott提出的数据是否正确,研究方式是否有缺陷
那是我准备整理一下正反方意见去考博士班的东西
就先假定他说的都是真的好了
亦即:"合法枪械虽然难免会害死人,但是可以救很多更多的人"
从这点结论,回到一个人的价值观来就可以了
光这点讲清楚,版上大家争吵的主题就可以不用吵了
剩下那些美国鬼的研究不妨保留给小弟写博士论文用....虽然不见的能考上就是
nidor兄,我说你根本已经快把话讲出来了,乾脆由你开这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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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idor:虽然吵的很凶 但也学到很多 感谢! 02/10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