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okla (( ̄ー ̄) )
看板ask
标题[请问] 保险理赔的两年请求时效
时间Fri Jun 7 21:26:57 2024
一般保单上面写的
“自得为请求之日起,经过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主要想请教请求时效的问题
问题1:假设2022/6/11是得为请求日,
那2年内需请求的期限是2024/6/10?还是到6/11?
(是到哪一天提出请求都还有效?)
问题2:上述2年内提出请求,如果无法办理线上通报
只能准备书件办理的话,
假设期限是6/11
那是理赔申请文件要最迟在6/11送达到保险公司才算数?
还是只要在6/11前挂号邮寄到保险公司就可以?(中华邮政寄送)
还请指教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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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不会是以邮戳为凭 06/07 22:12
2F:→ KKyosuke: 6/11要送进保险公司才行 06/07 22:20
3F:→ KKyosuke: 不是放进邮筒或交给邮局的时间点 06/07 22:20
4F:嘘 pippen2002: 干嘛拖拖拉拉犹豫不决 06/10 08:27
5F:推 luckyfu9: 2022/1/1是得为请求日,2年就是2023/12/31,2024/1/1就 06/14 23:36
6F:→ luckyfu9: 是超过两年 06/14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