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xz ( )
看板ask
标题[请问] 地上权
时间Mon May 16 19:16:53 2016
某一则房地产广告中提到某物件:
"地上权尚有30年限且每年须付地租约25000元"
我不太理解地上权之意义,
意思是假设某人持有该房,30年後也不属於你
因为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支付地租25000元又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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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ailan: 只买房没买地 05/16 19:18
2F:推 hakkiene: 就是地上权 三十年後房子跟土地都归地主 05/16 19:47
3F:推 amethystboy: 拆屋还地 但也可能卖你地 或续约 05/16 21:50
4F:推 NUNUNU: 楼上都是正解喔! 重点还是要看清楚合约 05/16 22:42
5F:→ NUNUNU: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房子会随着时间而越来越减少价值喔! 05/16 22:42
6F:→ NUNUNU: 理论上 离到期年限越近会越不值钱喔 05/16 22:43
7F:→ NUNUNU: 台北市其中一个很有名的大概就是京站罗~你可以google看看 05/16 22:44
8F:→ NUNUNU: 不过相对来说,房子也会稍微便宜些就是了..... 05/16 22:45
9F:→ einard666: 你有房子的所有权阿 只要你30年後有办法能带走的话(茶 05/17 11:11
10F:→ einard666: 地上权是地主要让你的房子放30年 所以你要付租金给他 05/17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