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065311 (萧云)
看板ask
标题Re: [请问] 版主有权公开帐号的分身吗?
时间Mon Feb 29 23:08:22 2016
※ 引述《s89056 (晴天)》之铭言:
: 我有一个疑问,
: 目前PTT站方公告一个使用者可以合法持有五个帐号
: 五个帐号应享有基本的发言权力。
在未有违规且注册资料一致的前提下,是。
: 为何,版规可以规定,一个帐号水桶後,
: 分身帐号不可以PO相似的文章。
: 分身帐号的文章,因修改,并没有触犯版规,
: 却因为IP位置相同,被版主抓出,认定是分身,并且水桶十年,
以规定方面来说,这是站方赋予板主的权利。
以另一个角度的话……
你被判刑一个月,难道可以因为改名换姓就免刑吗?
板主似乎不只是因为IP相同就桶唷,不过文章都自删了也随便你怎麽说。
: 我的疑问是,
: 一、
: 如果五个帐号都合法,
: 那麽,他们应该有各自的"发言权",
: 而且,五个帐号也应该享有"隐私权",
: 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被版主公告为同一人。
: 且版规还规定,分身不得PO文的内容。
同第一二点。
: 二、
: 版规,是由版主规定,如果觉得不合理,就只能乖乖就范吗?
: 以上谢谢~
板主拥有制定该板板规之权利义务。
若认为板规不合理,应向板主提起建议,而非被桶之後才来质疑板规不合理。
其他同第二点。
坦白说从推文,不,应该是从L_LifePlan那篇,我就可以判断出你根本没在看规定。
自承借用家人帐号来发文,代表不同帐号实际上是同一个人使用。
板主有权以「一般板务行政惩处」来处置,你若不服可以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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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doka: 你认真了 02/29 23:26
2F:→ bt222: 他根本不管这些啦 他已经全面溃败 只剩最後的我用分身合法 02/29 23:30
3F:→ bt222: 怎麽可以公开呢呢呢呢 只能用这一点来取暖 02/29 23:31
4F:推 Kukuxumusu: 我还满期待她还有啥奇论.. 02/29 23:39
5F:推 nadoka: 我分身合法啦 任何规则都不能撼动 03/01 00:11
6F:→ BigCat: 我发过说明文了,事主反应是连嘘顺便问我这样是不是很得意 03/01 02:29
7F:→ BigCat: 原po看来是浪费时间了 03/01 02:30
8F:→ nadoka: 得意的一天 03/01 02:31
10F:→ EweMe: 赛奇的来袭 03/01 05:03
11F:→ bt222: 这种人很可怜啊 活在自己的世界 03/01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