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cat (我想我疯了)
看板ask
标题[请问] 检举交通违规 警局疑似护航违规者
时间Sun Dec 27 23:58:02 2015
家附近的人行道,长期被两台计程车在晚上当作停车场(晚上八点後),
因此有时候晚上我路过时就必须走在马路上,相当不合理!
於是从九月起我对违规计程车拍照近20次,
并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六条加以检举,
结果到本月中才收到我某一天检举的检举结果,
而且警局还改用第五十五条(罚金只有第五十六条的一半)来开罚,
我觉得这根本就是在鼓励大家不要租停车场,通通占用人行道就好了!
对这两台计程车护航到这个程度,让我实在无法认同,
想请教乡民,怎麽处理这件事情比较会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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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vchi: 居然是 Tomcat! 12/27 23:59
2F:推 talk5566: 搬离台湾 12/28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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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OrzOGC: 某天路过时拿东西口袋不小心掉出钉子就好 12/28 00:05
5F:→ Tomcat: 我住新北市 本想mail到市长信箱 但不知有没有人会理我 12/28 00:10
6F:推 weiwind: 试试分局督察组? 12/28 00:16
7F:→ Tomcat: 有分局督察组喔! 谢谢你提供这个资讯,我会试试看~ 12/28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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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Tomcat: 先前有车停人行道 我请警察来处理 打了十次电话有吧 12/28 13:39
13F:→ Tomcat: 警察来了也不开单 我就打去派出所问 他说他们以劝导为主 12/28 13:39
14F:→ Tomcat: 我就问:那要检举成案 是不是我拍照检举就会成案? 12/28 13:40
15F:→ Tomcat: 警察告诉我说 这样是可以 但建议我不要这样做以保安全 12/28 13:40
16F:→ Tomcat: 现在彷佛是 打电话检举无用 拍照上传交通大队也无用了 12/28 13:41
17F:推 ROCAF: 鸽子只剩下骗小孩的功用而已 12/29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