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nyeh (hsinyeh)
看板ask
标题Re: [请问] 支票里面的一周票期是什麽意思?
时间Fri Dec 20 22:29:32 2013
※ 引述《a98040340 (Jason)》之铭言:
: 最近找了一份短期打工,里面雇主写的发薪方式是说领现票,
: 并注明一周票期,因为没有领过支票想要请问领现票的意思是指领支票吗?
: 是的话那一周票期又是指什麽呢?
: 非常感谢
虽然原PO来信询问,但是基於我不喜欢站内信特别回某个人问题,
所以在这边一并提出一点点简单大家常常遇到的票据小常识
基本上大家日常生活中会拿到的票据,大部分都是由公司行号开出来的
我们假定大家都是从正当经营的公司拿到票据,而常开票的公司应该都满有经验
所以今天这里也不讲怎麽判断票据真伪,有没有效的问题,
单纯提一下拿到票以後你要怎麽处理。
一、支票是什麽?
根据票据法第四条一项的定义:称支票者,谓发票人签发一定之金额,
委托金融业者於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与受款人或执票人之票据。
这样可能很多人不好理解,反正大意就是是一个付款的委托,
发票人要先在某金融机构(银行)里面开一个户头,然後跟银行申请支票
然後执票人就可以拿这张票,请求金融机构拿出票面上所载的钱给执票人。
二、支票拿到以後多久要兑现
为了避免被拒收的风险,所以根据1票据法30条
支票之执票人,应於左列期限内,为付款之提示:
一、发票地与付款地在同一省 (市) 区内者,发票日後七日内。
二、发票地与付款地不在同一省 (市) 区内者,发票日後十五日内。
三、发票地在国外,付款地在国内者,发票日後二个月内。
所以如果是同一地的要发票日後七天内,到金融机构提示票据
三、什麽叫做禁止背书转让?
在票据背後签名这个行为叫做背书,根据票据法144条准用30条规定
记名票据可以依背书转让,也就是如果你拿到一张没有禁止背书转让的票据,
在发票日前你只要在背後签个名就可以转给其他人,但是这样就会变成
发票人到时候没办法控制是谁会拿这张票跟他讨钱。
於是乎为了避免风险跟不必要的麻烦,大多公司开的票据都会载明
禁止背书转让,也就是说只有支票正面的受款人可以领钱。
四、左上角平行线?
票据法139条一项:
支票经在正面划平行线二道者,付款人仅得对金融业者支付票据金额。
翻译就是你一定要存进去银行户头。甚至可以指定你只能存进哪间银行户头
实务上大部分都开这种票...
五、为何领支票要等好几天才能领出来
支票基本上是从发票人的支票户头里面领钱,所以支票正面是要盖大小章
要核对印章真伪要回去开户行核对,所以要透过票据交换把那张支票拿回
原发票分行去核对,核对以後才会给钱。
六、要早点领钱怎麽办?
票据交换时间没办法省,但是你可以自己拿回去发票分行,这样就不用经过交换
如果没有画平行线,核对过印章真正以後就可以直接发钱
有平行线的话就只能存到户头,问题是你不可能到A银行要她存B银行存摺,
但是如果你有A银行存摺就可以马上存进去,而且马上可以提领。
目前大概是想到这些.....有问题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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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1.26.70
1F:推 BigCat:专业 12/20 22:52
2F:推 Aragorn:专业给推 12/21 10:59
3F:推 kobe8112: 12/21 14:11
4F:推 sjory:禁背有分发票人和背书人记载 效果不同 12/21 15:34
5F:→ sjory:支票逾提示期限後仍可要求付款人支付 12/21 15:36
6F:→ hsinyeh:这篇写给一般社会大众会拿到票时的处理方式 12/24 11:56
7F:→ hsinyeh:一般社会大众鲜少收到个人票,所以不详加讨论 也不需要 12/24 11:56
8F:→ hsinyeh:说太多细节的东西混乱他们的记忆 弄得太复杂不是好事 12/24 11:57
9F:→ hsinyeh:另外超过提示期限当然可以要求付款人支付,甚至超过票据 12/24 11:58
10F:→ hsinyeh:时效都可以依照原因关系请求,只是这篇是针对一般人领到 12/24 11:59
11F:→ hsinyeh:票据时的处理方式,其他问题暂不探讨,不然都可以写论文了 12/24 11:59
12F:→ hsinyeh:也欢迎有其他高手愿意补充详细进阶版.... 12/2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