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enius (*)
看板ask
标题[公告] 板规零「违规欲删文」之说明
时间Mon Apr 8 01:47:10 2013
本文有点长,因本文并无改动任何板规,
故如果您是善良的问板使用者,亦可跳过这篇文章 :)
节录板规零部份细则如下:
{
各种情况欲删文者,请寄站内信向板主 Sgenius 提出申请。
板主可视情况代为删除文章,并非来者不拒。站内信以外形式申请均不予受理。
非板主认定为例外情形而有自行清除文章事实者,依规定处理。
违规欲删文者亦请自行寄信向板主提出,修文规避者视情况加重处分。
}
关於後面「违规修文」的部份,原本 BigCat 担任板主时,
有加注"违规欲删文者请於提问一小时内寄信向板主提出"等字样。
在我上任的时候,该段加注即被删除 (参考
#1GuTk73L 第一段说明)
理由是保持板主执行板规之弹性。
若版规允许违规者一小时内自首删文,是否意谓着违规文章应至少在板上保留一小时?
(譬如: 万一有人在本板po出板主的18禁照片,
板主却受限於一小时内发文者可能自首,不能马上砍掉该篇文章...那就兹事体大)
就我上任以来的实际执行来看,
发生违规之文章,不管有没有被检举,这"一小时"的宽限期其实是存在的。
可能有极少部份的例子是发文者存心来闹板,在一小时内就直接劣掉了,
比较多的例子是虽然自首信晚了一些时间才出现,但还是被我放水。
我想这就是我所谓板规执行的弹性。
初犯而情节轻微者,我很大方地愿意给他长的宽限期(少则1hr,多则到我下次上线)。
显然违规者,如果他即时发现且来信请求删文,那我也不会为难。
至於屡犯甚至故意犯规者,问板毕竟不是他自己家,岂容他要发就发要删就删?
今天是因为本板不开放自删文章,删文必须请板主代劳,才衍生出这个宽限期议题。
在许多 Ptt 其他看板,违规文章一旦自删,就难以追溯。
但我也不想像某大板一样那麽绝,发文要被劣退了,修文规避就四个月水桶。
故我想现行弹性方式,是比较适合问板的;
而既然要有此弹性,那何必讲明"一小时"?
"违规欲删文者亦请自行寄信向板主提出" 我想这句话已经够清楚了 :)
最後,我以
#1HNnsJQc 案为例:
(该文已砍除避免推文争吵 代理板主判决文位於
#1HNuHVNV)
因为该文之争议就是冲着这个宽限期而来,故在此释疑。
v板友一开始的发文,询问某线上游戏私服,这个 100% 会被劣退。
随即原po修标题与内文,改问盲人按摩,
文章本身没问题,不过触动板规零修文规避条款,两者合起来劣退并水桶三天起跳。
此时,要嘛是路过的板友提醒原po,要嘛原po自己翻了板规,
发现自己大难临头,赶紧写了站内信给板主(以及代理板主)自首两项违规并请求删文。
衡量原po真的是第一次在板上犯规,来信中也确实对修文规避的原委说明并道歉,
我会先将该文留案底,之後砍文结案。
很感谢B板友热心地帮忙阐述板规,以至於有所争执。
代理板主 FM 也在公告中针对双方的争执提出警告,盼双方就此打住,以和为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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