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berstian (山贼)
看板ask
标题Re: 请问换法官的问题!
时间Sun Jan 12 23:02:41 2003
※ 引述《yeweisnine (狂爱冬天^^)》之铭言:
: ※ 引述《SoKissMe (现在这样,很好.....)》之铭言:
: : 再请问一下^^"重新言辞辩论是什麽意思?
: : 被告需要重新回答问题吗?
: 我不懂重新言词辩论是什麽耶!!
: 不过,刑诉法上用的名词是
: 再开辩论及再为辩论
: 前者是辩论程序终结後,法官开始写判决书时遇到心证不足时
: 需要再一次传唤当事人双方
: 後者是言词辩论程序进行中,已经说过的人,可以再说(简单的说)
我记得我们老师是说因为言词辩论程序是法官形成心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而心证的形成是没有办法交接的,只有物理上的证据的有办法交由下任法官审理。
所以呢,在言词辩论终结後,法官做出判决前更换法官审理。
继任的法官必须重新再为一次言词辩论(虽然可能问的是一样的东西..@.@)
这和法条上规定的辩论或再为辩论是不一样的东西。
所以有的案件本来快要结案了,却因为法官的更换而拖延了诉讼。
不过虽然诉讼经济很重要,被告的保护也很重要。
可能承接诉讼的法官会为较轻量刑的心证业说不定。
所以可能还是有他的必要性吧..
学艺不精,如有错误请指正。
如果上面有说错的不是老师讲错,应该是我自己听错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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